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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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南通市国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2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改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碎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0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2.49%施工工期6

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S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4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及文号: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88号)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江心沙农场十六大队居民组188号,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属于浒通河以西、杭州路以南的沿江腹地,为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省级),产业功能定位为重点发展海工装备、智能制造、汽车零部件等装备制造产业,以及相关联的研发设计和商贸功能,担当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

3、其中,海工装备制造方面,主要以招商局重工为龙头,全面推进中远重工、海新重工、海隆重机等一批大项目投产达效,全力打造世界一流海H装备制造基地。汽车零部件制造方面,主要承载汽车电子、汽车发动机、汽车变速箱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依托港口优势和自贸区辐射效应,强化汽车及零部件国家出口基地功能。本项目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主要为海门及其周边地区的城镇建设、园区开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功能满足定位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拟建项目产品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江

4、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改(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通政办发(2006)14号)中规定的淘汰及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拟建项目利用闲置生产场地建设,项目建设过程未新增土地使用,不涉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项目;亦不涉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列项目,属于允许用地项目类。(2)发展规划相符性拟建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开发区江心沙农场十六大队居民组188号,该地段为目前仍保留的工业区。根据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厂

5、址所在地属于规划中“四区划定”中保留的的已建区;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新增工业用地,符合规划中已建区关于“充分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的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对照省政府关于Ef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文)规定的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海门河(海门)清水通道维护区3km(距离海门河2.5km),拟建项目不占用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文)的要求。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

6、达标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不会对附近河道造成污染;固废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置,不会污染外环境。因此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相符。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本项目位于海门经济开发区滨江街道汉江路699号,不在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为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只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

7、量持续改善。本项目废气经预测可实现达标排放,可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预计叠加环境本底后,符合相关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不会降低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的要求。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2020年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海门区除03外的其他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

8、2)二级标准,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南通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燃煤控制,在用煤量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下,扩建热电项目,加强供热管网建设。治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以家具制造行业为重点进行整治,推进油烟净化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防治移动污染源,推广使用200辆新能源汽车,淘汰500辆高污染车辆。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整治面源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深化秸秆“双禁”,强化“双禁”工作力度。采取上述措施后,南通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IV类标准要求;根据噪声监测结果

9、可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3008)中3类和4a类标准;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截至2020年底,南通市纳入全口径清单的重金属企业共有188家,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已完成总量削减12.72%,超额完成到2020年较2013年下降10%的目标。2019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折纯)20.66万吨,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折纯)20.34万吨,同比减少0.32万吨,比2015年削减9.52%o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从2019年的90.6%提高到2020年的91.6%.2020年全市农药使用8975吨,较2019年下降1.55%,较2015年

10、下降9.60%,实现负增长。截至2020年底,我市在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累计录入非正规垃坡堆放点信息10处,己完成整治并销号10处,整治完成率100%。南通市划定优先保护类耕地666.83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830亩,严格管控类耕地68亩。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13个污染地块。2020年共有1个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为原南通第二印染厂地块。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拟建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因此拟建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现状

11、。(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拟建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建设,未新增项目建设用地,能源电、水消耗较少,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4)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拟建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对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SS0.l276taNH3-NO.Ol38taTP0.02ta动植物油0.0006la(3)固废:拟建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无需申请总量指标。8、现有项目存在问题和“以新

12、带老”沉淀池采用自流式,未设置提升泵,雨水排口设置不规范;企业及时于沉淀池设置提升泵,并规范化设置雨水排口;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要求,安装视监控设备、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拟建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为二类,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评价基准年选择2020年为评价基准年,根据2020年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海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监测点监测项目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ugm3

13、)二级标准(ugm3)占标率达标情况海门监测站SO2年均值96015达标NO2年均值214052.5达标PM10年均值467065.71达标PM25年均值283580达标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61160100.625达标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1500400037.5达标由(GB30海门地B污染治下建设。?和在线H辆。划员扬尘控希境质量2(2根引为长江,水质达至(3二表年度综合评价表明,2020年海门区环境空气月95-2012)中二级标准,SO2、No2、CO、PM0工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M实施燃煤控制,在用煤量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守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

14、排放改造,以家具制造行工控设施建设。防治移动污染源,推广使用200辆且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整治面游IJ责任制,深化秸秆“双禁”,强化“双禁”工作力度R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状况S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长江功能类别为In类。根据2020年南通市生态IJll类,水质优良。)声环境质量状况G量中O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均达到二级标准。因此,判断南通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下,扩建热电项目,加强供热管网业为重点进行整治,推进油烟净化j新能源汽车,淘汰500辆高污染车: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o采取上述措施后,南通市大气环00329号),污水处

15、理厂纳污河流(环境状况公报,长江(南通段)为掌握项目周边噪声现状,委托江苏恒安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07日11月08H在本拟建项目厂界外1m设置噪声监测点4个进行现状监测。本项目监测期间现有项目均已正常运行,码头区域也已建设。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四周监测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见附图3,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评价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dB)采样时间测点名称测点编号主要声源声功能区检测结果dB(八)标准值dB(八)达标情况昼间夜间昼间夜间2020.11.7厂一界东侧Nl生产4类51.543.87055达标厂界南侧N2生产3

16、类51.941.96050达标厂界西侧N3生产3类52.342.36050达标厂界北侧N4生产3类50.942.86050达标2020.11.8厂界东侧Nl生产4类52.242.07055达标厂界南侧N2生产3类50.542.16050达标厂界西侧N3生产3类51.441.66050达标厂界北侧N4生产3类51.440.66050达标2、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3-3。表3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0.15NO2年平均0.0424小时平均0.08PMi0年平均0.0724小时平均0.15PM25年平均0.03524小时平均0.075O3日最大8小时平均0.161小时平均0.2CO24小时平均41小时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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