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价格鉴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价格鉴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价格鉴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6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重庆市价格鉴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印发,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18日重庆市价格鉴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法定依据处罚依据违法情节适用条件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非
2、价格鉴重庆庆市价格例(20U)第三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证机构从市价格非价格鉴证机构从事刑事案件价格鉴证或评估情形之一的,免予事刑事案鉴证条的,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轻免予行政处处免予处罚件价格鉴例第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微罚:罚证或评估三十七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L有证据足以的条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两千元的,处两千元以上证明没有主观一万元以下罚款。过错的;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4当事人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违法行违法所得不足2000元为危害后果
3、轻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一微,没有引发从处罚款2000元;违法所般投诉或者造成轻得超过2000元的,没收恶劣影响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的。得同等数额的罚款。较当事人存在违违法所得不足2000元重法行为,且引般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发投诉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处罚款6000元;违法所得超过2000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给予行政处罚:1.违法行为造违法所得不足2000元成恶劣影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在违法行为严中存在影响公从处罚款100oO元;违法重正性的故意行重所得超过2000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为的;得5倍的罚款。2.当事人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