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936万只单纤、156万只光纤阵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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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936万只单纤、156万只光纤阵列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通赛意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936万只单纤、156万只光纤阵列新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32光纤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5-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建设性质由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由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由否口是:用地(

2、用海)面积(m2)7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号:环审2OI88号(一)规划范围与规划时段规划范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112.83平方公里,包括中心商务城、骞公湖科教城、滨江工业城与江海港物流区三个分区。三个分区的四至范围分别为:中心商务城:东至大脚河,南至东海路,西至日新河,北至海门高新区。骞公湖科教城:东至崇海大桥桥址,南至长江,西至浒通河,北至海门

3、高新区。滨江工业城与江海港物流区:东至浒通河,南至长江,西至苏通科技园,北至海门工业园区。规划时段: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0-203;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或更长时间。(二)产业发展引导产业发展定位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以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成为海门最重要的经济增长引擎,引领和主导全市产业经济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占据全市三分之二以上;成为江苏省最具活力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科学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国家级

4、开发区前十强;成为上海大都市区北翼新兴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和休闲旅游目的地之一,形成积极良好的区域互动联系。产业发展目标提升工业发展层次和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服务业占比超过45%,支柱产业占规模以上比重突破90%,高新技术占比超70%,新兴产业占比超过60%。远期到2030年,各项占比进一步提升510%。工业用地地均增加值近期达到15亿元/平方公里,远期达到35亿元/平方公里。生产性服务业地均增加值近期达到30亿元/平方公里,远期达到70亿元/平方公里。加快打造各类特色产业园,推动企业向园区聚集,加快形成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成构建、项目集群布局、产业集聚发

5、展的工业布局。产业发展策略先进制造业朝着“智造开发区的方向发展。全面贯彻中国制造2025发展方略,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工业创新体系,大力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切实把有限的要素资源聚焦到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来,实现工业经济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朝着“智慧开发区的方向发展。依托教育资源与先进制造业基础,引入相关的信息、金融、会展等服务产业,举办信息、科技相关的学术论坛和企业展会,并大力发展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培训服务,为本地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抢占智慧城市与人才高地的先机。现代服务业朝着“浪漫和健康开发区的方向发展。依托“一江一河一湖”

6、的稀缺生态岸线资源和骞公文化要素,发展文化休闲产业、观光体验农业以及亲子、运动等主题旅游产业,成为长三角、尤其是上海周边以及海门本地人口的节假日休闲胜地,吸引中高端人才驻留,提升城市品质。重点发展产业装备制造产业以省级装备制造产业园为载体,以招商局重工为龙头,基于现有制造能力和水平,加强产业链、创新链和资源链的综合部署,推动传统产业由成本优势和比较优势向技术优势和创新优势转型,不断提高现有装备制造业的产业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与上海形成组合港,承接上海优势的临港制造业转移,打造关联产业集群,构建长三角北翼接轨上海、比肩昆常太的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增长潜力大、关联辐射效应广的海工装备、

7、智能制造、汽车配件等装备制造产业,担当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重点培育循环经济、信息技术、机器人、新材料、智能建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着力点。汽车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汽车电子、汽车发动机、汽车变速箱等高附加值关键产品,促进生产类型扩大和研发设计能力向高端提升。近期重点推进对冠东模塑等为代表的汽配研发生产企业的培育和相关核心企业的引进。同时,大力发展汽车金融、汽车保险、汽车销售等汽车服务业。生物医药产业着力提高药品研发开发能力,努力将开发区建成以新型成品药、新型试剂等产品为重点的研发生产基地。近期重点鼓励和支持巴塞利亚药业、万高药业、复华药业、宣泰药业、永和药业等核心医药企业加快产

8、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促进新一批医药企业的引入和集聚。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新型动力电池核电装备、节能环保产品等。近期重点推进英菲新能源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多福集团的环保产品项目等项目的投资、扩建以及新引进一批新能源产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依托开发区内制造业集聚优势和科教城人才培育环境,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区域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工业4.0技术研发、现代商贸、港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网络、应用培训、企业会展等产业,加快实现生产性服务业的衍生发展和集聚发展。近期重点推进复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总部经济园等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型园区的建设发展、人才招引和众创环境培育。发挥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

9、司及保税物流园等载体的政策优势,鼓励贸易和工业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供应链管理和采购配送中心等高端业务形态的发展,着力打造上海北翼港口物流服务资源集聚中心。生活配套性服务业为吸引人才和稳定人力资源,加快开发区尤其是南部新区的生活配套建设,促进零售商业、餐饮酒店等服务业发展,跟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现代农业与休闲旅游业以沿江优质的生态环境和海门地方文化特色为吸引力,注入运动、亲子等新兴要素,承接本地和区域的假日经济和休闲经济发展趋势,发展生态休闲旅游服务产业,打造城市名片。同时,在原有农场的生产基础上,注入科技力量和市场营销手段,将传统农业提升为科技农业、观光农业,与生态休闲旅游业融

10、合发展。产业空间布局总体形成“三城三区,一带十二园”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农田和生活配套区除外)(详见图2.1-4),各产业片区规划产业主导功能见下表。滨江工业城是开发区工业发展的主体空间,央企、国企和特色产业项目的集聚区和示范区,其产业布局由复华高新产业园、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及其预留区)、江海港物流区及其配套加工区、海宝工业园等四个特色园区组成。骞公湖科教城是开发区服务业发展的主体空间,大学大所大院集聚区、软件数据信息示范区、金融电商总部产业区,其产业布局主要由环湖商旅文教综合服务区、沿江休闲旅游服务带(北外滩风景带)、科技园与总部经济园以及现代农业科技园四个部分组成。中心商务城是开发区“退

11、二进三”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主体空间,其产业布局包括中心商贸区、创新转型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站前商贸及配套产业园(预留)四个特色园区。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民生河以东、秀山路以南),其产业功能定位为:改造升级现有产业的基础上,以绿色高新技术为导向,积极发展生物技术、电子通讯、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制造业。本项目为光纤制造,属于电子通讯制造业,符合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三)配套基础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用水量预测:开发区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道路绿地浇洒用水量及未预见水量。根据预测,2030年片区总用水量为20万立方米/日。给水水源:开发区由海门长江水厂及南通区域

12、供水联合供给,总供水能力为48.5万立方米/日。其中海门长江水厂以长江为供水水源,取水口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远期保持不变,并优先满足生活用水,不足的水量考虑再生水补充及雨水调蓄利用。给水管网:海门长江水厂与南通区域供水联网供水,互联互通。南北向主干管布置在叠港路、富江路、北海路、瑞江路、望江路;东西向主干管布置在336省道、丝绸路、北京路、海门大道、香港路。主干管管径DN5(X)DN1400亳米,其它道路上布置DN200DN400供水管。污水工程规划规划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新建及改造地区严格采用雨污分流制;老城区近期采用分流制有困难时,可采用截流式雨污合流制,远期逐步过渡到雨污分流制。废水经

13、收集后送往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该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建设标准为一级A,尾水经青龙河排入长江。污水主干管沿香港路、大港路、海门大道、北京路、富江路、越秀路、瑞江路、望江路等道路铺设,管径DN800DN1500毫米。其它道路布置DN400DN600毫米污水管。规划新建泵站5座,保留现状泵站12座,规划泵站总规模为44.3万立方米/日。雨水工程规划开发区内划分四个雨水排水分区。浒通河以西地区属开发区片;海门河以北地区属城北片;海门河以南、浒通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地区属城西片;海门河以南、东洲河以东地区属城东片。雨水管道就近接入片区内水体。燃气工程规划规划气源:可选

14、择天然气气源有如东液化天然气、西气东输天然气和中俄天然气。上级气源来自规划城东门站和城西门站,通过滨江高中压调压站和海门高中压调压站调至04MPa后,通过中压燃气管为本片区供气。天然气调压站:规划新建1座滨江高中压调压站,位于开发区外香港路与川江路交界区域。燃气管网:规划中心城区工业用户采用高、中压二级压力级制,大中型工业用户可由次高压管供气;居民采用中、低压二级压力级制,商业用户由城市中压管道供给。供热工程规划规划在中央商务区内新建1个协鑫燃机热电项目,其设计规模为500吨/小时,以天然气作为主要燃料来源,以取代现状鑫源热电厂(以煤为燃料),作为海门市西部片区包括本开发区的集中供热点。远景规

15、划在滨江工业城内新建1个滨江热电厂,设计规模为150吨/小时,以天然气作为主要燃料来源,以满足供热需求增长。保留中心商务区现状供热管,规划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源点新增1条DN400供热干管为中心商务区供热,规划在滨江地区主要道路下敷设DN3OODN5OO供热干管。园区基础设施与本项目的配套性分析:本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开发区的基础设施规划实施,本项目所在地区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用水来源依托市政供水,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用水使用要求;用电依托市供电公司电网;本项目无需供气供热。同时,本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

16、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长江;噪声厂界稳定达标;固废均妥善处理处置,以贯彻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故本项目依托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具有可行性。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I号),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见表I-Io表项目周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规划表线域称红区名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方位距离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总面积家生保红面只国级态护线积空控面态管域积生间区门清通维区海河水道护水源水质保护

17、起点为海门市与通州区交界处,讫点为二十匡河,水体及两岸各500米38.92038.92N1500结合项目地理位置和区域水系,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约为1500m,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其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的要求。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分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3大功能7个分区,南通市海门区只划定了1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与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1

18、2.2km,项目不在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覆盖范围内,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南通市海门区共划定了江苏海门蛎崂山国家级海洋公园、江苏海门蛎鲂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禁止区等2个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为江苏海门蛎IW山国家级海洋公园,本项目与江苏海门蛎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的最近距离为38.0km,项目不在江苏海门蛎崂山国家级海洋公园覆盖范围内,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年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海门区除03外

19、的其他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南通市人民政府特制定南通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戈人通过推进以下十项任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着力调整运输结构、不断优化用地结构、推进VOCS治理攻坚、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联防联控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以下五项重点任务:推进万项工程(2021年全市共安排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1228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8206项)、建立治气专家团队工作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实施三大行动(豁免企业培育行动

20、、创建治气达标示范区行动、VOCs排查整治行动)、提升三项能力(提升溯源预警能力、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南通市环境质量现状将的得到进一步提升: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H类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租用现有生产场所建设,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

21、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江苏工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修正经查本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苏政办发20139号)修正中限制类

22、和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3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和产品均不属于目录中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符合该文件的要求。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木)、江苏省

23、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6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7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拟建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由表1-2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要求。(5)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苏政发

24、202049号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

25、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衔接街道(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苏政发202049号是否相符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

26、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相符,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I境承载力。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

27、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2、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

28、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o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而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

29、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相

30、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环境风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相符,本项目不涉及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相符,本项目不涉及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相符,本项目按要求执行根据境分区管书(6)(通政办先二表可知本项

31、目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之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管控要求相符。与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见20214号)相符性分析表1-5与南通市域生态环境总体准入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南通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案020年)(通政发(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

32、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2 .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引进列入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业、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相符。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相符装备及产品。3 .根据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沿江地区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类生

33、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禁止海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4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4)K)号),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处于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以下简称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产品品质技术改造项目除外)。禁止建设属于国家、省和我市禁止类、淘汰类生产工艺、产品的项目。从严控制农药、传统医药、染料化工项目审批,原则上不再新上医

34、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中间体及高产出、低污染项目除外,分别由科技部门和环保部门认定)。沿江化工园区不再新增农药、染料化工企业。文件要求,不属于农药、染料化工企业染排管空污物放手1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 .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地区,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

35、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3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5号)及配套的实施细则中,关于新、改扩建项目获得排污权指标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落实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

36、通政办发(2020)46号)。2.根据南通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通政办发(2019)102号),木公司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相符保留提升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制订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企业须在环评报告中准确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在安评报告中对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按标准规范设计、建造或改建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3.根据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

37、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12018)32号),钢铁行业企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企业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系统,按规定实施全流程自动控制改造,有条件的鼓励创建智能工厂(装置)。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坚决淘汰超期服役的高风险设备和设施。案,同时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源用率求资利效要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

38、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 .化工行业新建化工项目须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生产过程连续化、密闭化、自动化、智能化;钢铁行业沿海地区新建钢厂、其他地区钢厂改造升级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施标准要求。3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落实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苏政复(2013)59号),在海门区的海门城区、三厂、常乐等乡镇共计136.9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禁采;在如东县的掘港及马塘、岔河、洋口、丰利等乡镇,海门区除三阳、海永外的大部分地区,启东市的汇龙、吕四、北新等乡镇,通州区的东社镇、二甲镇,通州湾的三余镇等地2095.8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限采。本项目不使

39、用高污染燃料,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相符表16与海门经济开发区生态方E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2)本项目不在开发区限制及禁止类名单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以

40、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批复文件为准。(1)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相关要求。(2)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少,符合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3)本项目废气处理效率高,可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 .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2 .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3 .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企业按照国家标

41、准和规范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

42、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1)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O(2)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相符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管控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对照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见下表1-3。表13“两减六治三提升”类别方案内容本项目与其相符性两减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本项目不涉及煤炭,符合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六治治理太湖水环境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符合治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符合治理黑臭水体本项目不涉及

43、黑臭水体,符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符合理发有物治挥性机2、开展印刷包装、家具、浸胶手套等行业VoCS整治。浸胶手套企业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强制使用水性涂料,2017年底前,印刷包装、家具等行业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等。本项目不属于印刷、包装、家居等行业,属于光纤制造行业。使用胶水不属于溶剂型胶黏剂治理环境隐患符合三提升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符合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符合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的要求。3、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山东路1898号2号楼二层,属于工业用地,项目

44、地块交通便利、地势平整、水电供应条件良好。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南通市海门区经济发展规划。不属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规定的红线区域内。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海门区用地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用地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4、三年蓝天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对照国务院下发的打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

45、22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本项目与三年蓝天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序号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相符性分析计划条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文1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烧结砖瓦行业仅保留年产量3000万块以上的隧道窑生产线,人造板加工行业仅保留1万立方米/年以上的生产线。本项目为C3832光纤制造,不属于“两高”

46、行业。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省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省火电、水泥、砖瓦建材、钢铁炼焦、燃煤锅炉、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中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完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任务。本项目原辅材料中用到胶水;使用胶水不属于溶剂型胶黏剂,使用量少,废气产生量极少3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本项目无燃煤锅炉4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比例,大幅提升铁路运输比例。发挥铁路、水运在大宗物料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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