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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片区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2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33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重庆沙坪坝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片区三)竞争性比选公告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沙坪坝区20区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23)200号、沙发改(2023)204号、沙发改(2023)208号文、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沙公管局函(2023)52号、沙公管局函(2023)53号、沙公管局函2023)58号文批准建
2、设,比选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预算,比选代理机构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地点:渝暗路街道、石井坡街道、双碑街道。2. 2工程规模:片区三:改造涉及渝硝路街道、双碑街道、石井坡街道,改造建筑面积约:30.97万平方米,环境面积约4.51万平方米。整治内容涉及建筑外立面排危、局部修整,楼道整治,化粪池整治、排污管道疑难点整治、增设小区围墙、安防设施,重做屋面防水,屋檐修缮,路面整治,完善消防设施,管线规整,修复破损踏步扶手,更换排水管道,更新排
3、水系统,增设环卫设施,环境整治,补充无障碍设施,规范停车,补充公共区域照明,增设宣传设施,周围环境提档升级、增加室外活动区等。序号片区涉及小区数(个)涉及户数(户)小区内楼栋数(栋)总建筑面积(万户)总投资(万元)1片区三6409788311389.972.3竞争性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各标段方案设计(含工程估、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合格,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比选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3. 4设计周期:1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生效后殳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工程估、概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2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 5标段划分:L3,比选
4、申请人资格要求4.1 本次竞争性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4.1.1 本次竞争性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5. 2木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O网上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sh
5、apingbaweb)网上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5 .比选申请截止和比选时间及地点5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此日10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6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6 .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7 .联系方式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比选人1.1.3代理机构1.1.4项
6、目名称重庆沙坪坝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片区三)1.1.5项目地点渝硝路街道、石井坡街道、双碑街道。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预算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竞争性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各标段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合格,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甲方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1.3.2设计周期10日历天,其中:(合同生效后殳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编制。)1.3.3质量要求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施工图设计相关规范要
7、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1.3.4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网上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1.4.1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本竞争性比选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取得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
8、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下列情形之(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
9、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5.特别提醒:(1)比选申请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带二维码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资质证书、身份证及承诺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明确要求的除外)的原件备查。(2)中选人中选后和在设计过程中,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比选申请文件中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3)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3年2月至
10、2023年4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等,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预备会不召开1.10.2比选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于20可年5月19日10时幽分前以匿名的形式提交质疑。提交质疑:须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1.10.3比选人澄清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7时或分前,
11、比选人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shapingbaweb)上发布答疑及补遗书。不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比选申请人收悉网上发布的所有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1.10.4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比选申请截止时间。1.10.5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12、3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2.2.2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_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时间:2023年5月25日10时00分至2023年5月25日10时即_分(北京时间)3.1.1构成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说明、补遗等材料(但不能改变实质性内容)3.2比选申请报价1 .报价依据:木工程设计服务收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执行;按以工程概算的建安费作为计费额计算设计费;本次比选申请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自行确定取费费率。2
13、.本工程比选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设置比选申请报价(取费费率)最高限价。(片区三):以暂定建安费用万元为计费基数,比选申请报价(取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按此计算的设计费暂定总额为NZ元(改扩建附加调整系数为1.2,现场服务咨询系数1.05)。各比选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取费费率)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3 .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应包括比选范围内设计内容的全部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本阶段的设计费(含设计过程、设计修改、设计调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
14、务,负责完成相关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协助比选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的设计服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人工成本、设计总包管理费、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图文资料费、各阶段评审会务费用以及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该价格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比选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比选申请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4 .比选申请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给水、排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
15、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选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比选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选人按一定比例对比选人进行赔偿。5 .中选人须积极配合比选人的报建工作,因下述原因产生的设计费用由中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比选人在确认设计成果时提出的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设计费、资料费等;(2)比选人在报件过程中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提出的施工图设计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评审费等;(3)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6 .本工程的比选申请货币为人民币。3.3.1比选申请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7.3签字或盖章要求
16、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单位法人章。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3.7.4比选申请文件份数1、比选申请函部分(含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2、设计方案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注:比选申请函部分(含资格审查部分)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装订要求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比选申请书装订牢固,否则,比选人对由于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要
17、求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设计方案的装订要求本项目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设计方案面页使用A3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设计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比选申请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IO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设计方案”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设计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比选申请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设计方案采用A3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编制页码。设计方案图表可以使用彩色。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比选申请文件设计方案部分为零分。4.1.1比选申
18、请文件的密封L比选申请文件袋使用“比选申请函部分”袋、“设计方案”袋和“比选申请文件”大袋。2.比选申请函部分(含资格审查部分)装入“比选申请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3、设计方案装入“设计方案”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4、”比选申请函部分”袋和“设计方案”袋统一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中,密封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L2项的规定写明在应内容。5.如果“比选申请文件“大袋没有按以上规定密封,该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比选申请人。注:如比选申请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比选申请文件不能装入一个袋中,比选申请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比选申请文件袋。
19、所有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备。4.1.2“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比选申请人的地址:比选申请人名称(盖单位法人章):(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否5.1比选时间和地点比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地点:5.2比选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选:1 .宣布比选纪律;2 .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
20、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会议,则只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不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将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要求见1.4.1),否则当场退还比选申请文件。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 .封装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可对自己的竞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竞标文件密封完好;6 .设有竞争性比选控制价或者标底的,公布竞争性比选控制价或者标底;7 .按照宣布的比选
21、顺序当众比选,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申请报价、质量目标、设计周期及其他内容;8 .开标现场通过招标投标信用平台查询投标人信用状况,形成投标人信用状况一览表,记录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分情况以及是否进入红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等信息。9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10 .比选结束。6.1.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比选人代表1人,其余2人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2中选公示比选人在评审结束后三日内将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指定的媒介上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选公示内容包
22、括中选结果、企业业绩(如有)、否决比选申请情况(如有)。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比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选人。在确定中选人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招标投标情况确认书和比选人签发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7.3.1履约担保1 .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 .担保金额:中选金额的5%3 .提交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日内递交给比选人。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4 .履约担保金退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
23、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8.1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申请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备注:经评审小组评审后部分比选申请被否决,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审小组应当继续评审并确定中选候选人。8.2重新比选和不比选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比选和评审,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9纪律和监督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
24、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比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
25、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3)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者中选;(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
26、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比选委员会的纪律要求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27、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耿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2号第二章第十三条评标委员成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在评标过程中比选委员会成员不客观公正、不认真履行比选委员会职责,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另行抽取评标专家重新进行评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28、于印发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22号)第三十一条“评标专家接到评标电话通知并同意参加评标后,应当按时参加评标。评标专家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其进入本次评标委员会资格,不予补贴交通费用”、第三十六条“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所监督项目的评标专家按照负面清单方式进行考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评标专家提醒、暂停评标或调整出专家库的处理”、第三十七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进行提醒,确有必要的,可以对评标专家进行提醒谈话,形成提醒谈话记录:(一)非特殊情况评标迟到30分钟以上;(二)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主动告知有关部门,影响
29、评标工作;(三)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可能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第三十八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3个月至1年参加评标活动:(一)12个月内累计2次形成提醒谈话记录;(二)同意参加评标后,未到场评标;(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就客观性评标以外的内容进行商定;(四)向比选人征询确定中选人的意向;(五)故意拖延评标时间,影响评标工作进度;(六)要求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超标准支付劳务报酬、交通补贴或其他报酬;(七)违反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规定:(八)将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区域,或在评标过程中未经监督人员同意与外界联系;(九)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十)不按照招标文件
30、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或者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十一)因评分异常,其评分被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评分平均值取代;(十二)发表诱导、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言论,干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十三)暗示或者诱导比选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十四)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的要求;(十五)拒不接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十六)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及其他规定,监督机构有权按照该文件规定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9.4对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
31、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诉处理1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评审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或投诉,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比选人未答复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 .行政
32、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2特别说明一、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出现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约定的比选申请报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否决比选申请条款的情况,如评审时未发现,在中选后比选人按最有利于比选人的原则进行修正,中选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修正结果,
33、如不接受,比选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二、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后文相应内容不一致时,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比选人进一步核查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审后有比选申请人投诉,比选人核查并经查实或评审小组发现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审小组将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比选申请担保;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比选申请人投诉或经比选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选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比选申请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比选人将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不超过签约
34、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2、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比选要求签订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竞争性比选。10.3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按招标代理合同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1 .总则1.1 项目概况1. 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2. 1.2本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
35、 1.3本项目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1.4木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 1.5本项目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比选范围、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竞争性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设计周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
36、)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1.4.3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
37、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I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比选申请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申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不组织踏勘现场,
38、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1.9.2 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比选申请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不允许2 .竞争性比选文件2.3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包括:(1)竞争性比选公告;(2)比选申请人须知;(3)评审办法;(4)技术标准和要求;(5)比选申请文件格式;(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LlO款款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开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5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
39、改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 .比选申请文件3.3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3.1 比选申请函部分(含资格审查部分)(一)比选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五)信誉要求3. (六)其他资料4. 1.2设计方案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4.2 比选申请报价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3 比选申请有效期3 .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4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40、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3.5 资格审查资料3.6 备选比选申请方案除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允许比选申请人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的,只有中选人所递交的备选比选申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中选人的备选比选申请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比选申请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比选申请方案。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3. 7.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
41、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 7.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比选申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4. 7.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 7.4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 7
42、.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比选申请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 1.2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 2.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4. 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43、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7. 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 3.2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中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比选5.1 比选时间
44、和地点比选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比选程序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 .评审6.1 评审小组6.1.1 评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
45、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6.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审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比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竞争性比选。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2 中选通知比选人在评审结束后三日内将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指定的媒介上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选公示内容包括中选结果、企业业绩(如有)、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