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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钢结构构件项目代码2302-320707-89-01-69924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捷士克产业园,6#厂房地理坐标(119度10分53.011秒,34度53分6.0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U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2、)部门(选填)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赣行审备(2023)52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2环保投资占比(%)4.4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619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22年设立,规划正在编制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尚在编制中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根据赣榆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的通知(赣政发【2022】9号),成立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范围以兴庄河为界分南区、北区两部分,面
3、积为12.36平方公里。南区面积5.17平方公里,管理范围:东至滨海路,西至金陵路,南至242省道,北至兴庄河南堤路;北区面积约7.19平方公里,管理范围:东至滨海路,西至老204国道,南至兴河路,北至官河大道。目前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正在编制中,本次环评以原赣榆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进行符合性分析。规规境评合划划影价性析及环响符分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2022年规划环评发展定位:重点发展高端纺织、新材料、机械装备、食品科技等四大主导产业,保留具有较好工业基础的生物科技产业。限制高污水排放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鉴于区域环境承载力,同时考虑现有镇区酒精企业向园区内集聚,控制园
4、区酒精生产规模不大于30万吨/年。本项目为C33U金属结构制造,属于机械装备内容,符合海州湾生物科技园的产业规划。项目已取得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320707-89-01-699242)及连云港市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建设证明(见附件),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与关于江苏省赣榆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详见表I-I0表M项目与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序号审查意见相符性1严格空间管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严禁占用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区域并确保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
5、关要求。严格执行规划产业布局,严格控制临近居住区工业用地类型,加快园区内及附近居民区的搬迁,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确保与居民区之间距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及报告书提出的空间管控要求。优化周边用地布局,确保园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2严格项目生态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产本项目为C3311金属业政策、环保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充分发挥报告书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的项目入园,禁止引进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以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项目。园区内现有不符合
6、园区产业定位的生产企业,限制其生产规模,针对现有产品的技术改造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转产须满足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要求。限制高污水排放量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园区酒精生产规模不大于30万吨/年。强化入区企业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提高环境准入要求,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标准,引进项目的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指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系统,按照一水多用,重复利用、梯级利用的原则,鼓励企业内部回用或梯级利用,确保园区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接管至园区污
7、水集中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区内企业不得自行设置污水排放口,不得随意排入园区内水域。园区须在雨水入河口上设置节制闸,园区内兴庄河闸上不设置雨水排放口。强化区域粉尘、酸性气体、挥发性有机物及异味气体等污染物收集治理。完善园区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实现安全处置。结构制造,不在园区 禁止或限制准入清单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职工生活依托园区公共厕所,车间内不设置卫生间,无废水外排。项目排放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已签订意向处置协议,确保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可全部安全处置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
8、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经查询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析年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禁止类及鼓励类,为允许类,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已通过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备案证号:赣行审备(2023)52号;项目代码:2302-320707-89-01-69924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
9、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2021年10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10号)、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进行调整(连自然资函2022)183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一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280m。因此,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红线区域范围见表l-2o表L2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范围一览表线域称红区名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公顷)与本项目方位距离海州湾国家
10、级海洋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以秦山岛为中心,南北长4000米,东西长5公里的矩形区域。以秦山岛为中心划定,南侧和西侧以现有海岸线为界,东侧和北侧界线依据连云港人工鱼礁工程区的东界和北界划定西至海堤路,东至黄海海州湾海面,南至青口河入海口,北至沙汪河入海口处长约2km,宽约1.6km范围。51526.8146E,28Om榆赣,水道区小区通河榆清通维水源水质保护包括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赣榆段)南起沐北闸,北至东温庄水库,全长29公里水域。二级保护区:新沐河北侧河道及其北侧1000米,与通榆河平交6个河道(范河、朱稽河、青口河、兴庄河、官庄河、韩口河)上游5000米及水
11、域和西至李瓦沟水库,东至G15沈海高速,南北至范河两岸Ikm范围,不含现状村庄,长约17.4km,宽约2km范围和西至杨家洼村一石黑线的道路,东至王集水库范围线,南至石黑线,北至芦阳村南,长约2.5km,宽约2.Ikm范围和西至叠堆村行政界线,东至S401,南至海头镇叠堆村龙北干渠河道,北至龙北干渠河道1km,长约1km,宽约0.67km范围,不含藕埃村、玉兰庙村、东官庄村、木头沟村11481.2561N,710m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赣榆区范围内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因此,本项目的选址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位置关系详见附图。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
12、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淮河流域重点管控要求见表1-3。表13淮河流域重点管控要求一览表重点管控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
13、废物儿种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属于金属结构制造,不在通榆河保护区范围内,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中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对照关于印发V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4、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20384号)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V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本项目不属于连云港市赣榆区重点管控单元。(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表il当期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环境质量标准及现状项目情况相符要素大气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控制在1.6万吨,
15、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2022年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年,赣榆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为80.8%,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中PM2.5、PMl、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3gm60gm3、8gm3、27gm3,与2021年相比,分别下降了5gm3、14gm3、2gm3、6gm3;一氧化碳浓度为0.9mgm3,与2021年相比无明显变化;臭氧浓度为109gm3,与2021年相比上升了10gm本项目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烧、颗粒物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O
16、o2)高空排放;危废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OOl)高空排放。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类别。相符壤境量控求土环质管要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
17、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22年1-12月连云港市地表水质量状况”,兴庄河(兴庄桥断面)、通榆河水质类别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相符符合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中“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来“资源消耗上线”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
18、性分析,详见表1-5。表15与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中“严控资源消耗上线”符合性分析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本项目新鲜用水312ta相符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相符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相符能源总量红线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
19、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86.36吨标准煤(根据电、水、天然气消耗折算)。相符203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2吨/万兀。根据计算,能耗指标约为0.086吨标准煤/万元相符注:本项目用电50万kwh/a新鲜水312mVa,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折标煤系数分别为:0.1229kgce/(kWh)、0.2571kgce/t,则合计折标煤约86.36ta.本项目工业增加值约IoOo
2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要求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6o表i6项目与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相符性分析表名称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新鲜用水312ta相符第四条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项目占地6192m2(
21、9.288亩),总投资500万元,亩产相符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o值约108万元/亩,计划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0第五条能源消耗管控要求。加强
22、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能源消耗为86.36吨标准煤(根据电、水消耗折算)相符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一政办发(2018)37号)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与连政办发20189号相符性分析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分析结果见表1-7所示。表17与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白上线管理办法(试行)(连: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连
23、政办发20189号),具体勺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相符。相符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本项目所在区域最近生态红线区一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280m相符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
24、动。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神、镉、铝、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表中禁止行业。相符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表中禁止范围。相符5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相符6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
25、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类项目。相符7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相符8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排放污
26、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相符9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选址区域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相符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l-8o表18与当地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管控条款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
27、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周边不涉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
28、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也不属于挖沙、采矿等项目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城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符合要求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29、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符合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IO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
30、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不属于所在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3、其他环保政策文件的相符性分析(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本项目不涉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其相符性分析见表l-9o表19与苏政办发20213号的符合性分析表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三条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
31、人不得擅自占用。除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还允许开展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农业活动;(二)保留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且无法搬迁退出的居民点建设以及非居民单位生产生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三)现有且合法的农业、交通运输、水利、旅游、安全防护、生产生活等各类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四)必要且无法避让的殡葬、宗教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五)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六)经依法批准的各类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七)适度的船舶航行、车辆通行、祭祀、经批准的规划观光旅
32、游活动等;(八)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它人为活动。属于上述规定中(二)(三)(四)(六)(七)情形的项目建设,应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论证,出具论证已建、其中,为维持防洪、除涝、灌溉、供水等公益性功能而定期实施的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等工程,可不再办理相关论证手续。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捷士克产业园,6#r房,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280m,故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符合第十四条单个用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输变电工程塔基、符合风力发电设施、通信基站、安全环保应急设施、水闸泵站、导航站(台)、输油(气、水)管道及其阀室、增压(
33、检查)站、耕地质量监测站点、环境监测站点、水文施测站点、测量标志、农村公厕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评估对生态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的,视为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江苏省环保厅,2014年5月20日)相符性分析见表I-IOo表mo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分析序号总体要求本项目情况否符是相1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非甲烷总烧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
34、使用环保型原辅料,污染较低,从源头控制了VOCs的产生量。符合2鼓励对排放的非甲烷总煌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非甲烷总烽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非甲烷总嫌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嫌废气浓度和总量不大,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项目生产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收集效率95%: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嫌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处理效率达到90%o符合
35、3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宜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存在非甲烷总嫌和恶臭污染的污水处理单元应予以封闭,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无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符合4企业应提出针对非甲烷总烽的废气治理方案,明确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嫌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项目同时根据污染源排放清单确定的污染因子、监测频次,采用例行监测的方式监测污染源浓度、净化效率,作为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和监控依据。符合5企业在非甲烷总炫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时应监测T非甲烷总燃净化效率,并记录在线连续检测装置或其他检测方法获取的T非甲烷总炫
36、排放浓度,以作为设施日常稳定运行情况的考核依据。企业采用例行监测的方式监测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净化效率,作为设施日常稳定运行情况的考核依据。符合6企业应安排有关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非甲烷总燃污染控制的相关工作。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的,应有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项目安排了专门的污染防治专职人员,后续生产中将按要求建立污染防治工作台账。符合根据上表分析可知,建设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江苏省环保厅,2014年5月200)是相符的。(3)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对比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分析项目相符性,具
37、体分析结果见表1-11。表1-11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序号管理办法项目情况相符性1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要提前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产品非甲烷总危含量限值标准符合2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
38、、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企业生产过程中,原辅料含低VOCs,产生的非甲烷总烽经负压收集后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建立原辅材料台账。符合3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4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
39、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加强对含VoCS物料的管理,密闭储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符合5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月15日前集中清运项目属于金属结构制造,含Vo
40、CS物料均为桶装,密闭储存,分类管理。喷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煌收集后由“过浓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危废库产的非甲烷总煌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符合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VOCs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全面梳理建立台账,6-9月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开展LDAR工作,加强备用泵、在用泵、调节阀、搅拌器、开口管线等检测工作
41、,强化质量控制;要将VOCS治理设施和储罐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计划中.6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
42、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企业采用负压收集处理,控制开口面最远处的风速不低于0.3mSo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密闭管理符合7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力口、及时更换;各地要督促行政区域内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按期更换活性炭,对于长期未进行更换的,于7月底前全部更换一
43、次,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严格选用标准活性炭,并及时添加、更换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目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连云港鎏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主要从事钢结构工程等生产。公司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钢结构构件”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2月21日通过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钢结构构件建设单位:连云港鎏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建设地点: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捷士克产业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租赁捷士克产业园现有厂房619
44、2平方米,购置数控液压冲床、冲剪一体机、抛丸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数控精细等离子切割机、龙门焊机、激光切割机、移动环保型水漆房、二保焊机、移动式焊烟处理器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00吨钢结构构件生产规模。序号产品名称规格设计能力 (ta)年运行时 数(h)执行标准备注1钢结构构 件根据厂家要 求定制5000270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 (GB50205-2020)/表21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1)产品方案(2)主要建构筑物情况本项目租赁厂房6192m2,主要划分为办公区、喷漆房、抛丸区、机械加工区、原材料存储区、成品区、一般固废区、危废库等。本次项目主要建(构)筑物见表2-2,总
45、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表22本次新建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名称占地面积(而)建筑面积(Itf)备注1生产厂房喷漆房143143钢架结构IF抛丸区IlO110机械加工区45354535原材料存储区130130成品区80()800一般固废库95952办公区2992993危废库88/合计61206120/(3)主要原辅料消耗项目生产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3、原辅材料成分见表2-4,水性面漆理化性质见表2-5o表23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性状规格消耗量(ta)最大贮存量(0包装方式1钢材固体/50501000/2水性丙烯酸聚氨酯面漆液体20kgtS120.5桶装3钢丸固体0.3mm152袋装4CO2液体IOkg/瓶20.01钢瓶5氧气液体10kg三20.01钢瓶6实芯焊丝固体/502袋装7乙块液体20kg瓶40.02钢瓶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序号名称消耗量备注1电50万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