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鼎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级绿色保鲜包装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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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食品级绿色保鲜包装制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潍坊鼎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食品级绿色保鲜包装制品项目项目代码2110-370783-04-01-90259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地理坐标(118度55分51.313秒,37度15分49.07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泡沫塑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

2、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Ll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文号2306-370783-89-01-295950总投资(万元)22300.00环保投资(万元)89.20环保投资占比()0.4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审批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羊口先进制造业园

3、区的通知(寿政发20117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0年10月30日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以寿环审字(202021号文关于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批准。1、园区情况根据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关于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项目所在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范围为西至羊临路,南至营子沟及鲁清铁路物流园,东至海陆用地分界线,羊田路以西区域北至小清河,羊田路以东区域北至太平东街。园区规划面积合计45.41平方公里。园区功能定位为寿光市滨海开

4、发的先行区,以发展先进制造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打造山东蓝黄经济发展样板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区以机械、电子、建材、轻工和生物制品为主;高新技术产业以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型设备为主;中兴商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商务区以居住、教育、金融和商贸为主。园区规划形成“一心、两区、四轴的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一心”:再现状镇区和商贸新区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型和生活型服务功能的综合布局,形成中心商业商务区;“两区”指东侧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区和西侧的高新技术产业区;“四轴”为以羊临路、羊田路、渤海大道和圣海路四条交通干道,强化各个功能组团的内部系统和对外联系,形成有机整体。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发

5、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生态木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品、电子产品、农牧渔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等为工业发展的重点产业,特色房地产开发、文化旅游、生态康养、渔业、职业教育及金融创新为配套产业。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为塑料制品业,故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见附图8,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功能分区图见附图9。2、与规划环评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1”与规划环评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准入条件1、经济及用地准入条件入园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性指标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6、版)文件执行。2、环境保护准入条件严格限制“两高一剩行业”,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废物零排放,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山东省核定标准。入区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入区项目必须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已经获得产品环境标志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入区权。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优先引进主导产业中非涉水、少涉水行业。禁止

7、含有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难降解废水的项目入区。禁止产生大量异味气体,又无法有效收集治理的项目入区。3、清洁生产准入条件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达到清洁生产一级、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的优先准入,低于三级标准要求的项目禁止准入。本项目已在寿光市发展与改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2306-370783-89-01-295950,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小清河。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

8、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通过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7%)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L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禁入条件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产业;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禁止类产业;3、两高一剩行业(高污染、高能耗的资源性的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项目;4、低于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的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建设锅炉符合5、新建额定蒸发量二十吨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和单机容量三十万千瓦以下的

9、燃煤抽凝机组;6、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的项目;7、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8、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9、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10、新增铅、汞、镉、铭、神等重金属排放项目;11、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外);12、新建、扩建化工项目;13、化学纸浆造纸项。需要说明的是:规划提出的规划区发展的主导产业,引导规划区向可持续的方向良性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形成产业的集聚效应,有利于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有利于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有利于环境管理。

10、但对于不属于区域主导产业的拟入驻企业,若与规划行业有互补作用,或属于规划区重要项目的下游企业,或属于高品质、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企业,或有利于规划区实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类企业若在具体项目环评中经分析与周边规划用地性质不相冲突,不会影响规划区规划的实施,建议对该类企业从规划角度不作更多的限制。3、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2建设项目与审查意自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的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生态木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品、电子产品、农牧渔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等为工业发展的重点产业,特色房地产开发、文化旅游、生态康养、渔业、职业教育及

11、金融创新为配套产业。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水资源开发及供给。充分利用现状水厂和供水管网,继续沿用各水厂供镇区用水,其中,现状供水水源包括古城地下项目用水由寿光市供水管网提供。符合水水源,寿光供水水源和南水北调工程供水等;现状中水水源主要是默锐中水,规划中水水源远期扩建到12万立方米/日,清水湖水库供水12万立方米/日,新建弥河水库,远期供水能力达到10万立方米/日。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中水。排水及污水处理。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

12、建设排水系统,目前片区污水主要通过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和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碧水水务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为1万m3d,主要处理营子沟以北、弥河以西区域,负责羊口镇老镇区、新区和先进制造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现状处理规模为4万m3d,主要处理羊口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和城市分流污水,园区现状工业废水通过污水管线排入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远期规划正在建设的潍坊绿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承担一部分处理功能。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

13、入小清河。符合集中供热与燃气。园区规划采用山东国华寿光电厂集中供热,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补充。除集中热源外,园区内企业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对集中供热温度达不到工艺要求的企业,要利用清洁能源进行供热。项目用电由寿光市供电公司供给,不涉及锅炉。符合固体废物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实现资源可再生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园区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

14、96-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应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一般固废:废泡沫、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Ro反渗透膜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入园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园区规划、园区的行业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负面清单等要求;严格控制污染严重的项目入本项目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废气能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符合区;入园项目须选用环境友好型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所有建设项目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

15、按照入园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I)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文号:2306-370783-89-01-295950o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利用现有生产车间,根据鲁(2020)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14618号、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OOO

16、6916号(见附件4),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目录(2012年本)限批或禁批的范围,符合寿光市土地利用规划。2、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表13拟建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鲁环字(2021)58号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17、符合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本项目已在寿光市发展与改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2306-370783-89-01-295950符合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符合寿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3、水源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最近的水源保护区为寿光市城北水厂水源地水源保护区,项目距离寿光市城北水厂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约

18、41.5km(详见附图5),项目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也不在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1)15号)和关于印发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21)2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单位项目用地用海的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本项目与潍坊市“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单位项目用地用海的依据的

19、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山东省实施新的生态红线。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不在生态红线规划区域内,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9.65kmo项目与划定的“三区三线位置关系见附图6。(2)环境质量底线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2ugm3o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42.4%,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m类。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52.7%左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

20、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要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评价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4.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5O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

21、制度,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耕地保有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不降低,保持在789139.00公顷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3333.33公顷。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能源、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任务,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不断降低,新能源比重不断提高,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0%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左右。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要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蒸汽,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后通过多方面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

22、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度潍坊市“三线一单”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23)4号),规划属于寿光市羊口镇,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78320007,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在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中的位置见附图7,拟建项目与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如下。表14与羊口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

23、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2 .一般生态空间内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3 .新、改、扩建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或聚集区,集约高效发展。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4 .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5 .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内执行国家、省、市湿地公园的有关规定。6 .该单元内有县级批复园区,应按照园区的准入条件、行业准入规范及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确定

24、入园项目。7 .化工重点监控点应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执行。监控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公布地址的生产厂区进行,其他生产厂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项目。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不在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本项目为塑料制造业,位于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内,属于先进制造产业。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不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本项目不在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内。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污染物排1 .严格执行国家

25、及我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2 .新建涉水企业污水必须全部纳入污水处本项目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符合放管控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再审批污水直排企业。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加强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3.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内执行国家、省、市湿地公园的有关规定。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小清河。本项目不在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内。环境风险防控1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

26、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辖区内应急减排与差异化管控。2 .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要推进“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与改造,并逐步推行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3 .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4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

27、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内。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节能、节水,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耗水行业。符合5、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一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

28、号)符合性分析表1-5与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鲁环委办(2021)30号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本项目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行业。符合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

29、3%左右。(省能源局牵头)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本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不消耗煤炭。符合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含量产品。生产中使用的EPS颗粒不属于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符合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

30、低排放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所需热源为蒸汽管网供给,无NoX废气排放符合6、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环委(2021)3号)的协调性分析表IX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环委(2021)3号)符合性分析鲁环委(2021)3号要求企业实施内容符合性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

31、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符合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到2023年,关停退出低效燃煤机组400万千瓦,其中,2021年

32、关停退出206万千瓦。提高电煤使用效率,到2023年,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力争降至302克标准煤/千瓦时。2021年10月底前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由于客观原因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由市政府正式申请,可最晚延期至2022年采暖季之前完成淘汰。加快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本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不消耗煤炭符合7、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表17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33、的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有机聚合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制品生产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通过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7%)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lo符合8、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019)符合性分析表18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34、(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应密闭,卸料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EPS颗粒采用气力输送方式密闭投加,在密闭车间内生产,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通过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

35、率97%)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lo符合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F,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料(渣、液)应按照第5

36、章、第6章的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建设单位拟按照要求建立台账,并做好记录。符合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项目EPS颗粒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风速大于0.3ms符合收集的废气中

37、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N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项目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经集气罩收集、烘干房经负压收集,通过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7%)处理。符合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排气筒高度为15m符合9、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146号

38、)符合性分析表19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生产中使用的EPS颗粒不属于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符合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

39、料、含VOCS产品、含Ve)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项目EPS颗粒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o符合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亳米处VOCS检测浓度

40、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通符合作。过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7%)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Io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

41、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通过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7%)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l0符合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

42、)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项目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符合(十)塑料制品加工行业。塑料制品加工业是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挤压、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等工艺加工各种塑料制品的行业。主要产污环节为加热挤出、压制、吹塑(发泡)等,主要污染物为酯类、醇类、烯嫌类。针对该行业污染物产生特点,提出以下收集、治理意见:(1)加热挤出工段宜采用上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吹塑工段宜采取环绕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2)印刷工段产生的废气参照(二十)印刷业进行收集、处

43、理。(3)加热挤出、压制、吹塑(发泡)、印刷等工艺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后宜采用浓缩结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使用含氯原料的工艺废气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二嗯英及酸性气体的控制。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通过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7%)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1。符合10、与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附件I-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本项

44、目属于C2924泡沫塑料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IK与潍坊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符合性分析表1-10与潍坊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潍坊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重点任务一是在深入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坚决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比如:2022年,完成潍坊振兴焦化有限公司55万吨产能炼焦装备整合淘汰工作;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全部整合退出,逾期未完成整合退出的水泥磨机,直接关停退出:年产能120万条以下的全钢子午胎(

45、工程轮胎、航空轮胎、宽断面无内胎等特种轮胎除外)、500万条以下的半钢子午胎(缺气保用轮胎、赛车胎高端产品、超低断面轮胎等特种轮胎除外)企业全部整合退出,淘汰不能实现密闭式自动投料的炼胶机及不能实现充氮工艺的子午胎行业硫化设备。到2023年,生态工业园区力争达到4家以上,高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达到9%;化工园区(含化工重点监控点)内化工生产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75%;新培育2个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到2023年,力争我市氢能产业总产值突破10亿元。本项目为泡沫塑料制造,不属于产能低效落后行业符合二是在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方面,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持续压减煤炭

46、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壮大清洁能源规模。比如:到2023年,全市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713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力争达到275万吨标准煤以上;煤炭消费比重下降2个百分点;关停退出燃煤机组24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力争降至302克标准煤/千瓦时;城市(县城)集中供暖面积达到2.08亿平方米;全市农村地区新增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不低于40万户,清洁取暖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相当于替代31.25万吨标准煤。到2023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本项目不涉及煤炭、化石能源消耗/量提高到700万千瓦。三是在深入调整运输结构方面,提升综合运输效能,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比如:到2023本项目企业原辅料年,铁路水路货物周转量增长10%以上;淘汰采用汽运老旧农业机械800台;力争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比重达到70%o符合四是在深入调整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方面,减少化肥使用量,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比如:全市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3%,配方肥应木面曰才月伊胪用面积从2020年的21.9万公顷增加到39万公盟,器顷;全市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6%;全市在为1史用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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