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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2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方桩和30万米圆桩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304-320707-89-02-24982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小沙村地理坐标(119度12分0.09秒,34度58分43.2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2碎结构构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EI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M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11(选填)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2、/备案)文号(选填)赣行审技备202323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7.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杏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55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赣榆智慧(机电)园规划;审查机关: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赣榆智慧(机电)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赣环审201812号及环响符分 划划影价性析 规规境评合他性析 其合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智慧(机电)园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赣榆机电智慧园范围:东至海滨大道、南至智天路及228国道、西至
3、204国道及慧成路、北至智北路,规划范围面积为415.4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10.67公顷。具体地理位置可见附图Io根据赣榆智慧(机电)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为:以“高端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智慧物流”为主导,配套建设产业服务、生活服务、商务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园区产业定位,规划期优先发展的产业如下:电子信息:半导体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MEMS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半导体(LED)照明产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增值
4、电信业务平台、在线娱乐平台等的建设和运营。重点发展大型机械设备、新型消费电子设备、精密机械设备、智能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等细分领域;通过发展配套中小型企业,引进一批关联性强、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明显的装备制造业上下游项目;推动数字化智能车间建设,实现智能管控和全流程监控,创建一批智能车间,提高装备制造业的智能化水平;实施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工程,建立工业大数据开发平台,建立优势互补、开放互赢的融合创新生态体系;积极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发展。连云港英达管桩工程有限公司为赣榆智慧(机电)园的现有企业,本项目属于现有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在原有混凝土管桩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增加一条洗沙生产线,并淘汰
5、原有的三足式离心机,替换为全自动离心机;新增一台4th的生物质锅炉。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C3022碎结构构件制造,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智慧(机电)园。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3、“三线
6、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苏政发2020l号、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10号)和2021年10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可知: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和龙王河洪水调蓄区,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本项目西侧,最近直线距离约838km;龙王河洪水调蓄区位于本项目西南侧,最近直线距离约3.15km;本项目不涉及生
7、态保护红线区,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的相关要求。项目周边生态红线规划范围具体情况见表1-1,连云港市生态红线规划范围与本项目位置关系见附图3o表1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规范范围位置关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范围相对f本项目国家级生态保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方位距离态功能护红线范围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包括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赣榆段)南起沐北闸,北至东温庄水库,全长29公里水域。二级保护区:新沐河北侧河道及其北侧1000米,与通榆河平交6个河道(范河、朱稽河、青
8、口河、兴庄河、官庄河、韩口河)上游500()米及水域和西至李瓦沟水库,东至G15沈海高速,南北至范河两岸Ikm范围,不含现状村庄,长约17.4km,宽约2km范围和西至杨家洼村一石黑线的道路,东至王集水库范围线,南至石黑线,北至芦阳村南,长约2.5km,宽约2.1km范围和西至叠堆村行政界线,东至S401,南至海头镇叠堆村龙北干渠河道,北至龙北干渠河道1km,长约1km,宽约0.67km范围,不含藕埃村、玉兰庙村、东官庄村、木头沟村W838m龙王河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龙王河(苏鲁边境一入海口)河道及两侧堤脚内范围,长度23公里和西至金山镇现状龙王河河道右侧,东至龙北干渠,南至龙王河下游西河北村
9、西侧道路北至石黑线,长约2.5km宽约0.5km范围和南至海头王井村龙王河河道,北至河岸约0.7km内和西,北至海头朱尹村龙王河河道南侧,南至朱尹村,东至龙王河河道0.43km范围SW3.15km由表1-1中可以看出,项目选址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划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划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
10、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10号)、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连自然资函(2022)183号)的要求。(2)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20表1-2本项目与苏政发202049号的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
11、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已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o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o2 .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12、”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 .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本项目符合苏政发20201号、苏政发2018174号的要求,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
13、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
14、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区域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 .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 .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
15、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建成后尽快执行故防治对策措施,编制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I.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
16、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o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锅炉配备了“SCR脱硝+钠碱法+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设施,不属于使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符合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3)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17、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3。表1-3本项目与连环发2()21H72号境控元环管单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赣榆智慧(机电)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化工项目、含有电镀生产工艺的项目及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禁止引进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恶臭及其他有毒气体的项目,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园区西侧边界设置50m生态防护带。本项
18、目不属于化工、含有电镀生产工艺及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不属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恶臭及其他有毒气体的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CODl32.724吨/年、氨氮13.272吨/年、总氮39.817吨/年、总磷1.327吨/年。二氧化硫5.67吨/年,氮氧化物30.62吨/年,烟粉尘10.52吨/年,总烽17.32吨/年。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区域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本项目建成后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定期组织实
19、施演练。相符资源利用率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吨/万元)呈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05o-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1172号)的具体管控要求,属于园区的准入项目。(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项目周边水系图详见附图4o表1-4本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名称于连市质线办试连关发港境底理I)M)(印云环量管法行知政办发12O1838号)管控要求第二章环境
20、质量管控要求第三条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Ch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第四条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11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
21、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符项目情况合件环境质量管控要求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022年,赣榆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8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中PM2.5、PMIo、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3gm360gm8gm5八,27gm3,与2021年相比,g分别下降了5gm14gm32gm36gm3;一氧化碳浓度为0.9mgm3,与2021年相比无明显变化;臭氧浓度为109gm3,与2021年相比上
22、升了10gm3o本项目建成后,大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等,在经过处理后,均做到达标排放,因此,不会突破大上环境质量管控要求。项后附近地表水为通榆河、龙王河。通榆河、龙王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连云港符市地表水质量现状可知,T通榆河、龙王河2022年1-12月平均水质为HI类。本项目生产、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l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
23、3()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理后定期清运至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第五条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厂房,不占用耕地,同时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由表1-4可知,本项目建设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的质量现状,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相关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中“严控资源消耗上限”内容,其明确提
24、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控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5表1-5项目与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中的“严控资源消耗上限”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本项目建成后,拟用水量为39643tao符合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源量线能总红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
25、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20年和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111.512吨标准煤(电耗、水、生物质等消耗折算)符合202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升沙强度控制在1.6吨/万元。项目达产年产值约为4500万元/年,根据计算,符合203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扫放强度控制在1.2吨/万元。能耗指标约为0.0248吨标准煤/万兀O注:本项目消耗自来水39643Pa、用电80万kWh/a、生物质
26、燃料3000ta,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可知折煤系数分别为:0.257IkgCe/t、0.1229kgce/(kWh)、1.OOOOkgceZt,则合计折标煤约111.512ta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条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
27、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建成后,拟用水量约为39643m3a,所用水量来自于市政给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本项目用水满足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符合第四条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
28、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本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属于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符合第五条能源消耗管控要求。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
29、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本项目能源消耗为111.512吨标煤(电耗、水、生物质等消耗折算)。符合名称知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6。表1-6项目与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符合性分析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利线办试处源上理)G资用管法行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37号)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30、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本项目位于赣榆智慧(机电)园区内,属于工业聚集区。项目与连云港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相符性如表1-7所O表1-7项目与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赣榆智慧(机电)园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本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属于工业
31、用地,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符合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由表1-1分析可得,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神、镉、铭、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在水
32、环境综合整治区内。符合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本项目锅炉配备了ttSCR符合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脱硝+钠碱法+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设施,不属于使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5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符合6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类
33、项目。符合7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不属于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产业政策,且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符合8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
34、,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均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废水经环保处理措施处理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符合9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选址区域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符合本项目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中的相关要求,能满足我市环境管理要求。与江苏省赣榆智慧(机电)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赣榆智慧(机电)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35、赣榆智慧机电园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表所示。表L8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类别具体内容W1、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止引入产业2、废水含难降解有机物,水质经预处理难以满足污水接管要求的项目。3、工艺废气难处理达标项目,存储、产生和排放高毒化学物质、恶臭、“三致”物质、“POPs”清单物质项目4、对生态红线保护区有明显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5、含重6、机电加工、装备制造产业金属和其他第一类污染物废水不能够实现循环利用的项目除机械加H涉及电镀表面处理工序的其他电镀产业含重金属废水不能够实现循环利用的项目采用含氯烷煌等高毒溶剂清洗的机械加工项目采用含珞抛光液金属表面处理项目酸洗磷化工艺或项目未采用工业污水网
36、用、多级网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工艺7、电子信息产业蚀刻、电镀(配套电镀工序的除外)铅蓄电池制造印刷电路板8、新材料产业化学,原科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炼化和硫化工艺轮胎、橡胶制造项目化学纤维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含化学合成的其他新材料生产行业涉重新材料生产行业(铅、汞、络、镉和类金属硅5种重金属)9、物流业危险化学品物流项目限制引入产业1、严格限制大量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和露天化高噪声建设项目2、机械加工、装备制造产业含磷化工序金属表面处理成膜工艺(需进行磷化工艺技术替代)酸洗未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化设计选用高毒、高尘焊接材料3、新材料含高氮、磷废水排放项目
37、建筑陶瓷生产线、混凝土生产线、改性沥青类生产线、玻璃纤维原材料生产线、石棉项目、砖瓦生产线、石材加工生产线、水泥磨粉生产线4、电子信息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显示器件;含前工序的集成电路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等电子专用材料本项目为混凝土硅结构构件制造项目,属于负面清单限制引入产业中的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在原有混凝土管桩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增加一条洗沙生产线,并对落后生产设备进行淘汰更新。本项目淘汰原有的三足式离心机,替换为全自动离心机;新增一台生物质锅炉。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4、与江苏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生产混凝
38、土方桩和管桩,为水泥制品制外目,项目运营过程会产生粉尘,本项目拟通过采用布袋修器、密闭生产、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周E气环境的影响。根据江苏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次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厂口移与输送、物料加工与处理等通用操作过程,以及典型:过程提出细化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参照该文化“(二)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对本项目无名控制措施进行符合性分析,见表l-9o表1-9本项目与江苏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方案相符性分M项余尘国大3方勺转二艺中耳织弁序号整治方案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实际情况相符性1开采(1)矿山开采应使用配各除尘器的钻机。不涉及-(2)
39、矿山道路应硬化,定时清扫、洒水,控制道路扬尘。不涉及-2破碎石灰石、石膏、熟料、煤、混合材等物料厂内破碎时,应在破碎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出料口采用密闭装置,并配各除尘设施。不涉及相符3粉磨磨前喂料装置应密闭。磨尾卸料口和除尘器出灰口应安装锁风装置。不涉及-4烘干烘干机与集气罩的连接处应密闭,其卸料口和除尘器出灰口应安装锁风装置。不涉及-5煨烧(1)窑系统应保持微负压,定期检查,漏风、漏料应及时处理。不涉及-(2)熟料冷却机卸料口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不涉及-(3)氨水罐区应采取氨气泄漏检测措施,加强巡检,防止跑冒滴漏。不涉及-6输送物料输送设备应密闭或置于封闭通廊内,转运点应安装除尘设
40、施。本项目原料运输采用密闭传送带。相符7均化与储存(1)各类物料应设置专用储库或堆棚,不得露天存放。本项目水泥、矿粉采用密闭筒仓储存:砂子、石子储存在原料堆场,原料堆场位于生产车间内,不存在露天存放情况。相符(2)各粉料库(仓)应在顶部卸压口安装除尘设施。本项目水泥、矿粉采用密闭筒仓储存,各筒仓顶部卸压口均安装布袋除尘器相符(3)原料及熟料库底配料下料口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各除尘设施。项目所有粉状物料,从上料、配料、计量加料到搅拌出料都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相符(4)物料均化应在封闭、半封闭储库或堆棚中进行。本项目搅拌车间密闭生产。相符8包装与发运(1)包装机应配各除尘设施。本项目产品为混凝土圆桩和
41、方桩,直接装车送走,无包装工序相符(2)袋装水泥输送过程应设置集气罩,捕集输送皮带及水泥袋表面散落的水泥尘。不涉及-(3)水泥库的散装机出口应安装除尘设施;发运码头的装船机应安装除尘设施。不涉及-9共处置废物水泥厂协同处置废物的装卸、储存、输送和预处理过程应密闭.不涉及-10厂区道路厂区道路应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厂区道路均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相符11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
42、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相符12因安全因素或特殊工艺要求不能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经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可采取其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不涉及-5、与江苏省生物质电厂与锅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十三五”以来,我省燃煤电厂与锅炉整治成效显著,为全省空气质量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生物质电厂与锅炉的治理仍然是明显短板。今年1-9月,生物质电厂的颗粒物和NOx平均排放浓度是燃煤电厂的1.8倍和1.4倍,部分企业难以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生物质锅炉数量多,4蒸吨/小时以下的小型锅炉占比超过80%,脱硫脱硝设施安装率不足10%,在线监控安装比例低,环境违法问题频出,对空
43、气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拖动全省生物质电厂与锅炉综合治理,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推进市县空气质量同步改善,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2023年6月30日前,所有生物质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稳定达到江苏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相关要求。2023年6月26日前,综合运用“生物质改气、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等措施推进生物质锅炉淘汰,保留的生物质锅炉达到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要求。(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提升。全面梳理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分布状况和排放特征,建立详细管理清单
44、。采取综合措施,通过“落后淘汰一批、清洁改造一批“,推进我省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全面转型升级,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率先推进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清洁能源替代和集中供热淘汰,逐步推进建成区外木材加工、农产品烘干、浴室等小型生物质锅炉采用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坚持超低排放,友好减排。严格执行生物质电厂、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要求,强化全过程管理,鼓励相关企业在超低排放基础上提标改造,进一步开展友好减排。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严把工程质量,加强运行管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
45、,增强服务意识,加大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制定综合治理方案。二、重点任务(一)依法依规制定治理方案。各地对燃生物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的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企业,应按照江苏省相关标准要求,采取治污设施升级、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O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对热效率低下、装备简易落后、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无治理设施、治理设施工艺落后、整改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停产整治或责令关停。加快推进4蒸吨/小时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优先淘汰由燃煤改烧生物质的锅炉、难以稳定达到标准要求且技术改造成本较高的炉排炉(层燃炉),推广使用燃气锅炉、电锅炉等清洁能源锅炉。(二)积极有序推进超低排放。引导树立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企业标杆,加强对企业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合理选择改造技术路线,分区域、分时段科学有序推进生物质电厂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202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综合治理任务。使用生物锅炉企业应以农林生物质燃料为燃料,采用专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烧。烟气脱硝推荐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低氮燃烧等高效脱硝工艺,全面淘汰“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