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索理德万吨级年高首效硅碳负极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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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万吨级/年高首效锂电池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索理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万吨级/年高首效锂电池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i期工程)项目代码2208-370783-04-01-6205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古城街道安顺街以北、特钢路以西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内地理坐标(东经118/分20.390秒,北纬迅度正分52.45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2、制造业39中“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中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8-370783-04-01-620527总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62环保投资占比(%)1.5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364.5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安顺街以北、特钢路以西高新区科技创新

3、产业园内,属于寿光轻工产业园。寿光轻工产业园于2013年11月15日由寿光市人民政府以寿政函(2013)156号文批准成立(见附件2),原寿光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4月25日以寿环审字(2014)06号关于寿光轻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予以审查。产业园原四至范围为:东至特钢路,南至安顺街,北至南辛路,原规划面积2.1平方千米:原功能定位为轻工业,配套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2022年9月26日,寿光市人民政府以寿政函(2022)64号文关于同意调整轻工产业园有关内容的批复予以批复,寿光轻工产业园调整后四至范围为:西至兴业路,东到兴尚路,南至安信街,北至南辛路,园区规划面积合计4

4、.3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培育形成新材料产业园、高端装备产业园、物流仓储产业园等产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23年2月14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寿光轻工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批复文号为:寿环审字(2023)0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规划符合性分析据园区总体规划图,本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7),本项目周边主要为生产性企业,已形成产业集群,符合园区总体规划。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位于寿光轻工产业园,园区主导产业为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

5、药产业。入园企业控制坚持规划主导的产业定位发展方向,重点引进工艺先进,技术创新,无污染或低污染、规模适中、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寿光轻工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属于允许入园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2)与寿光轻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本项目与寿光轻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1-1与寿光轻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分类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行业大类行业中类行业小类禁止准C16烟草制品业全部全部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在禁止准入行业清单内。

6、C19皮革、皮毛、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1C1910/C1931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全部全部入行业清单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全部全部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C2625、C2682、C2683以及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除外的C27医药制造业C271全部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11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KC3012、C3033、C304KC3071C31黑色金属冶炼C311和压延加工业C312全部C321、C32有色金属冶炼C322、和压延加工业C323、C324全部C41其他制造业C412全部工艺产品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

7、境政策的工艺和产品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及行业发展规划2、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行业发展规划的项目资源利用高水耗、高能耗、低产出项目不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项目。污染控制1、排放的废水中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导致具有生态环境风险的2、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3、排放涉及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项目4、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区域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的项目本项目不存在此类情况。5、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6、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总量指标排放量大,且无法通过

8、区域总量平衡解决的项目7、固废、危废产生量大,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与项目营业额比例不合理的、具有环境管控风险的才面清E艮据上表,本项目不在寿光轻工产业园规划目内,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3)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K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表12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准入负12的符合性一览表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排水及污水处理。园区规划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本项目租用古城街道科技创新产业园内现有厂房,园内实行雨、污分流。符合集中供热与燃气。园区规划采用山东寿光巨能热电发展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补充,园区天然气气源

9、接自宝力隆大西环门站。除集中热源外,园区内企业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本项目采用空调供暖,不新增燃煤(油)锅炉。符合固体废物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实现资源可再生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园区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应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

10、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符合入园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园区规划、园区的行业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负面清单等要求;严格控制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入园项目须选用环境友好型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并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本项目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行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条件等。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十九轻工:14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碳微球和硅碳等

11、负极材料”中的硅碳负极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安顺街以北、特钢路以西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寿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寿光市生态红线保护区主要集中于双王城水库周边3.16km?范围内,本项目位于古城街道,距离生态红线边界约20千米,距离较远,不处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详见附图4)。项目周边2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三)与寿光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

12、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寿光市最新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见附图6,本项目位于寿光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在寿光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和寿光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寿光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要求。(四)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号文“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1.3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三线一单”的符合性一览表环环评2016150号文“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13、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寿光市境内主要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寿光双王城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07-B4-09,位于226省道东南方向,官台村以西。本项目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不处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

14、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污染较少,采取措施处理后,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符合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

15、依据。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且项目采取了一定的节水、节电措施,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文“三线一单”的要求。(五)与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潍环委办发(2021)2

16、()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潍坊市寿光市古城街道,根据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潍环委办发(2021)20号)“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本项目所在的古城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78320001(见附图5),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见表1-4。表14项目与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基本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 .一般生态空间内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2 .新、改、扩建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

17、园或聚集区,集约高效发展。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3 .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控制在非禁养区内。1 .本项目距离生态红线边界约20千米,距离较远,不处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2 .本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本项目位寿光轻工产业园。3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2 .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和增施有机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分类治理农村生活

18、污水,靠近城镇(工业园区)周边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管网覆盖不到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小型湿地,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排污许可制。L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颗粒物和VOCs(以非甲烷总烽计),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L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辖区内应急减排与差异化管控。2 .禁止使

19、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质量标准,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和限制使用农药(含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3 .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4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1 .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预警采取相应措施。2 .本项目不涉及。3 .本项目不属于高关注地块。4 .本公司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本项目化粪池、废水罐、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库等设施做好防渗措施。符合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 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 罐和管道,或

20、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 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 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 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 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 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 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L禁燃区内不得新、改、扩建燃用高 污染燃料设施,原燃用高污染燃料燃 用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 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直接燃用 煤炭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 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禁燃1本项目开展节能减区内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直接燃用 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 窑

21、)排措施,不使用高污 染燃料;符一律停止使用。2未开采地下水,符合2.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 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 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在现有地 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 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到 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地 下水生态得到改善。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管控要求。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潍环委办发(2021) 20号)文件要求。(六)与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表1-5项目与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一览表线一单”基本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 保护 红线 及一 般生 态空

22、间本项目位于寿光市古城 街道,周边无自然保护 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 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符合生态保 护红线要求。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947.3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86%,包含渤海南岸滨海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济源山前平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胶南丘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胶源平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潍坊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78.66km2,包含白浪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寿光滨海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莱州湾单环刺蜡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胶莱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昌邑滨海重要滩涂

23、及浅海水域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1416.83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76%o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为优化调整过程数据,后续将与正式批复的数据衔接,并相应调整般生态空间划定方案。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2gm3;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42.4%,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In类;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52.7%左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

24、到92%以上。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要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排放符合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o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4.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2()年下降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

25、量比2020年下降1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5o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耕地保有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不降低,保持在789139.00公顷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3333.33公顷。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能源、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任务,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不断降低,新能源比重不断提高,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0%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左右。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要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

26、、水资源等,本项目原辅料均就近外购。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管理规划等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以环境管控单本项目符合潍坊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元为基础,结合“三线”划定情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15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为市级清单,体现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55”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文件要求。(七)项目

27、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16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中的其他,排污单位应当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管理)。符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重点污染物

28、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二)未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任务的;(三)生态破坏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者生态恢复任务的;(四)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五)产业园区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且涉及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项目不属于下列情形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

29、项目位于寿光轻工产业园内。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八)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7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文件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发(2020)30号文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本项目乙醇采用桶装密闭输送,储存采用密闭乙醇池。符合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

30、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1、生产过程中粗破碎、混料1、混料2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l)排放;碳包覆、预锂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2)排放;碳包覆工序甲烷、VOCS(以非甲烷总煌计)往要成分为乙焕)等气体经焚烧炉燃烧后通过一

31、根15米排气筒(P2)排放;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过滤网和布袋除尘器后基本完全回收,干燥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嫌计)往要成分为乙醇废气)经冷凝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3)排放。2、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生产。3、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符合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

32、。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鲁环发(2020)3()号文文件的要求。(九)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8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

33、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鼓励类,“十九轻工:14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碳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中的硅碳负极材料。符合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

34、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本项目位于寿光轻工产业园的科技创新产业园内。符合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贝J,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本项目位于寿光轻工产业园的科技创新产业园内。符合四、严把项目

35、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已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不消耗煤炭。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关于严格项E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文件的要(十)项目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舟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表L9项目与(鲁环发(20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球。力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19)146号)符合性

36、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乙醉用密闭乙醇桶储存、运输,甲烷、乙快使用气瓶储存、运输;使用过程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符合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亳米

37、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X)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乙醇用密闭乙醇桶储存、运输,甲烷、乙焕使用气瓶储存、运输;使用过程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符合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本项目生产过程采用密闭输送系统。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

38、,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碳包覆工序甲烷、VOCs(以非甲烷总慌计)要成分为乙快)等气体经焚烧炉燃烧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2)排放;干燥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慌计)要成分为乙醇废气)经冷凝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3)排放。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146号)”文件的要求。(十一)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MO项目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

39、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更新调整和跟踪评估长效机制,推动“三线一单数据信息化和共建共享,力口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结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和强度,规范国土空间开发行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格局。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

40、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各市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破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生产工艺。符合严格环境准入。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

41、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严格执行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氮肥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除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以外,逐步取消炼油、石化、煤化工、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

42、“绿岛”项目,推动涂装类统筹规划、分类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全面推进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本项目不属于此类行业。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件的要求。(十二)与潍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11项目与潍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43、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构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按照省级部署更新调整和跟踪评估,推动“三线一单数据的信息化和共建共享,力口强“三线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和强度,规范国土空间开发行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功能布局。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

44、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各市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破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生产工艺。符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衔接国上空间规划、交通、水利、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将存在矛盾冲突的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

45、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本项目不处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潍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件的要求。(十三)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表112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L2025年)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淘汰抵消落后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符

46、合产能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录中“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煤费减消压炭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省能源局牵头)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O本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耗。符合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本项目不使用含VOCs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符合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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