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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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申报指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3)2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现制定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申报指南如下:一、申报人条件申报人应满足经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具体明确如下:(一)个人申报:是指具有广西行政区内户籍或者居住在广西行政区内的个人。(二)非个人申报: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注册或登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三)奖励项目应由第一权利人作为申报人。(四)不区分权利人顺序的国外专利,以专利权证书记载的第

2、一个权利人为申报人。(五)通过区外单位推荐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项目,包含有广西区内专利权人的,由广西区内的专利权人作为申报人。(六)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2目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第(三)项第1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行政裁决试点、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第2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第(四)项第1目等由该市、县(市、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为申报人。二、申报事项(一)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支持范围,且未获得自治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事项。(二)为做好新旧办法衔接,以下事项在此次申报期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如下:1.20

3、19年以来获得符合经费管理办法支持范围的国家及自治区级知识产权相关试点示范称号,且未获得过自治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事项;2.2021年4月3日一2023年4月2日期间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桂市监规(2020)1号)奖励范围的下列事项:(1)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不包括由受让获得的发明专利),且未获得自治区各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事项;(2)获确定为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且未获得自治区各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事项。三、支持标准1 .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不包括由受让获得的发明专利)奖励的,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

4、知发保字(2021)1号)“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的最新要求,按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予以奖励。2 .获确定为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桂市监规(2020)1号)奖励标准执行。3 .除“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不包括由受让获得的发明专利)”“获确定为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外,其余支持事项按经费管理办法相关支持标准执行。四、集中申报时间申报期为2023年8月25日一2023年9月20日。申报人应当根据经费管理办

5、法的要求及时申报。五、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由申报人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一网上办事目录一广西知识产权奖励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六、申报程序(一)用户注册。登录广西知识产权奖励申报系统,进入用户注册界面,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的名义进行实名注册,填写信息应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已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用户注册信息如有变更,应自行及时更新。1 .非个人申报用户注册:企业法人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其他单位上传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登记证书扫描件。2 .个人申报用户注册:具有广西行政区内户籍的个人应当上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居住在广西行政区

6、内无广西行政区内户籍的个人应当上传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扫描件,区内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学籍证明扫描件。3 .用户注册信息涉及名称变更,企业需提供变更名称后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其他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个人姓名发生变更,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广西知识产权奖励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在线申报。一个申报周期内,同一申报人有多项奖励的,应一并申报,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1 .申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须上传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相关缴费凭据扫描件,以及在申报系统里导出填写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费用清单,缴费凭据扫描件、费用清单均需申报

7、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2 .申报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须准确填写授权信息,并上传专利授权公告著录项目页电子版(外语需另附中文译文)或者含有著录项目信息的专利证书扫描件(外语需另附中文译文),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相关缴费凭据扫描件(外语需另附中文译文),以及在申报系统里导出填写的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费用清单。附有中文译文的每份译文、费用清单均需申报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3 .申报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需上传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 .申报新增入围中国品牌价值排行年度500强、全国性品牌价值评价行业50强奖励的,

8、需分别上传年度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证书、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入围佐证材料扫描件及入围品牌所持商标注册证扫描件。5 .申报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或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且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补助的,需上传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证或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扫描件,还需上传核准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扫描件。6 .申报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且商标海外使用补助的,需上传获得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相关证明材料(如马德里国际注册证,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和商标注册证费用发票等),还需上传该商标在海外进行商标使用的佐证材料扫描件。7 .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费补助的,需上传用于质押的知识产

9、权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与银行签订的贷款相关合同(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其他抵押合同等);与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反担保合同、担保费用凭证;贷款结清证明及其他必要附件。8 .申报知识产权保险补助的,需上传保险合同、费用发票。9 .申报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后补助的,需上传胜诉证明(生效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缴费发票等有效票据。10 .申报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国家及自治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定的知识产权相关试点示范称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广西)工程项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

10、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行政裁决试点、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试点县(市、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国家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等奖励的,无须上传证明材料。IL奖励项目涉及两个以上广西行政辖区内权

11、利共有人的,在申报系统里打印申报广西知识产权奖励知悉声明,并上传权利共有人签章的扫描件。(三)初审。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内容包括:1 .申报主体资格条件;2 .信用记录(近三年内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行政处罚、严重违法、税务违法等情形);3 .所申报奖励事项的知识产权的权属、法律状态;4 .所申报奖励事项的证明材料;5 .重复申报区内同类财政奖励补贴情况;6 .其他违规违纪情况。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不符合申报主体条件的,直接驳回;申报奖励事项不合格的,退回修改补正,补正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申报人务必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查意见。未

12、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初审合格的,由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进行初审汇总后,于2023年10月7日前将专项经费申请文件联合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四)复核。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对专项经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不通过的予以驳回。(五)公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审核确定的名单,分别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专项经费分配方案;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属实的,不予支持。流程图:七、注意事项(一)本次申报事项其中“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不包括由受让获得的发明专利),且未获得自

13、治区各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事项”,如无特别说明,均指第一专利权人属地在广西行政辖区的发明专利,且在该专利申请日至奖励申报日期间没有发生过权利转移(注:由于第一专利权人更名或机构重组导致专利权人变更的,不属于专利权发生转移)。(二)申报人相关专利授权信息均以发明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上的权利人、地址(应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日期信息为准。其他奖励事项信息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三)申报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因申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或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后未及时修改,而导致奖励金转账失败的,视为放弃所申报批次的奖励金。(四)有两个以上权利共有人的,所获奖励金由广西行政辖区内的权利共有人自行分配。八、咨询方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有关咨询窗口联系方式一览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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