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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司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公司督办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督办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公司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实现科学决策,确保公司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参考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督办工作是为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第三条编制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第四条督办原则:“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一)围
2、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四)加强协调,强化服务。整合力量,及时协调处理督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为领导、本部和基层做好服务工作。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具体
3、负责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办工作,安排指定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办工作有效开展。第七条公司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完善督办专员机制,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公司督办工作,各部门指定人员作为本部门的督办工作联络人。第八条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负责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督办调研、检查和考核活动;对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用和交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办任务。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办事项负全责,主要负
4、责制定本部门督办事项落实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检查;确定本部门督办事项承办人,承办人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承办事项正常开展,检查承办事项办理效果。第十条督办工作联络人主要职责联系人负责本部门督办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并督促本部门承办项目负责人按照督办要求按时反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针对督办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并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负责本部门督办工作台帐管理,做好日常各类督办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工作。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督办工作内容。(一)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年初,办公室通过公司年度工作会议、领导要求、部门想法等整理出全年的重点工作,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
5、给各部门,作为公司全年工作的大纲。全年重点工作由办公室进行督办,各部门要将各自承担的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规定分阶段任务的完成时限,并于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效果、未完成原因等情况反馈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公司领导。(二)重要会议议定的事项。办公室安排人员参加经营班子会及总经理出席的公司重要会议,并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整理成督办通知单,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进与反馈。(三)公司领导批(交)办的事项。公司领导在各类公文中批示的有关事项,或在各种会议或场合交待布置的任务,由办公室根据重要及紧急程度,通过口头、电话督办或发出督办通知单的形式,做好跟进与反馈。(四)其他需要督办的有关事项。
6、第十二条办公室在下发督办通知单前,应与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沟通、交流,确定具体督办事项相关内容和要求,有效提高督办工作效率和质量。第十三条督办可采取以下工作方法:(一)专项督办。重大决策或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按“一事一督”的方式进行督办;(二)现场督办。督办事项交付给承办部门后,督办工作人员要加强与被督办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建立与部门、部门负责人甚至是项目经理、直接执行人之间良好的沟通渠道,通过现场检查、直接见面沟通的形式,实时、深入地跟踪、了解、督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进度。(三)联合督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督促检查。(四)催办催报。对已交办事项,及时跟踪提醒,督促按期上报,对
7、未能按时办复的部门,要求回报办理过程,说明情况再提出时限要求,并做好每次催办时间和过程的台帐记录;(五)定时反馈。对周期性较长的督办事项,按节点进度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六)组织协调。对在运行中遇到困难的督办事项,通过沟通协调或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协调推进;(七)结果核查。对已办结的重要督办事项进行回访复核,防止弄虚作假或出现反弹。第十四条督办的基本形式为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第十五条督办按下列程序实施。(一)登记。1 .对公司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办公室在每季度末,对下一季度公司重点工作的开展,向承办部门发出重要工作任务交办单。2 .对公司经营班子会、公司领导召开的业
8、务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决议事项以及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等,办公室进行认真登记,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限,于相关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人员若延期写会议纪要的,应于会后当天及时将会议要求提供给办公室)印发后1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并下发重要工作任务交办单到负责部门督办工作联络人。(二)承办。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办理。办公室应及时掌握承办部门的落实情况,通过督办工作开展的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反映和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三)延期。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在办理时限到期前,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上向办公室递交督办工作延期申请书。延期需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佐证,经
9、相关程序评估后方能延期。(四)催办。对没有按规定时限完成,也没有办理延期的事项,办公室将向承办部门发出催办通知书,并按原定时间考核。催办通知书同时抄送公司领导。(五)反馈。承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办任务,并将办理结果在重要工作任务交办单落实情况一栏填写并签字后报办公室。落实情况报告既要反映贯彻落实的做法、经验及成效,更要反映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明确完成时限的,按时限要求报送;如未明确完成时限的,要于会议结束、文件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六)办结。办公室对承办部门提交的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汇报。对应解
10、决而未解决或未解决好的督办事项,责成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并报告落实情况。(七)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办公室要及时将查办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立卷归档。(八)撤销。确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外界因素造成督办事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承办部门可提出撤销督办事项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的,可免予督办。第十六条联合督查主要针对影响重大、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的复杂工作任务,不定期进行。开展联合督查应由办公室牵头,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督查,组成1临时督查小组,按照专项督查的相关程序开展督查工作。第十七条多部门承办。涉及两个及以上承办部门的事项,由责任部门
11、牵头办理,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与责任部门协商,共同做好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办理结果的报告由责任部门负责。第十八条分歧处理。责任部门、参与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时,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责任部门将意见分歧、协调经过、解决建议等,书面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协调处理。第十九条督办通报。办公室定期对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质量和办理落实情况,以督办工作简报的形式对各部门落实督办事项的情况进行通报。其中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原则上每半年通报1次;领导班子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原则上每季度通报1次;领导指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原则上每月通报1次;公司
12、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重大专项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通报。对督办事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对落实不到位的,采取通报批评、领导约谈、扣除绩效等手段。切实提高督办工作质量和效率。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做好督办工作的台帐管理,各类台帐既要分门别类又要反映出“一事一督”的原则,也要反映出督办工作的各个环节。督办工作台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二)各部门承办公司年度重点工作的任务分工表;(三)承办事项的重要工作工作交办单、延期申请书、催办通知书等;(四)本部门落实承办事项过程中相关的其它各类文件、资料。第四章奖惩管理第二十一条督办工作任
13、务完成情况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各部门均纳入督办工作考核范围,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第二十二条督办工作评价以季度为部门进行。第二十三条季度考核。(一)督办季度评价采取计分制,每季度基准分为为100分,季度清零。季度评价得分=100+加分项合计-扣分项合计(加分项、扣分项具体细则详见督办评分实施细则)。办公室每月按督办分排名后报告至公司经营班子,每季度排名在全公司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述单提交公司领导批示后,办公室根据批示调整相应结果。(二)奖罚举措130分及以上的,各部门当季绩效考核成绩上浮0.1;120129分的,各部门当季绩效考核成绩上浮0.05;11.O-11.9分的,办公
14、室对各部门给予书面表扬;81-89分的,由分管领导对各部门进行批评教育;71-80分的,由办公室进行公示警告,当季绩效考核下浮0(若当季绩效为06,则无需再下降0.1);6170分的,由总经理进行约谈,当季绩效考核不得超过0.8;60分及以下的,当季绩效考核不得超过0.6,由办公室提出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意见,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报公司经营班子会,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调岗,降级,降职,降薪、纪律处分等。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果运用。(一)考核结果将纳入公司综合考核体系,同时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也将与部门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超额利润奖金挂钩。(二)督办工作简报将定期公布各部门、各部门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并按照督办事项评分进行排名。(三)对在督办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承办部门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四)督办年度平均得分居最后三位的部门,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五)对列入督办事项的工作,承办部门无正当理由经催办仍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或对交办的督办事项敷衍推诿的,或反馈的信息、上报的处理结果内容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对督办工作公正性有疑问的,部门负责人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