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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设置及人员配备(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要逐步建立全肠道外营养药物和肿瘤化疗药物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实行集中配置和供应。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PIVAS)是指在符合国际标准、依据药物特性设计的操作环境下,受过培训的药技人员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包括静脉营养药物、细胞毒性药物和抗生素药物配置,为临床医疗提供优质服务,是集临床与科研为一体的机构。三级医疗可设置门急诊配置中心和住院部配置中心。后者分别设置抗肿瘤化疗药物配置和全肠道外营养药物配置。(2)门急诊PIVAS操作工作可由门诊或急诊护师(士)当班人员担任。住院部PlVAS应
2、配备各级药学技术人员与护师(士)。人数应根据住院床位数及工作量确定。一般IOoO张床位配备药师(士)810名;护师(士)1215名;送药护工46名,各类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3)卫生技术人员组成: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人员由药学人员、护理人员、工人组成。1)药学人员: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的规定,调配中心(室)工作中对医师医嘱或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药学审核、药品管理等应由具有全面的药学基础知识和临床用药知识的药师以上人员负责。药师负责监督、管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并运用其专业知识审核处方药物的配伍禁忌、相互作用
3、及稳定性等。从事工作内容:医嘱接收、审方、分配输液批次、排药、核对、配置、复核包装、药品管理、药学服务。2)护理人员: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的各种临床静脉用药混合配置工作都是由护士在病区治疗室操作完成的,故护士具有熟练的无菌配置技术。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建立初期,护理人员因熟悉医院各类药物的基本理化特性和药理作用,经药学培训合格后,可以参与PlVAS的工作,其能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以保证配置工作按时完成。随着PIVAS工作日渐发展成熟,药剂人员将逐步替代护理人员进行无菌配置工作。而护士将全部到临床做好护理患者的工作。从事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处方、排药、核对、配置、辅助配置、复核、包装等工作。3)工人:执行清洁、运送、工作间及用具的消毒等非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