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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DCQ官方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TDCQ官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 “校区官微”)的运行管理,结合校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 法。第二章平台定位及管理第二条 校区官微主要面向校区师生员工,是以“宣传 报道校区动态,树立校区形象,营造和谐氛围”为主要目的 的信息交流平台。第三条 校区官微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 筹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TDCQ管委会是校区官微的主管 部门,负责校区官微的日常管理。第四条TDCQ管委会设立闻音新媒体工作室,挂靠党政 办公室,负责校区官微运行,安排1名管委会工作人员为指 导老师组织日常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一)负责工作室学生团队招募、
2、培训组织及日常管理 工作;(二)负责校区官微推送选题、策划、审核及相关材料 报批报备等工作;(三)其他与校区官微运行管理相关的工作。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五条校区官微推送内容以宣传报道校区动态为主, 应做到内容简洁,文字清晰,图文并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 效性和适用性,对于来源不明、内容表达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 布。第六条 校区官微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发布 前须先预览测试,经指导老师和校区党工委书记、宣传委员审 核无误后再行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密信息不 得发布。涉及学校重大活动、新闻、通知公告等内容的推送, 须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布。第七条 转载其他平台信息或
3、使用他人素材时,须征得 同意,并在推送中注明内容来源。第八条闻音新媒体工作室因工作需要开展采访等活动 时,团队负责人须提出活动申请,经由指导老师上报相关领导 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第九条校区官微留言区内涉及校区管理范围内的投诉、 意见和建议的,需汇总至指导老师处,回复内容需经指导老 师审定后予以发布;涉及校区相关事务咨询的,由学生团队 根据校区官方资料进行答复;留言区出现不当言论的,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应及时上报校区党工委书记、宣传委员,不 得擅自回复。第四章职责权限第十条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校区 官微资料。第十一条校区官微访问密码由指导老师和学生团队负 责人负责管理,不得向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露。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TDCQ管委会党 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