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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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验收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主要包括:防烟系统、排烟系统、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防火措施。本章节主要针对防烟系统,展示了自然通风、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控制等验收内容:针对排烟系统主要展示了防烟分区、机械排烟、补风系统、排烟系统控制等验收内容;针对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主要展示了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防火措施以及供暖系统防火措施验收内容。2.1防烟系统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 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r,共用 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图示2. 1.17图示 2. 1.1-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

2、间、防 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 小于Im?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当建筑高度大于IOm时,尚应在 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 OM 的可开后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相关要求:图示 2.1.1-3图示 2. 1. 1-4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应具有面积大于或等于2.O肝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共用前室和合用前室应具有面积大于或等于3.0f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图示2.1.1-1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避难层中的避难区,应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其可开启有效面积应大于或等于避难区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均应大于

3、或等于2.0肝。避难间应至少有一侧外墙具有可开启外窗,其可开启有效面积应大于或等于该避难间地面面积的2%,并应大于或等于2.0m图示2Ll-23)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LO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IO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On?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图示2.Ll-3图示2.1.1-4以上内容第1、2条参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规定:11.2.3、11.2.4条款;第3条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规定:3.2.1条款。2.1. 2机

4、械加压送风利用政开阳台作为 独立前室的楼梯间* GKi-利用敞开阳台作为 合用前室的楼梯间利用凹廊作为独立前室的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自然通风独立前室顶部设机械加压送风口VX/图示 2. 1.2-3图不2121启外的合用B件的舍用图示212-2防烟楼梯间自然通风独立前室入口正对埼面设机械加压送风口图示2.1.2-4图示2.1.2-5图示2.1.2-7图示2.1.2-6方刀楼惮的两个楼梯间及合用前童分则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图示2.1.2-8相关要求:D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

5、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a.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图示2.L2-1b.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On)?,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In2。图示2L2-2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图示2.1.2-3图示2

6、.1.2-42)避难走道应在其前室及避难走道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下列情况可仅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以上内容第1、2条参考号哂 卜3条参考消防设施通川规由,((GB 51251-2017)规定:3.1.3、3. L 9条款;2条款靠外墙的封闭楼梯间利用可开启外窗自然通风无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 间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烟图示 2. 1.2-9图示2. 1.2T0图示2 1.271图示2. 1.2T2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 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靠外墙的地下封闭楼梯间首层设通向室外的 门或有效面积不小于1.2r的可开启外窗避难走道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3

7、0m。图示2.1.2-5避难走道两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60m。图示2.1.2-6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于采用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当楼梯间和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楼梯间、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图示2l2-7对于在梯段之间采用防火隔墙隔开的剪刀楼梯间,当楼梯间和前室(包括共用前室和合用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每个楼梯间、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均应分别独立设置。I图示2.1.2-8相关要求:1)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

8、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l2r11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图示2.1.2-9图2.1.2-10图示2.1.2-112)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火灾时其联动开启方式应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5.L3条的规定。图示2.L2T2以上内容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0(GB51251-2017)规定:3.1.6、3.1.7条款。图示2.1.275相关要求: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符合卜列规定:加压风机进风口与排烟风机出风口在同一侧面上水平布置要求图示21.2

9、78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nl的建筑中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不应大于100n1。一图示2.1.2-132)机械加压送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I图示2.L2-14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I图示2.1.2-15图示2.1.2-

10、16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LOoh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图示2.1.2-174)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Im2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Zn?的固定窗。图示2.1.2-18以上内容第1条参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规定:IL2.2条款;第24条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规定:3.3.5、3.3.9、3.3.11条款。2.1.3防烟系统控制图示2.1.3-3当防火分区内火灾认后应开启该济火分区楼梯

11、间的全库加压送风机.2.当防火分区内火灾认后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压送风机.加压送风机的启动应现场手动启动。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防烟系统的送 机、阀门等设施启闭状态图示2. 1.3-4图示2 1.3-2相关要求: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并应能在防火分区内的火灾信号确认后15s内联动同时开启该防火分区的全部疏散楼梯间、该防火分区所在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各一层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图示2.1.3-12)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应具有现场手动

12、启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和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的功能。当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加压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当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图示2.L3-2I图示2.1.3-33)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防烟系统的送风机、阀门等设施后闭状态。图示2.1.3-4以上内容第1、2条参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规定:11.2.6、11.1.5条款:第3条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规定:5.L5条款。2.2排烟系统2.2.1防烟分区防烟分区按要求设置挡烟垂壁,最小深度不小于图示2.2.1-2图示2.2.1-

13、4图示2.2.1-5图示2.2.1-6相关要求:1)建筑的中庭、与中庭相连通的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图示2.2.1-12)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图示2.2.1-2图示2.2.1-3L图示2.2.1-43)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6.2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

14、仓厚度。图示2.2.1-54)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图示2.2.1-6以上内容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规定:4.1.3、4.2.1、4.2.2、4.2.3条款。图示2. 2.1-7空间净高H43米,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长边最大允许长度要求的示意图*量谭!的示急困驾嚣矗I大允及防烟图示22L8建:L船内走遂机械扑咽Df按京:U1.5b;L260三.应加*州相手劈.麦It划分为两个法招分区注:L形内龙避自然推闻口应注京:Lll.5M;L2L360米公关建筑中走道防烟分区规定平面示意图(自然排烟)公共建筑中

15、走道防烟分区规定平面示意图(机械排网)*6.0米,具有自然对流条件的公共篁筑、工业建筑其防烟分区长边最大允许长度要求的示意图图示2.2.1-11相关要求:D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图示2.2.1-7图示2.2.1-8图示2.2.1-11表4.2.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空间净高H(米)最大允许面积(11)长边最大允许长度(In)HW3.05002436.0200060m。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不应大于75m注:公共

16、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图示2.2.1-9图示2.2.1-10: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以上内容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常见问题图示2.2.1-12(GB51251-2017)规定:4.2.4条款。Q图示2.2.1T32.2.2自然排烟系统图示2.2.2-2图示2227w.,rMTBtflMiB昌自然挣烟曹(P)分设置在防火堵两侧的自做均匀布置示意图然排烟穿(口)示意图图示2.2.3-2图示2.2.2

17、-4相关要求:1)采用自然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自然排烟窗(口)。图示2.2.2-12)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自然排烟窗(口)应沿火灾烟气的气流方向开启。图示2.2.2-2 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Onl,时,自然排烟窗(口)的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可不限. 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图示2.2.2-33)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的悬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当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图示2.2.2-4以

18、上内容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MttM W NMtM9tl(GB 512512017)规定:4. 3. U 4.3.3、4. 3. 5条款图2 2 25设置在顶部的平推窗却面示意图G图示2. 2. 2-6图示2 2. 2-8图示2. 2. 2-7图示2. 2. 2-10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OM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图示2.2.2-9相关要求:1)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的平开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当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

19、竖向投影面积计算。一图示2.2.2-5当采用推拉窗时,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图示222-6当采用百叶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有效开口面积计算。图示2.2.2-61当平推窗设置在顶部时,其面积可按窗的1/2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图示2.2.2-7当平推窗设置在外墙时,其面积可按窗的1/4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2)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m的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11r1的营业厅、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

20、动开启设施。图示2.2.2-8:图示2.2.2-9图图示2.2.2-11示2.2.2-10自然排烟口未设置在储烟仓内图示22.2-122.2.3机械排烟系统图示2.2.3-2图示2.2.3-3图示2.2.3-4图示22.3-5图示2.2.3-6相关要求:1)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4.14-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图示2.2.3T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O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

21、于60m的走道。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图示2.2.3-2图示2.2.3-32)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沿水平方向布置时,应按不同防火分区独立设置。图示2.2.3-5图示2.2.3-6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机械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50m,住宅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IOom。图示2.2.3-4以上内容第1条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规定:4.1.4条款;第2条参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规定:图示2.2.3-

22、711.3.3条款。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1的排烟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LOOh,但设备I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50h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确有困难时,可直接设置在室内,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OOh图示2.2.3-9图示22.3-10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 4. L4条规定需要设置固定窗时,未设置自动 喷 水灭火系统的以及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预应力钢 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应布置在屋顶产紫破坏相关要求:1)排烟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排烟管道及其连接部件

23、应能在28(C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图示2.2.3-7竖向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独立的管道井内,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0图示2. 2.3-81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确有困难时,可直接设置在室内,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LoO鼠图示2.2.3-9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OOh,但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50h:图示2.2.3T0以上内容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规定:4.4.8条款。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人防工

24、程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图小2. 2. 3-13图示22.3-14相关要求:1)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1.4条规定需要设置固定窗时,固定窗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非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每层的外墙上。图示2.2.3-12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屋顶或顶层的外墙上,但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以及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应布置在屋顶。图示2.2.3-112)固定窗宜按每个防烟分区在屋顶或建筑外墙上均匀布置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图示2.2.3T23)下列场所除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第6.L3条和第6.1.4条的规定

25、外,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2001112的人防工程。图示2.2.3-13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图示2.2.3-14以上内容第1、2条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规定:4.4.14、4.4.16条款;第3条参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Igb图示 2 2. 3-17图示 2 2. 3-18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 小于L 5m (人防工程不应小于2m)图示2 2. 3-19图示2 2. 3-20相关要求:1)防排烟系统中的送风口、排风口、排烟防火阀、送风风机、排烟风机、固定窗等

26、应设置明显标识。图示2.2.3-15图示2.2.3-162)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条件: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短管连接。当风机仅用于防烟、排烟时,不宜采用柔性连接。.图示2.2.3-173)风机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且不应设置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且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图示2.2.3-184)排烟口宜在该防烟分区内均匀布置,并应与疏散出口的水平距离大于2m,且与该分区内最远点的泉平距离不应大J-30mcI图示2.2.3-19图示2.2.3-20排烟口按要求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距楼地面1.3m-l.5m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Q)当

27、排烟口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O.5m图示2.2.3-21图示22.3-22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应设置排烟防火阀图示2. 2. 3-25图示 2.2.3-27图示 2.2.3-28排烟管道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应设置排烟防火阀图示2.2.3-23图示2.2.3-24图示2 2. 3-26相关要求:1)排烟口的设置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6.3条经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除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4.13条规定情况以外,排烟口的设置尚应符合

28、下列要求: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图示2.2.3-21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图示2.2.3-222)排烟管道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图示2.2.3-23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图示2.2.3-24 排烟风机入口处。图示2.2.3-25 穿越防火分区处。图示2.2.3-263)排烟防火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阀门应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

29、侧的排烟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图示2.2.3-27280C掾堀防火阀图示2.2.3-29排烟按要求采用管道排烟图示22.3-30图示22.3-31图示22.3-32图示2.2.3-33林的即KMJlMJJl上开礼率Ift要求的示MflD图示22.3-34相关要求:1排烟风机宜设置在排烟系统的最高处,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距离或水平距离应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3.5条第3款的规定。图示2.2.3-292机械排烟系统应采用管道排烟,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金

30、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o排烟管道的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图示2.2.3-30图示2.2.3-313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图示2.2.3-324当排烟口设在吊顶内且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图示2.2.3-33 非封闭式吊顶的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且排烟口应均匀布置。;图示223-34以上内容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31、51251-2017)规定:4.4.4、4.4.7、4.4.9、4.4.13条款。常见问题图示2.2.3-35图示2.2.3-36图示2.2.3-37图示2.2.3-38图示22.3-39图示22.3-402. 2. 4补风系统补风采用机械送风方式的剖面示意8B&XttQIl)图示2.2.47图示2.2.4-2图示224-4图示2.2.4-3图示2.2.4-5图示2.2.4-6相关要求:1)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图示2.2.4-12)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且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图示2.2.4-23)补风系统可采用

32、疏散外门、手动或自动可开启外窗等自然进风方式以及机械送风方式。防火门、窗不得用作补风设施。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图示2.2.4-44)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时,补风口位置不限。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时,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沿以下。补风口与排烟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图示2.2.4-55)机械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IOms,人员密集场所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3ms.图示224f以上内容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4.5.6条款。2.2.5排烟系统控制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图示2.2.5-

33、3ttawtM:排烟防火阀在28(C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图示2.2.5-2图示22.5-4敲懿关I自动排烟窗可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温度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图示2.2.5-5图示2.2.5-6相关要求:1)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应具有现场手动启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和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的功能。当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加压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当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图示2.2.5-1图示2.2.5-2图示2.2.5-62)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

34、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其开启信号应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图示2.2.5-43)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图示2.2.5-34)自动排烟窗可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温度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当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时,自动排烟窗应在60s内或小于烟气充满储烟仓时间内开启完毕。带有温控功

35、能自动排烟窗,其温控释放温度应大于环境温度30C且小于100。图示225-55)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排烟系统的排烟风机、补风机、阀门等设施启闭状态。图示2.2.5-6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规定:5.2.3、5.2.5、5.2.6、5.2.7条款。2.3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防火措施2.3.1通风、空气调节防火措施图示2.3.1-2图示2.3.1-1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处。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C的防火阀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aC的防火阀图

36、示2.3.1-3预埋件40*40*4变形缝处的防火阀图示2.3.1-4图示2.3.1-5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tC的防火阀图示2.3.1-6图示2.3.1-7图示2.3.1-8相关要求:D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I图示2.3.1-1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I图示2.3.1-22)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C的防火阀:穿越防火分区处。图示2.3

37、.1-3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图示2.3.1-4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图示2.3.1-3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图示2.3.1-5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I图示2.3.1-6注: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基本分类类别名称性能及用途防火类防火阀采用70C温度熔断器自动关闭(防火),可输出联动讯号。用于通风空调系统风管内,防止火势沿风管要延防烟防火阀靠感烟火灾探测器控制动作,用电讯号通过电磁铁关闭(防烟),还可采用70温度熔断器自动关闭(

38、防火)。用于通风空调系统风管内,防止烟火堂延防火调节阀70时自动关闭,手动复位,090无级调节,可以输出关闭电讯号防烟类加压送风风毒感烟火灾探测器控制,电讯号开启,也可手动(或远距离缆绳)开启,可设70C温度熔断器重新关闭装置,输出电讯号联动送风机开启。用于加压送风系统的风口,防止外部烟气进入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基本分类类别名称性能及用途排烟类排烟阀电讯号开启或手动开启,输出开启电讯号联动排烟机开启,用于排烟系统风管上排烟防火阀电讯号开启,手动开启,输出动作电讯号,用于用8风机吸入口管道或排烟支管上。采用280C温度熔断器重新关闭排烟口电讯号开启,手动(或远距离缆绳)开启,输出电讯号联动排烟机

39、,用于排烟房间的顶棚或墙壁上。3)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图示2.3.1-7在防火阀两侧各2.O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图示2.3.1-8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15930的规定。以上内容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9.3.9、9.3.11、9.3.13条常见问题款。图示2.3.1-9图示2.3.1-11图示2.3.1-10图示23.1-122. 3. 2供暖系统防火措施图示2. 3. 2-2供暖管道不应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图示2.3.2-1相关要求:1)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措施。图示2.3.2-22)供暖管道不应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确需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图示2.3.2-13)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C时,不应小于100nI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C时,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以上内容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规定:9.1.1、9.2.4、9.2.5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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