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发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三德特钢环境检查考核标准,特制定发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其次条全面落实公司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广清洁环保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安全经济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第三条发电厂各单位主管是本单位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环保工作成绩作为考核绩效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环保负责人对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视检查和管理。第四条发电厂实行环境保护违章和超标内部处罚制度。各专业应依照各自管辖范围加强监视检查和管理。违章和超标处罚单经主管领导
2、批准后执行。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发电厂所属的所有分厂;外单位在承包或参与发电厂里的施工工程和提供技术服务时也应遵照本方法执行。其次章生产过程环境保护管理第六条各分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公司规定的排放标准。第七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分厂,实行限期治理,务必如期完成治理任务。第八条锅炉炉渣、煤灰的运输、填埋,应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第九条冲灰渣水、循环冷却水和锅炉排污水应达到一级闭路循环利用,任何状况下的排放都须经公司水利部批准,私自外排即视为污染事故。第十条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应同生产设施、设备一样保持完好。
3、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易损件、备品、备件应有合理的库存。设备应根据其完好状态挂有“完好和“待修标牌。第十一条各分厂要保证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有意不正常使用;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务必事先征得发电厂厂部的同意,并报公司安环部备窠。第十二条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台帐、运行记录等。第十三条阻止在道路、厂区内随便倾倒生产垃圾、工业废渣和其它废弃物。第三章加强环境的监视与管理第十四条发电厂环境保护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推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对各所属分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奖罚。第十五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厂属各单位都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确定环保重点治理工程。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环境应急预案,防治污染事件发生,当发生污染事故时,务必当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发电厂有关领导及公司安环部门报告。第十七条充分发挥宣传、培训教育的重要工作,正确发挥舆论引导和监视机制,努力营造浓重的保护环境气氛。使广大员工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第四章奖励与教训第十八条对于在环境保护管理、运行、检修、监测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人员,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并给予5001000元奖励。第十九条管理人员、值班人员有破坏环境行为,依照公司环境检查考核标准进行处理考核。其次十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一次处罚IOO
5、O元;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按规定报告或不采取抢救措施的,对直接责任人一次处罚2000元。其次十一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以下的规定进行绩效考核:(一)环保设备损坏后不及时修复的考核设备责任人200元;(二)随便在道路、厂区倾倒生产垃圾、煤粉、灰、渣和其它废弃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三)未建立环保设备的运行点检记录、环保设备统计台账的考核环保设备责任人200元;(四)造成烟气、废水、粉尘超标,Sl成环保污染事故的考核责任人500元,管理责任人300元,领导责任人200元。(五)灰罐车装灰时向外冒灰一次考核卸灰负责人200元,灰罐车责任人一次500元。(六)输灰管道泄露冒灰一次考核除灰责任人200元(七)不及时联系拉灰人员造成灰库的灰从顶部溢出一次考核除灰负责人500元。(八)由于失职造成除尘环保设备故障的一次考核责任人300元。(九)无故不加入厂组织的环保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第五章附则其次十二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是三德特钢发电厂厂部其次十三条本制度由发电厂厂部负责解释。其次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