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万只记忆绵枕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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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只记忆绵枕头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通惠尔丰纺织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只记忆绵枕头新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泡沫塑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J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

2、厂房面积4875n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为: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

3、服务业。规划范围包括中央商务城、骞公湖科教城、滨江工业城与江海港物流区三个分区,滨江工业城是开发区工业发展的主体空间,滨江工业城又划分为江海港物流区及其配套加工区、海宝工业园、亚华高新产业园以及现代装置制造产业园,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开发区定海路939号,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2取得入园进区协议,符合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

4、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开发区定海路939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选址符合海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项目建设与海门开发区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I-Io表1-1项目与环审20188号文相符性分析一序号海环审20188号文要求建设项目相符性1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突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

5、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行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开发区定海路939号,租赁南通通泰机械有限公司土地约2756平方米,厂房面积约4875平方米,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相符2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机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

6、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为塑料制品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相符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做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根据报告书结论,在滨江工业城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周边、浒通河两侧等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规划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管控空间。相符4严守

7、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总量平衡在海门区内平衡。相符5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所使用的能

8、源主要为水、电,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相符6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已取得备案。相符7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求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环评要求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计划。相符8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

9、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开发区内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提供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本项目废气经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接管排放模温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妥善处置零排放。相符对照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书中限值和禁止进驻项目清单相符性表12本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开2%(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分析。文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转型等现代服

10、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HCl排放量高的项目入区。本项目不涉及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相符2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未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3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IoO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

11、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本项目排放气体不靠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4邻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居住用地周边20Om范围内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本项目周边无生活区。5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本项目满足相关要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还应执行本次制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表10.1-2)求。6入区企业要

12、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现有未及时履行验收手续的企业须按“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本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建设完成达三同时验收条件时将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将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7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未建设燃煤供热设施。8持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在工业企业废水接管率持续保持100%的基础上积极提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结合开发区内分散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东洲污水

13、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5%,有效减轻污水厂尾水集中排放对纳污河流水质的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9排水量小、污染轻的项目优先引进;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所有生产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质安全处置本项目废气经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分质安全处置。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2924泡沫塑料制造。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

14、版)中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结构调整(2012年本)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依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20)1号)以及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与木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北侧的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表13项目周边空间管控区域表红线区域导态能主生功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方位本目离距项距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总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15、面积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源质护水水保-起点为海门市与通州区交界处,讫点为十八匡河,水体及两岸各500米38.9238.92N1700米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4上态空间保护区域内,因I比,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打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的要求。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分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3大功能7个分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与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近距离约为9.5km,项目不在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覆盖范围内,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对照省政府办公厅

16、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内,与苏政办发20213号不冲突。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4建设项目与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O内容相符性分析I长江流域3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

17、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戈IJ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 .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不属于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燥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21 .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 .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建成后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3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

18、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原料不涉及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本项目风险较小;项目周围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本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PM25及PMIo相关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的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因此区域属于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

19、展,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突出源头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减污降碳协同、臭氧和PM2.5防治协同、区域联防联控协同“三大协同”,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长江(南通段)水质达到II类,水质优良。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状态。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与水环境功能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内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公司处理,不对周围水环境

20、产生影响,不降低其环境功能,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水环境功能的要求。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燃及MDI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符合大气功能区的要求。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属性,本项目符合声环境区要求。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木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

21、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木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要求,南通市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划分成90个优先保护单元,247个重点管控单元,83个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并且符合准入管控要求,因此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要求相符。与“南通市域生态

22、环境总体准入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1-5与南通市域生态环境总体准入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分析1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政发(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2.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引进列入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

23、产业、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3.根据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沿江地区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项目符合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等文件要求。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中禁止、淘汰类项目。项目不属于沿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项目不属于化工、农药、医药项目。符合。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己有的各类

24、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禁止海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4.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4)10号),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处于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以下简称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产品品质技术改造项目除外)。禁止建设属于国家、省和我市禁止类、淘汰类生产工艺、产品的项目。从严控制农药、传统医药、染料化工项目审批,原则上不再新上医

25、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中间体及高产出、低污染项目除外,分别由科技部门和环保部门认定)。沿江化工园区不再新增农药、染料化工企业。2污染物排放管控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地区,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

26、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3.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5号)及配套的实施细则中,关于新、改扩建项目获得排污权指标的相关要求。项目已取得总量指标。项目无需进行排污权交易。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1.落实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通政办发(2020)46号)。2.根据南通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

27、年)(通政办发(2019)102号),保留提升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制订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企业须在环评报告中准确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在安评报告中对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按标准规范设计、建造或改建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项目不属于化工、钢铁项目。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危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3.根据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燥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

28、办发(2018)32号),钢铁行业企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企业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系统,按规定实施全流程自动控制改造,有条件的鼓励创建智能工厂(装置)。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须符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坚决淘汰超期服役的高风险设备和设施。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己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化工行业新建化工项目须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生产过程连续化、密闭化、自动化、智能化;

29、钢铁行业沿海地区新建钢厂、其他地区钢厂改造升级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施标准要求。3.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落实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苏政复(2013)59号),在海门区的海门城区、三厂、常乐等乡镇共计136.9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禁采;在如东县的掘港及马塘、岔河、洋口、丰利等乡镇,海门区除三阳、海永外的大部分地区,启东市的汇龙、吕四、北新等乡镇,通州区的东社镇、二甲镇,通州湾的三余镇等地2095.8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限采。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不属于化工、钢铁项目。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与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表16本项目与南通

30、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性分析见表1-6。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等。(3)禁止引入:低效、高耗、环境污染、不利于产业集聚与产业优化的项目。(4)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己取得入园进区协议,符合2污染(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31、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为VOCsl.71076ta,物排放管控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拟在南通市海门区范围内平衡。03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2)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3)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

32、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1、本环评要求企业落实应急预案;2、本环评要求企业落实相关跟踪监测;3、在本次环评报告中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类、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模温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产生生活

33、污水,生活污水接管排放,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后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强度及资源利用效率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的相关要求。对照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号)附件4南通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如下表。表1-7本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月U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经1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济技

34、术开发区定海路939相符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号,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生产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且高空排放,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基本无影响。2污染物排放管控:以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批复文件为准。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生产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且高空排放,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3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

35、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2.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3.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厂内已配备完善的应急防控设施及应急救援物资,并制定完善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生产过程中危险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安置与处理。相符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

36、用效率。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11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本项目不采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相符散煤、煤歼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由上可知,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见表1

37、-8。表1国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表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一判定1减少煤炭消费总量,2017年底前,10蒸t/h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2019年底前,35蒸t/h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t/h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除公用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符合2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化工监测点)淘汰力度,开展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制定低端落后化工产淘汰的地方标准,编制全省化工行业整治方案,实施、一企一策”,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等要求。2018年底前,

38、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本项目不属于落后化工企业符合3治理太湖水环境,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执行更加严格的总磷总氮排放要求,2020年底前,尾水排入太湖水系的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氮磷特别排放限值,二级保护区内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氮璘特别排放限值。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太湖流域率先实现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提高收集能力,力争一、二级保护区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90%以上,其他区域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设施运行率达到80%以上。加快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本项目不在太湖区域

39、符合4治理生活垃圾,到2020年,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设区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70%,其他城市建成区达到60%o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实现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设区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建成。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实现零排放符合5治理黑臭水体,大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到2017年,南京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设区市及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范围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符合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

40、围水体产生危害6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优化养殖业布局。以生态红线区域、国考省考断面周边地区及其他环境敏感脆弱地区为重点,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强化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合理确定禁养区外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2017年全面完成。本项目不涉及养殖业符合7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砂、箱内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

41、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代。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符合8治理环境隐患,清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规范沿江危化品码头运行管理,严禁新增危化品码头。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危化品运输船舶定位识别设备安装使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全面取缔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健全

42、完善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应急源启用及多水源切换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在饮用水源区域符合4、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定海路939号,属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中重点区域范围,但不属于重点区域涉VOCS重点企业集群清单,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炫经“集气革+二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排放标准,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的要求。5、与重

43、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1953号相符性分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提出::(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制药、农药行业推广使用非卤代燃和非芳香烧类溶剂,鼓励生产水基化类农药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

44、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农药行业推广水相法、生物酶法合成等技术;制药行业推广生物酶法合成技术;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重点区域含VOCs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逐步淘汰真空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淘汰喷溅式给料;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鼓励采用压力罐、浮顶罐等替代固定顶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7.6k

45、Pa(重点区域大于等于5.2kPa)的有机液体,利用固定顶罐储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用气相平衡至统或收集净化外理。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应加强含VOCS物料回收工作,产生的VOCs废气要加大收集处理力度。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应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置。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本项目属于C2924泡沫塑料制造,不属于化工

46、企业,不使用煤炭。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属于低VOCs的原辅材料,符合治理方案要求。6、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对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使用发泡过程中产生VOCs,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因此,项目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202255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9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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