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实验实训专用耗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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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实验实训专用耗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公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5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3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实验实训专用耗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2023-221-2项目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实验实训专用耗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预算金额(元):575000最高限价(元):57500

2、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实验实训专用耗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采购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57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实验实训专用耗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

3、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1 .时间:/至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网址):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一项目采购一获取采购文件一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

4、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 .售价(元):Oo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14: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14: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

5、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

6、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

7、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

8、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实验实训专用耗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3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7.5万元整;每件单价不得超过1000元整;超过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响应5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6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7投标报价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投标保证金不收取9踏勘现场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10样品提供(详细内容)0不提供11演示口要求:0不要求12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

9、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7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3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4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

10、)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o(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6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4)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邮

11、寄或送达地址:。(5)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8开标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9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即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

12、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2采购进口产品

13、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3节能产品0适用不适用(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4、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不适用。2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5、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的,

15、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7、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为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标的清单(可填写标的名称对应标的序号)L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26联合体详见招标公告27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8分包也同意将非主

16、体、非关键性的运输工作分包。口不同意分包。29履约保证金0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合同总价的M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在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后无息返还给供应商。接受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30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取标准的70%计取,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

1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费用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列,由中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收款单位(户名):3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

18、.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采购人、用户相同。6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明确的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9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

19、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12 .“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13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转包与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20、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 .支持绿色发展2.1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

21、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 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

22、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

23、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24、、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5、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八)特别说明:1 .根据政府采

26、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 .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27、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5.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6 .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

28、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7 .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8 .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九)询问、质疑、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

29、、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

30、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2.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2.3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

31、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4 事实依据;3.3.5 必要的法律依据;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

32、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 供应商投诉4.4.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 以联合

33、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采购内容及需求5 .合同主要条款6 .投标文件格式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34、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3 .资格证明文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

35、应商均应当提供):(I)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告要求);(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4 .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同类项目业绩表(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分工内容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

36、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5)投标标的清单、商务技术偏离表;(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5 .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4)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

37、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资信情况证明文件(营业执

38、照、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业绩证明材料)由各方成员盖章签字,其他内容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主签署投标文件。3)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

39、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 .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 .自投标截止日起电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

41、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

42、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

43、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 “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

44、交易平台将拒收。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四、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即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 .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45、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三)开标流程1 .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 .资格审查(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46、查。(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耍求,其投标无效。(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3 .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W)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 .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 .评审小组组长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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