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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基建管理部门内务管理办法考勤办法类基建处考勤管理办法为加强基建处日常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法及西北工业大学加强考勤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基建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每天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小时的要严格登记,1个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7小时的作旷工1天处理,以此类推;每天请假超过半天的要严格登记。第二条办公室专人负责全处人员考勤登记和加班登记,加班登记表每月5日前交科室负责人确认后送办公室汇总,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学校人事处。第三条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实行报告制度。向科室负责人说明外出事由、目的地、预计外
2、出时间及联系方式等,并保持通信畅通,便于工作联系;若因私离开工作岗位需按批准权限请假,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第四条因病、因公(外出学习、参加会议等)、因事不能上班的,应提前半天请假,并安排好工作。请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度。1 .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2-3天(含)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处长审批;3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处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副处长批准,副处长请假由处长批准。处长请假由主管校领导批准。2 .病假要出具医院证明,事假需书面申明理由,经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3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在事后及时完善补
3、办手续。4 .病假、事假超过30天以上,经处长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5 .续假:续假应在原批准假期之类书面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生效;未经审批的按旷工处理。6 .销假:假满正式上班,应到处办公室进行销假。第五条基建处职工年度考勤与考核、奖励绩效挂钩。全年累计请病、事假超过15天,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并在奖励绩效中视情况予以扣减。第六条病假、事假、婚假、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探亲假、丧假其他规定按西北工业大学教职工请假及休假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类请假及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因特殊或紧急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周一至周五的非上班时间加班处理的,必须经科室负责人
4、或分管副处长的事前安排及事后审核并签名确认。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基建处离职离身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管理、规范工作交接流程,保证工作的顺利衔接,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职工因离职离岗而引起工作变动时,需要对本岗位的工作及相关事项记录、档案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等进行交接。第三条工作交接流程(一)准备阶段:离职离岗人员需认真整理本岗位工作及相关事项记录、档案及相关资料等,详细填写离职离岗工作交接清单X格式见附表),做好交接准备工作。(二)交接阶段:离职离岗人员应按照工作交接安排,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与接收人员履行工作交接手续。移交人(即离职离岗人员)、接收人
5、、监督人需在离职离岗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名确认。交接工作完成后,接收人负责做好相关的跟踪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基建处二O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离职离岗工作交接清单序号事项工作及相关事项记录档案及相关资料备注已完成情况待跟踪情况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23移交人:接收人:监督人:移交时中山大学基建处加班管理办法第一条倡导团结协作,高效有序的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倡尽量在正常上班时间完成本职工作。第二条正常下班前尚未完成的工作,但因不宜中断或急需完成,需要继续占用一定休息时间(1小时内)才能做完的,不作为加班计算。第三条加班必须是因工作需
6、要,在法定节假日、周一至周五的非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务或回办公室完成工作彳壬务。第四条确因特殊或紧急工作需要加班处理的,涉及职工应积极支持工作安排。第五条加班必须经科室负责人或分管副处长的事前安排及事后审核并签名确认。第六条设置加班奖励,从每年年终绩效中划出部分用于加班奖励。第七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科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基建处职工出勤、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处职工出勤、考核制度管理,强化职工岗位意识,保证处内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学校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处工作性质,特制定如下出勤考核办法。出勤制度基建处所有职工原则上每个工作日早
7、8:OO时到各科室上班,下午5:00时下班,由各科科长负责出勤管理;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由于基建处工作性质不同于一般机关,有时工程现场管理及对外办事时间紧,办事人员需直接到工地或外出办事必须事先告知各科科长或项目主管处长。请假制度事假职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可酌情给予事假。事假在一天以内的,由科长审批;事假在三天以内的,由处长审批;事假在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的,由处长审批,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事假在十天以上的,由处长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批;事假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便于工作联系。病假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疗休息者,在出具县一级以上医院有效的病
8、休证明及病历,并经审批后可休病假。无诊断书者视为旷工,按旷工规定处理。病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科长审批;病假在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的,由处长审批;全年病休在十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由处长审批,报人事处备案;全年病休在两个月以上的,报人事处审批;病休连续超过六个月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批,办理长期病休手续。考勤管理职工请假须事先申请,按审批权限经批准的假期方为有效。请假者不得随意超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上班的,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凡未经请假、续假或请假、续假未获批准而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职工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岗位津贴等待遇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
9、行。职工年内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的,病假超过30天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中山大学基建处考勤管理办法发布人:基建处发布日期:2015-11-30阅读次数:3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山大学关于教职工请假的若干规定,结合本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二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每天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小时的要严格登记,1个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7小时的作旷工1天处理;每天请假超过半天的要严格登记。第三条各科(办)设置考勤员负责本科(办)人员的考勤登记和加班登记,每月5日前,考勤员将本科(办)上月考勤表和加班登记表交本科(办)负
10、责人签名确认后送综合管理科汇总。第四条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实行告知制度。向主管科(办)负责人说明外出事由、目的地、预计外出时间及联系方式等,并保持通信畅通,便于工作联系;若因私离开工作岗位需按批准权限请假,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第五条因病、因公(外出学习、参加会议等)、因事不能上班,应提前半天请假,并安排好工作。请假1天由科(办)负责人批准,2天及以上经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处长批准,科长(主任)请假由分管副处长批准,副处长请假由处长批准,处长请假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并告知综合管理科备案;病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公假需有会议、学习通知书,事假需书面申明理由。如遇特殊紧急情
11、况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经口头请示分管副处长后,可在事后及时完善补假手续。病假、事假超过7天以上,经处长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经审批后的医院证明、请假条由各科(办)考勤员送综合管理科备案。第六条基建处职工年度考核与考勤挂钩。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5天,职工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第七条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各类请假及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基建处二O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基建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为加强全处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性,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学校领
12、导有关要求并结合基建处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从6月18日起,上班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由各科自行安排值班。2、作息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4:30;周六周日:上午:8:30ll:30,下午:2:00-4:30o请本处全体同志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段,按时上下班,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3、有事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半天由科长审批,1天及以上需经处长审批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特殊情况,特事特办,但需及时向有关处、科领导请示说明,且要在次日补交有关手续,作为考勤依据。4、出勤情况作为每月施工津贴、基建处福利待遇发放及年终考核依据。处办公室将根据考勤记
13、录表和有关书面记录计算发放加班费及基建处有关福利待遇等(具体奖惩计算办法另行制定)。5、各科科长负责本科人员的考勤,如实考核每天本科人员的出勤和加班情况,有事假及旷工情况及时向处办公室考勤员沟通,由办公室统一公开全处人员考勤情况,做到相互监督。6、周日、夜晚凡需加班的,根据工作需要,由处领导、有关科长或技术组统一安排,落实工作任务。7、重申:严禁在上班(或加班)期间内玩一切电脑游戏,请自觉遵守。8、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特此通知,请大家认真遵守,严格执行。中国地质大学基建处文件地大基字20121号关于加强考勤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为进一步增强全处职
14、工的组织纪律性,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处劳动纪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完善考勤制度,严格工作时间,工作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不在办公室闲聊、大声喧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和炒股等);首问负责、语言文明、待人热情、办事高效。二、实行签到(退)制度。1、签到(退)人员范围:全处正式职工,返聘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2、签到(退)时间:签到截止时间:上班时间往后延迟15分钟;签退起始时间:下班时间前15分钟(或下班交通车发车前15分
15、钟);3、签到(退)负责单位:基建处各科室。各科室须指定考勤员进行考勤登记和统计。4、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应及时向本科室负责人请假。凡无故不签到且不说明正当理由的,按旷工处理;超过签到时间,考勤员收回签到表,不予补签,并按迟到处理,考勤员在说明栏中注明到岗时间。5、无故不签退者,按早退处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又不说明原因的,按早退处理。6、任何人不准代他人签到(退),确因公事外出不能签到(退)者,由考勤员在签到(退)表的说明栏中予以说明。7、各科室科长对签到(退)表和考勤表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表上签名。8、各科室考勤员应于每周一上午10:00之前向办公室报送前一周的签到(退)三,并于
16、每月五日前将前一月的考勤表连同各类假条一并报送。9、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执行考勤和签到(退)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考勤员应及时收好已签的签到(退)表,不得弄虚作假。10、处内成立考勤检查小组,基建处处长为组长,党支部领导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随机抽查各科室出勤、考勤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对考勤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处内进行通告批评。三、考勤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发放工资、津补贴和享受其他待遇的重要凭证,同时作为个人工作业绩考核、个人职务晋升(晋级)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四、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基建处2012-6-1基建处处务公开制度
17、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调动处室同志参与并监督处务公开工作,增强管理透明度,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本处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处务公开的原则公正公开、程序规范二、处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 .学校有关会议精神、文件、信息等。2 .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干部的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3 .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4 .处室工作计划、安排与工作总结。5 .本处室负责的新校区建设相关重要工作的方案拟定、执行过程。6 .处室党员发展、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7 .人员聘任及业绩的考核办法,评先推优办法及有关考核评比结果。8 .处室行政办公、接待等
18、管理费用使用情况。三、处务公开的形式1 .主要以处室例会方式,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公开。2 .通过网站、书面通知等形式公开。四、监督措施1 .所有处务公开内容接受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2 .接受本处室全体同志和学校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成都大学基建处二?一二年二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基建处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新校区建设工作已转入正轨,工作面广量大,基建任务十分繁重,今后工作加班较多。经建设办争取,校领导同意提高加班补贴标准,但必须严格如实考勤。为调动广大基建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建设办人员考勤规定,请遵照执行。1.每月做一张考勤表,由考勤员每天作考勤记录并公布考勤结果,
19、作为发放施工津贴和加班费以及汇总上报校人事处的依据。2、各科科长负责本科人员的考勤,如实反映科内人员出勤和加班情况。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科长有一天病假批准权,一天以上的,经科长审核报处长批准。4、凡需加班的,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由建设办领导或科长统一安排,落实工作任务,并检查加班工作效果。5.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及时请示建设办领导。6、对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按规定上报人事处处理。7、鼓励和支持全体人员义务为新区建设献计献策、出勤出力。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基建处服务公约(一)确立服务观念,工作认真细
20、致,态度热情耐心,讲究文明礼貌。(二)第二条基建处工作流程上网公布,并备有简明示意资料提供。(三)第三条及时处理各部门关于基建及大修申请,一般情况下两周内给予回复并及时告知。(四)第四条加强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院系的协调与沟通,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规范和政策。提高基建及大修工作的透明度与连贯性,提高工作效率。(五)第五条基建处各科室做到工作时间不脱岗,寒暑假工作不间断。(六)第六条明确基建处岗位职责,加强各科室协作,遇事不相互推诿。(七)第七条杜绝诸如不知道或不归我管等不负责任的生硬回答,强化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责任心。(八)第八条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改进工作。信息管理复旦大学基建管理
21、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处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保障复旦大学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复旦大学基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建管理信息系统适用范围为基建处管理的各类工程,包括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修缮等工程项目。上述工程项目的各类信息化管理事务,原则上必须在基建管理系统完成。第三条基建管理信息化工作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突出以项目为主的台账式管理模式,实现基建项目信息资源共享,从宏观上建立流程化管理控制,从微观上满足精细化管理要求。第四条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工作岗位和具体
22、项目分工设置账号权限,信息系统生成的各类表单与传统书面流转表单具有同等效力,各账号系统内电子签名与书面签字具有同等效力。各参建单位必须根据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参与使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响应信息化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基建处信息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系统的功能开发、使用管理、运行维护等各项工作。各管理部负责相关模块信息的录入和维护,负责相关程序的发起和资料上传等相关工作。招标合约部负责相关流程的审核和归档。第二章系统功能和工作流程第六条新建项目信息化管理共包括九个模块,具体如下:(一)系统设置: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项目组维护、泳道设置、流程定义、文档分类维护、业务文档设置
23、、文档挂接、基本参数设置、系统代码维护。(二)业务流程:包括合同会签流转、招标文件会签流转、工程变更和签证会签流转。(三)基础数据:包括本项目基本信息、合同段设置、投资分解类型等。(四)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信息、合同计价、合同支付、合同结算、合同查询等。(五)投资控制:包括设计概算、投资分解结构、投资控制过程图表、投资完成情况报表、采购项目控制报表、采购项目维护、招标信息、招标分类等。(六)进度控制:包括网络计划编制、作业进度采集、作业进度确认、里程碑预警、施工日志、形象进度统计报表。(七)现场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投控文件。(八)工程资料:包括立项与决策文件(含项建书、方案设
24、计、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等阶段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和合同文件、开工文件等。(九)会议管理:包括会议分类、工程例会信息。第七条修缮项目信息化管理共包括四个模块,具体如下:(一)系统设置: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项目组维护、泳道设置、流程定义、文档分类维护、业务文档设置、文档挂接、基本参数设置、系统代码维护。(二)业务流程:包括合同会签流转、招标文件会签流转、变更和签证会签流转。(三)基础数据:包括本项目基本信息、基础数据等。(四)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信息、合同计价、合同支付、合同结算、合同查询。大修项目按照新建项目模式在系统中进行信息化管理”第八条基础数据信息录入系
25、统中基础数据、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现场文件、工程资料、会议管理等模块应在项目工作进行中分阶段由各部门安排及时完成。各部门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严格按照系统中的格式要求录入和维护。综合管理部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资料进行检查指导。第九条合同审批流程本业务流程由各部门和参建单位共同完成。使用合同会签流转功能时,应由发起人经办发起,经基建处业务发起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招标合约部和分管领导审核、处领导审核、招标合约部编号、生成唯一识别二维码会签表后,会签功能结束。会签结束后,会签流转经办人确认、打印合同,并在会签表中签字;综合管理部扫描会签表中的二维码,核对确认扫描信
26、息,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第十条招标文件审批流程本业务流程由各部门和参建单位共同完成。使用招标文件会签流转功能时,应由发起人经办发起,经基建处业务发起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会签部门审核、招标合约部和分管领导审核、处领导审核、招标合约部编号、生成唯一识别二维码会签表后,会签功能结束。会签结束后,会签流转经办人确认、打印招标文件,并在会签表中签字;最终确定稿交由招标代理单位以规定装订发放。第十一条变更、签证审批流程本业务流程由各部门和参建单位共同完成。使用变更签证会签流转功能时,应由发起人经办发起,按学校规定经参建单位、基建处业务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招标合约部和分管领导审核、处领导审核、招标合约部
27、编号、生成唯一识别二维码会签表后,会签功能结束。会签结束后,会签流转经办人确认、打印变更或签证文件,并在会签表中签字,并交由各参建单位盖章;综合管理部扫描会签表中的二维码,核对确认扫描信息,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第三章用户账号和权限管理第十二条系统账号权限设置的原则是按岗设权、分级授权。根据个人工作岗位和管理工作内容来设置个人账号权限。(一)基建处领导负责基建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负责基建处各部门信息化管理统一安排、总体协调和分级授权管理。(二)基建处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本部门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日常基建信息管理工作,并安排完成对应的信息化工作。(三)根据
28、基建处各部门人员岗位工作情况,设置相应人员账号和管理权限。部门人员应完成各自岗位信息化工作。(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授权参建单位开通系统账号,设置相应人员账号和管理权限。参建单位人员应完成各自岗位信息化工作。(五)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具体用账号的管理,负责联系软件开发公司做好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和升级工作。第十三条根据业务性质、重要性程度、涉密情况等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建立不同等级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根据工作岗位需求严格控制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权限。系统开通时,根据基建处和各部门实际需要统一开通在职人员账号,并赋予相关权限。第十四条新用户申请和创建:申请人在用户账号申请和变更表上填写基本情况,提交
29、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认申请业务用户的身份权限,并在用户账号申请和变更表上签字确认;部门分管处领导进行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创建用户或者变更权限。参建单位账号也按此流程进行申请和创建,发起时提交所在校区管理部审核。参建单位账号申请时,必须承诺对本单位账号妥善管理并承认本账号在系统内所有行为代表本单位。用户需要进行变更的,按照新用户申请流程执行。第十五条权限变更和用户注销:用户因工作岗位变动,调动、离职等原因导致使用权限发生变化或需要注销其分配账号时,应填写用户账号申请和变更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分管处领导均签字确认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相关处理。第十六条用户职责:用户在初次使用系统时,应更改初始
30、密码。用户应定期变更登录密码。用户须严格管理自己用户名和口令,遵守保密性原则;积极妥善行使自己权限职责;系统内所有用户账号行为视为账号拥有人的行为。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使用信息系统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基建处的规章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工程信息安全,保护学校相关利益。第十八条用户对其账号及权限下的数据信息负责。由于个人不慎泄露帐号及信息,由此带来的损失或影响须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第十九条基建处信息化管理员必须督促系统软件开发、维护单位,定期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风险和漏洞。第二十条全体人员均有权制止违反规定、可能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在出现
31、违反规定的可疑情况,并有义务及时向基建处领导报告。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环境和条件,造成基建管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基建处业务工作可按照传统方式进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处务会通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复旦大学基建处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附件:用户账号申请和变更表(略)厦门大学基建处网站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基建处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的及时公布与更新,保证网站的有效使用,促进对外信息交流与沟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综合计划科负责基建处网站的全面维护、建设与管理,并设网络管理人员,各相关科室负责网站所需内容的提供与更新。第三条网络管理人员应及时、自觉
32、、主动学习相关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知识,必要时应参加相关的知识培训。第四条网站版面制作与维护(一)网站的制作与维护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完成,并负责网站各类资料的汇总、整理及更新,必要时可请专业设计机构协助支持。(二)网络管理人员要随时注意检查网站的运行情况。若发现网站运行异常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三)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或审批,网络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改网站账号、密码,不得擅自改动网站版面设计等。第五条网站信息搜集与发布(一)网站所发布的内容要全面、快速、详实地反映基建处的基本情况和各项工作进展。(二)网站管理人员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搜集和整理,各科室根据职能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
33、息,提供内容要充实、及时、准确。(三)网站管理人员及时对各科室提供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1.一般信息,如项目进展情况、招标信息等由综合计划科负责人审批,网站管理人员12小时内发布;2、重要信息,如重大事务、重要会议、重大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由基建处处长审批,网站管理人员12小时内发布。第六条网站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一)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二)各科室提供网站信息必须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未经确认或其它需保密的内容,不得随意发布。(三)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网站后台管理中心更改信息内容。
34、(四)网络管理人员要采取对网站信息安全管理的措施,除专职负责人外,拒绝其它人员擅自进入后台管理中心,以免因不当操作造成网站运行异常及信息的改动。第七条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及网站管理人员相关的业务学习、培训所需要的经费从基建处办公经费或建设管理费中列支。第八条本管理规定由基建处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基建处二O年十月二十四日基建规划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全处网络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泄露国家秘密;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第二条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
35、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第三条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6、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第四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五条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必须实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网络建设与管理成效与年终考核挂钩制度;信息发布严格实行审核登记;并对有害信息进行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对违法案件及时报告和协助相关部门查处;严格执行帐号使用登记操作权限管理;定期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禁止涉密微机入网。第六条网络安全工作小组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
37、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第七条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用车管理成都大学基建处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为保证基建处正常公务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公车)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车辆管理,厉行节约,特制定本规定。1、基建处公车由综合科统一调度管理,原则上实行专人专驾。车辆应首先保证部门公务用车,本着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合理调配。个人因私事或非业务范围不得使用公车。2、成都市区及以外范围内的工作用车,原则上应由使用科室向分管处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综合科统一协调和安排。3、驾驶员应准时出车,保证安全,做好行车记录。上班时间及有出车任务时一律不得饮酒,严禁
38、酒后及疲劳驾车。4、专职驾驶员负责按规定做好车辆年度审验、检修和日常例行保养工作。车辆出现故障需维修,应通报综合科,然后向校车队负责同志报告,获批准后按学校公务用车维修管理规定办理。5、公车执行任务后应入库或在指定地点停放,并做好防盗措施。双休日、节假日所有公车必须在处内或学校定点区域停放,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须向分管处领导提前告知,车辆使用完毕,必须及时入库,并告知分管处领导。6、综合科每月底对本部门公车行使相关数据和安全用车情况进行统计,报分管处领导和计划预算科,由计划预算科参照校车队津贴发放标准,计发驾驶员月津贴。7、本规定由基建处负责解释、修订和监督执行。8、本规定从2014年7月
39、实施。中山大学基建处工作用车管理办法第一条基建处工作车辆使用实行全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第二条日常业务交通应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目的地为中山大学各校区之间原则上不安排工作用车。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安排工作用车:1、重要的集体活动、工作交流或会议;2、公务接待(需公函和主管领导审批);3、批量携带各类报送资料或贵重材料;4、恶劣天气(大风大雨等)影响公交车乘坐,但又必须及时办理有关工作;5、处理突发事件;6、需限时处理有关工作;7、主管处领导同意用车的其他情况。第三条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工作用车的,用车人需提前1天到综合管理科进行登记,详细填写用车登记表(到广州市十区以外的用车还需填写中山大学
40、出差审批表),经主管处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科安排工作用车。需紧急用车的,用车后需补填用车登记表。第四条处内人员因工作需要自行驾驶工作车辆的,应在工作车辆管理员处履行用车登记手续后领用车钥匙,使用后需及时将车钥匙归还工作车辆管理员,履行注销手续,并及时反馈车辆状况(如各类故障、擦碰、油量等情况)。工作车辆使用完毕,驾驶人员必须将工作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第五条因工作需要使用私人车辆公务外出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备案表和用车登记表(到广州市十区以外的用车还需填写中山大学出差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以及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1、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完成公务外出后,驾驶人员凭相关票据和审批资料办理报销手续,报销项目及标准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第六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中山大学基建处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基建规划处工程业务用车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关于规范校内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处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工程业务用车的管理、调派、维护由综合管理科具体负责。二、车辆调派遵循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一)因工程业务需要在市辖区内使
42、用工程业务用车的,需提前向综合科进行申报,综合科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车辆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二)因工程业务需要在市辖区外使用工程业务用车的,需提前向综合科进行申报,综合科接申报后报请分管处长批准后方可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车辆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四)车辆调派使用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他人不得擅自驾车,否则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内部将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经济赔偿。(五)驾驶员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处长和综合科报告。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一)市内
43、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单位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加油,需经批准同意方可使用现金加油,报销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综合科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驾驶员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驾驶员在定点维修企业会诊后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综合科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一)车辆与驾驶员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
44、综合科安排。(二)车辆没有安排使用时,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楼门前;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车辆停放在车库内保管;无特殊情况,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不安排出车。(三)驾驶员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综合科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五)驾驶员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六)每月末,综合科需对本月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公里数、维修
45、、用油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在下月初处长办公会上进行情况通报,经办公会核准后进行公示。基建处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第一条车辆管理1、指定车辆的车钥匙,由办公室专人妥善保管。2、下班后车辆规范停放在单位附近,因事不能停回单位的车辆,如:外勤或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3、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可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4、车辆证照、加油以及定期年检、保养、维修等事宜由专人负责
46、保管、登记、操办,领导签字。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1.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专人安排调度。2、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办公室专人登记,注明日期、目的地、时间、车行里程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以便发生交通违章情况时有据可依。3、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第三条车辆维护与修理1.部门专人对车辆按时组织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2、车辆需维修时,需事先向领导申
47、请,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学校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3、车辆维护专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第四条相关费用报销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第五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数据统计复旦大学基本建设处关于数据统计工作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基建处数据统计管理,明确数据编制、审核、批准流程,强化数据报送统一出口、统一口径的问题,解决数据统计精准性,经基建处处务会讨论决定,特制定基建处数据统计工作的管理规定。一、提高思想认识,客观准确填报部门统计数据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数据对于如实反映学校基建修缮等工作运行情况的重要性。凡是填报的统计数据,务必要遵从客观实际准确填报,切忌随意估计和生硬乱造。凡是对外提供的统计数据,各部门必须加强衔接,统一口径。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