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对位芳纶纤维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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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项目特点21.3 工作过程4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6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316II,11名吉*2总则342.1 编制依据342.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402.3 评价标准412.4 评价工作等级492.5 评价工作重点592.6 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592.7 相关规划及批复要求612.8 环境功能区划68项目况与工程分析.693.1 拟建项目工程概况693.2 拟建项目工程分析78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783.4 风险因素识别793.5 物料平衡分析903.6 拟建项目污染源强分析903.7 污染物“三本账”核算903.8 碳排放评价913.9

2、 清洁生产分析96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94.1 自然环境概况994.2 环境质量现状1044.3 区域污染源调查121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3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235.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266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126.1 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评述2126.2 拟建项目废水处理可行性论证2276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239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396.5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446.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2476.7 “三同时”环保设施284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887.1 环境影响分析2887.2 经济损益分析289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918

3、.1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2918.2 环境管理要求2948.3 污染物排放清单3008.4 环境监测计划3029结论与要求3069.1 项目概况3069.2 污染物排放情况3069.3 环境质量现状3089.4 主要环境影响3089.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3109.6 环境保护措施311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12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3129.9 总结论3131概述1.1 项目由来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集团”)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苏州盛泽。26年来,盛虹集团始终专注实体经济发展,不断聚合资源、聚力创新,构建出一条从印染、化纤到石化、炼化的新型高端纺织产业链,成长为

4、一家以石化、纺织、能源为主业的创新型高科技产业集团,目前员工3万余人。盛虹集团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其蓬勃发展得到了各级部门的认可,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等荣誉。目前,盛虹集团正紧抓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战略,加速向现代化、国际化企业蝶变,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以实干担当的姿态走在江苏高质量发展最前列。芳纶为世界三大高性能纤维之一,广泛应用于航天军工、防弹防护、特种防护服装、汽车、电子设备等领域,其耐高温、绝缘及高强度高模量的物理

5、特性使其具备了成为框架材料的潜质,可广泛取代目前主要纤维品种,是未来纤维主要升级方向。与美国等成熟市场相比,中国芳纶行业处在初级阶段,未来需求将呈现高速增长,下游应用趋向成熟。航天军工、防弹防护、电子行业是中国芳纶市场最具吸引力的下游应用。受制于复杂的制造工艺及高昂的成本,芳纶行业一直被美国杜邦公司和日本帝人公司高度垄断。目前国内超过70%的对位芳纶纤维仍需要依赖进口,芳纶产业是我国现阶段鼓励发展的产业,芳纶的国产化是非常必要和适时的,未来随着军工、电子行业的不断发展,芳纶产业将会迎来广阔的市场前景。基于以上背景,盛虹集团成立了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盛邦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公司”),

6、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内,拟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八路北侧、经七路东侧设立芳纶生产基地,基地占地391.61亩,本次拟投资建设年产5000吨对位芳纶纤维项目,主要建设一套5000吨/年对位芳纶生产装置,包括聚合单元、溶剂回收单元、纺丝单元以及相关配套公辅设施。目前拟建项目已取得灌云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灌行审投资备2022142号)。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盛虹集团拟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园投资158亿元规划建设的与世界技术同步的芳纶原材料、芳纶聚合、芳纶纺丝、芳纶制品的产业基地。盛邦芳纶产业园项目“苯原料-聚合-纺丝制品”的产业化总体规划分四期建设。总产能为60000吨苯二胺。

7、其中一期项目为江苏绿合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苯二胺(一期)项目,属于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根据备案文件(连发改备202269号),该项目一期达产后具备年产17000吨间苯二胺、2007吨邻苯二胺、993吨对苯二胺的生产能力。连云港市政府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同意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实施苯二胺项目(具体见第22号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同时要求该项目产品苯二胺是江苏盛邦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芳纶项目的原料,只能作为芳纶的配套项目,产能要与芳纶项目相匹配。因此,芳纶所需原料优先从绿合安公司采购,不足部分从其他公司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

8、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盛邦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2 项目特点(I)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71487万元,主要建设一套5000吨/年对位芳纶生产装置,同时配套新建相关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年产5000吨对位芳纶,同时副产31437吨/年硫酸钙副产品及1745吨/年氯化钙副产品。(2)拟建项目采用国际先进工艺技术,在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基础上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能够实现节能减排、物料循环利用等目的,达到清洁生产国际先进水平。(3)拟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硫酸雾、NMP、三氯甲烷、HCl,拟建项目

9、建设有完善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在各废气产生区域均设置了集气罩或密闭引风收集设施,收集的废气进入对应的废气处置装置。聚合车间PPDA进料废气送水洗装置处理;聚合车间聚合废气、纺丝车间废气、酸、母液储罐呼吸气均送二级碱吸收装置处理,溶剂回收车间不凝气、三氯甲烷储罐呼吸气送“NMP低温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NMP储罐呼吸气经二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危废仓库废气均送“强化富集高级催化氧化段+再生段+改性吸附剂过滤”处理;废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送“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企业废水处理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拟建项目隔油后的食堂废水W9、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W7与中和废

10、水Wl、过滤废水W2、蒸发废水W3、汽提废水W4、精储塔顶废水W5、初期雨水W6、碱吸收废水W8、清洗废水W10.实验室废水WIl混合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循环冷却水Wl2、脱盐浓水W13混合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及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中标准较严值后排入新沂河北偏泓。(4)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对各反应过程中富余的物料尽可能回收综合利用,在提高物料利用率的同时,尽可能避免废液的产生,提高了装置的清洁性。由于对位芳纶熔点高于分解温度,只能溶解于硫酸中进行纺丝作

11、业,因此拟建项目采用浓硫酸溶解芳纶聚合体,同时副产硫酸钙产品,很好贯彻了“循环经济”原则。(5)拟建项目所在地原有7家企业,分别为连云港广进热镀锌有限公司、连云港欣港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美美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高艺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帅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华中化工有限公司以及连云港三威化学有限公司,目前7家企业已关闭退出并完成厂房设施拆除工作,为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的用地安全,灌云县燕尾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连云港市金帅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华中化工有限公司地块需要进行土

12、壤修复,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目前已完成土壤修复方案和外运污染土壤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报告编制工作,正在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己进场开展修复前准备工作,预计2023年8月上旬完成土壤修复施工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具体说明见附件。(6)拟建项目使用优先管控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中的三氯甲烷,根据江苏省化工协会出具的关于三氯甲烷(氯仿)原料不可替代的证明:在现有原料中,三氯甲烷(氯仿)作为关键辅料生产过程中的萃取剂,对于江苏盛邦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建芳纶产业园项目中对位芳纶的生产,暂无其它更好的替代方案。因此,本项目针对三氯甲烷的使用环节做了密闭处理,且产生的废气均通过管道有效收集至废气治理

13、设施,确保达标排放。1.3 工作过程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踏勘、调研,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分析了开展环评的必要性,进而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

14、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政策相符性1.4.1.1 产业政策相符性拟建项目生产产品为对位芳纶,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纺

15、织第4项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与生产(碳纤维(CF)(拉伸强度N4200MPa,弹性模量230GPa)、芳纶(AF)、芳碉纶(PSA)、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UHMWPE)鲂丝生产装置单线能力N300吨/年,断裂强度%0cN出ex,初始模量1800cNdtex)、聚苯硫酸纤维(用S)、聚酰亚胺纤维(PI)、聚四氟乙烯纤维(PTFE)、聚苯并双嗯睫纤维(PBO)、聚芳嗯二睫纤维(PoD)、玄武岩纤维(BF)碳化硅纤维(SiCF)X聚酸醛酮纤维(PEEK)、高强型玻璃纤维(HT-AR)聚(2,5二羟基1,4苯撑毗咤并二咪哇)(PIPD)纤维等),o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现行的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16、1.4.1.2 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的相符性拟建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相关要求的相符性见表1.4-1,可见拟建项目的建设与苏环办201936号文相关要求相符。表1.4-1与苏环办201936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情况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G)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7、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止措施;(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见141节分析),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见143节分析),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不予批准的情形的项目。符合2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

18、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拟建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符合3(1)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2)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3)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1)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

19、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12月23日取得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102号)。(2)拟建项目为对位芳纶生产项目,项目通过建设完善的三废治理设施,能够确保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突破区域环境承载能力。(3)拟建项目位于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项目通过区域削减,可确保建设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符合4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化工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得低于10亿元,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三类中间体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5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禁

20、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拟建项目不新建燃煤自备电厂,不属于禁止建设的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符合6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拟建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内,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12月23日

21、取得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102号),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符合7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Il.:.拟建项目所有的危险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属于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

22、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拟建项目属于合成纤维项目,不属于文件禁止新建和扩建的项目类型。符合1.4.1.3 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相符性本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4-2,表142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一、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突破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一)建设

2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二)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可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三)切实加强区域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研究,不得审批突破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处于不达标区,大气评价等级为一级,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区,符合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2二、严格重点行业环评审批聚焦

24、污染排放大、环境风险高的重点行业,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切实把好环境准入关。(五)对纳入重点行业清单的建设项目,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简化环评内容等改革试点措施。(六)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原则上应达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执行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七)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八)统筹推动沿江产业战略性转型和在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指标从严、政策衔接、产业先进“,推荐钢铁、化工、煤电等行业有序转移,优化产业布

25、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本项目不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张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符合3五、规范项目环评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规范环评审批行为。(十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管理规定,严禁超越权限审批、违反法定程序或法定条件审批。(十六)建立建设项目环保和安全审批联动机制,互通项目环保和安全信息,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必要时可会商或联合审批,形成监管合力。(十七)在产业园(市级及以上)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未落实、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原则上不

26、可先行审批项目环评。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符合序号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鳖(十八)认真落实环评公众参与有关规定,依规公示项目环评受理、审查、审批等信息,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真实性。II1.4.1.4 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H953号)、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的相符性根据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

27、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28、综合治理方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本项目芳纶纤维生产过程中涉

29、及VOCS排放的环节主要为聚合单元、溶剂回收单元、纺丝单元上油工序,其中聚合单元废气均采用管道直接连接废气产生设备的方式收集,聚合废气经二级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溶剂回收单元不凝气采用管道直接连接收集的方式收集,废气经过“NMP低温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纺丝单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二级碱吸江苏盛邦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对位芳纶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处理后排放。综上,本项目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在90%之上,整体处理效率在90%以上,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1.4.1.5 与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30、连云港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攻坚方案的通知(连大气办20226号)根据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攻坚方案的通知(连大气办20226号),“二、重点任务:)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各县区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抓紧完成整治改造,尽快形成减排效益其他行业敞开液面上方Ioomm处VOCS检测浓度200mol/mol的需加盖密封;规范涂料、油墨等有机原辅材料的调配和使用环节无组织废气收集,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提高VOCs产生环节的废气收集率”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内

31、。项目工艺废气收集后采取二级碱洗、NMP低温洗+活性炭吸附等措施处理,罐区废气经收集后采取碱洗、NMP低温洗+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碱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通过强化富集高级催化氧化段+再生段+改性吸附剂过滤处理,实验室废气通过碱洗、强化富集高级催化氧化技术处理。项目制定LDAR计划,加强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无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废气收集处理,提高VOCs产生环节的废气收集率。因此,拟建项目总体符合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攻坚方案的通知(连大气办20226号)的要求。1.

32、4.1.6 与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环办2019149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中,危废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拟建项目新建一座375?危废仓库,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同时危废库采取有“四

33、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有效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因此,拟建项目总体符合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环办2019149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1.4.L7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的相符性本项目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相关要求的相符性见表1.4-3,可见本项目的建设与环环评202145号文相关要求相符。表143与环环评202145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情况1

34、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化纤生产项目,不属于“两高”类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为省政府认定的合规化工园区,园区已执行规划环评,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

35、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12月23日取得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12022102号)。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详见1.4.1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详见142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详见1.4.3节),同时依法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Fl标等要求。符合2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

36、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本项目不消耗煤炭,不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符合3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本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选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确保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先进水平,项目制定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符合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

37、-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措施,并将严格落实。4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本项目环评报告已设置碳评价章节,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符合1.4.1.8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V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32号)的相符性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V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

38、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32号),“二(一)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沿海地区重点实施先进、高效、绿色化工项目,高标准引进”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的产业项目;充分发挥沿海港口优势,建设连云港国家级现代化石化基地,重点布局以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炼化一体化及下游化工新材料等项目”,“五、更高标准地强化环境保护措施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无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项整治”,(三)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推进企业持证

39、排污,煤电、钢铁、部分化工行业己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20年前完成所有化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内。项目工艺废气收集后采取二级碱洗、NMP低温洗+活性炭吸附等措施处理,罐区废气经收集后采取碱洗、NMP低温洗+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碱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通过强化富集高级催化氧化段+再生段+改性吸附剂过滤处理,实验室废气通过碱洗、强化富集高级催化氧化技术处理。项目制定LDAR计划,加强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无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废气收集处理。企业在建成后将申请排污许可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

40、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一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32号)相关要求。1.4.2 规划相符性(1)灌云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灌云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中东部临海片区以燕尾港(含灌西盐场)为核心,打造海河联运物流、石化新材料、新能源、大型装备制造为特色的高端制造片区。在整合存量空间规模的基础上,区域内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上图规模35.2700公顷,集中布局在临港产业区,以及用丰镇区。拟建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内,项目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也属于灌云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中的建设用地,因此选址与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

41、符。(2)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灌云县临港产业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与位于连云港徐坪新区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相邻,始建于2005年3月,江苏省灌云县工业经济区临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10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苏环管2005267号)(3.41平方公里的启动区);连云港市政府于2010年批复建设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连政复201012号)(总面积10.2平方公里,含启动区3.41平方公里);2019年编制了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灌政复201936号)(总面积10.8平方公里)。2020年10月,江苏省发布

42、了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为15家化工集中区之一,同时规划调整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规划面积10.64平方公里),目前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12月23日取得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102号)。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位于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东部,规划范围东邻原省道324、西至经七路、南邻国道G228、北至纬九路,规划面积10.64平方公里。园区产业定

43、位为: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产业链延伸为途径,以发展高端产品集群为方向,依托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的丰富资源,围绕江苏省、长三角地区相关产业,满足终端市场需求,重点发展面向装备制造、汽车、交通、建筑、轻工、家电、电子信息等领域的高端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专用化学品,并承接江苏省、连云港市化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建设成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产业链延伸区、发展空间拓展区,打造高端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专用化学品产业新高地。拟建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中化工新材料及配套原料产业区,项目用地性质为规划工业用地,属于灌云化工产业园规划中一期重点项目,符合规

44、划中用地布局及产业定位相关要求。拟建项目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102号)对照情况见表142-1。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及其环评和审查意见要求。表1.421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102号)相符性分析类别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等相关管理要求。产业园东邻原省道324区域布局

45、危险源等级低的产业,减少危险品最大储存量。产业园内绿地及水域在规划期内禁止开发利用。严格执行产业园边界500米隔离管控要求,禁止规划居住、医疗、教育等用地,确保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拟建项目为化纤生产项目,位于化工产业园北侧,远离原省道324,项目用地不占用产业园内绿地及水域,属于允许开发的工业用地。目前产业园边界50O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符合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6、,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2025年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颗粒物减排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区域环境空气PMz5年均浓度应达到33微克/立方米以下,新沂河北偏涨、五灌河执行III类水标准,区内其他水体执行IV类水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碳减排、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要求,推进产业园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减少物流运输能源消耗,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拟建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总量在产业园范围内平衡。符合效目标。严格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产业链延伸区、发展空间拓展区,产业园打造高端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专用化学品产业新高地。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格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化工园区污染物总量达到限值后,新引进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企业或者同类企业进行改扩建不得增加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加强有毒有害物质、优先控制化学品管控,提出限制或禁止性管理要求。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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