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艺体中心使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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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艺体中心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艺体中心的管理,维护场馆使用秩序和设备财产安全,更好地为学院教学、运动训练和师生员工活动提供服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艺体中心主要用于学院组织大型活动、特殊天气体育教学及训练。第三条学生处是实施艺体中心管理的职能部门,行使管理艺体中心的职责。物业公司在学生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第二章使用开放及管理第四条教学使用管理(一)艺体中心原则上用于特殊天气(如雨雪等天气)及特殊需要的体育课教学。教学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提前至少一天将使用课表交学生处,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二)物业管理人员根据授课时间安排,于课前15分钟,打开场馆大门,交授课老师授课,上课结

2、束后由管理人员及时锁门。(三)授课教师要教育、督促学生爱惜场内设施,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得违反艺体中心使用相关规定。第五条活动使用管理(一)所有单位、部门在艺体中心开展活动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艺体中心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交学生处审批后方可进行。(二)活动申请应注明活动类型、时间、参加人数、需使用哪些设备、器材等内容。(三)活动使用单位要教育督促使用者爱惜场内设施,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得违反艺体中心使用相关规定。(四)因疏于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使用单位予以理赔。第六条课外活动使用管理(一)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艺体中心对教职工和学生开放。(二)开放时间主要用于师生体育训练和体育活动,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在课外活动时间使用音响器材等设备开展其他活动。(三)所有参与活动的师生要严格遵守场馆开放使用规定,爱惜设备设施,文明使用,如有损坏视情节依据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三章进入场馆要求第七条进入艺体中心须穿软底运动鞋,严禁穿带铁钉、铁掌、胶钉的皮鞋、高跟鞋、长钉跑鞋等进入场地。进入场馆要讲文明、讲礼貌,严格遵守场馆管理规定,着装整洁,严禁赤身露背等不文明行为。第八条爱护场内环境、保持场地整洁。场内禁止吸烟、饮酒、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第九条爱护场内所有设施,严禁私自移动各类设施;严禁进行与场地使用性能不符、对场地有损害的活动;严禁携带非相关器材或物品入场,尤其是

4、腐蚀品、危险化学品等。第十条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开关电源,使用空调、音响及灯光等设备。第十一条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不听劝阻者,工作人员有权劝其出场。情节严重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四章学生处管理职责第十二条负责检查、督促、考核物业公司对艺体中心的管理。安排专人通过每日巡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做好场馆管理督查。第十三条及时将艺体中心使用安排时间表交物业公司,并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使用时间开放场馆。第十四条负责审批各部门使用艺体中心申请,做好场馆使用登记,并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做好开放时间管理及使用情况反馈工作。负责场馆财产损失的追责。第五章物业管理人员职责第十五条教学时间根据使用安排按时开关门。(上午

5、第一节课开门时间8:15分、第二节课开门时间9:55,中午11:45关门;下午上课开门时间13:55分;课外活动15:40-17:30)第十六条活动时间开放须凭学生处审批的艺体中心使用申请表规定的时段开关门。严格按照申请使用设备要求开放设备,活动结束及时反馈使用情况。第十七条所有场馆开放时间,物业管理人员要在岗,监督和制止违规使用设备设施等情况,保障场馆使用及财产安全。第十八条按时开关电源,做到人走关灯;空调使用根据季节及活动需要由学生处通知后方可打开,使用结束及时关闭。第十九条大型活动需要使用移动座椅时,负责座椅的移出和收回,确保设备安全。第二十条做好场地卫生保洁工作,保障场地整洁和设施完好。第二十一条加强日常管理和夜间巡视,确保艺体中心财产安全。第二十二条负责场馆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因疏于管理造成的财产损失,由管理者或主管部门理赔。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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