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学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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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省交通运输厅五条军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一、局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消防安全有关重要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每半年至少组织学习1次,带头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底线思维、靠前指挥,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三)按安全生产法要求,负

2、责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并单独列入年初财务预算,专款专用。(四)协调解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理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奖优惩劣”的工作局面,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开展。(六)督促分管副局长和下属股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职责。(七)按照五条军规要求,督促包保的道路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好检查记录。二、分管道路(水路)运输的

3、副局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在分管领域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二)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每月至少1次召集和参加道路运输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三)负责组织和安排分管股室(单位),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认真开展对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和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五)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

4、业和单位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六)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和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七)督促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八)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九)按照五条军规要求,督促包保的道路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好检查记录。三、分管公路建设管养的副局长

5、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在分管领域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二)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每月至少1次召集和参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路养护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三)负责组织和安排分管股室(单位),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认真开展对在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和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6、(五)督促交通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和公路管养部门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六)督促交通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和公路管养部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七)督促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八)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九)按照五条军规要求,督促包保的道路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

7、好检查记录。四、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在分管领域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二)按照“一懂三会四个能力”的要求,履行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后勤保障职责。(四)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五)按照五条军规要求,督促包保的道路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好检查记录。五、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负责办公室日常安全和消防管理工作。(二)负

8、责突发事件应急值守的指挥调度工作。(三)负责安全经费的预算、决算编制工作,预算执行和机关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四)负责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要论述的安排、记录等会务工作。(五)负责安全文件的内部传达和安全资料收集报送的督促工作。(六)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牵头和责任股室责任。(七)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六、安全法规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劳动

9、保护规章制度。(三)负责对安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参与行业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四)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五)负责牵头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类专项行动,并具体负责资料收集和报送。(六)负责每月至少组织1次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调度会,并提前选定议题,安排相关会务工作。(七)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牵头和责任股室责任。(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拟定宣传计划,制作宣传资料,组织或参加宣传活动。(九)

10、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七、综合规划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负责履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时“三同步”职责,必须将安全和消防设施在规划设计时同步进行,在审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将安全和消防作为重要条件。(二)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发展纳入总体规划中。(三)负责提出我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建议,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参与国防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建设和管理。(四)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更新工作。(五)参与交通战备方面的抢险和应急事件处置;负责交通战备资产的

11、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国防交通潜力调查;负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六)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牵头和责任股室责任。(七)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八、建设管理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我县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二)负责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三)负责具体实施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类专项行动,并做好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四)负责每月至少召集1次交通建设企业或项目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五)负责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

12、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认真开展对在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七)具体负责督促交通基础设施在建项目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八)具体负责督促交通基础设施在建项目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九)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牵头股室和责任股室

13、责任。(十)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九、运输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我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二)具体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三)具体负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类专项行动,并做好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四)负责每月至少召集1次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五)负责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认真开展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责任

14、追究。(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七)具体负责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八)具体负责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九)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单位责任。(十)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十、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理

15、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主体及监管责任,并负责指导乡镇管养公路的安全及消防工作的开展。(二)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三)负责按规定认真履行县级管养公路养护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四)认真落实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隐患(地质灾害)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地质灾害)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五)认真履行县级管养公路

16、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六)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单位责任。(七)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X县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范文(2)落实消防安全职责,预防火灾事故,根据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单位各站、各股室,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第二条本规定是指通过局安委会、逐级督促、检查情况告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奖励和处罚等制度,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制度。第三条我局对各站、各股室负

17、责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局安委会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做好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第四条局办公室、各站、各股室应当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现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工作。第五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依法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一)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二)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公众聚集场所工作人

18、员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三)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施工;(四)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七条各站、各股室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发现被监管的企业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书面通报局安委会和公安消防机构。第八条各站、各股室应当按照下列分工,逐级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按照隶属关系,负责督促相关下属企业;第九条负有督促责任的单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考核被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由负有督促责任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第十条负有督促责任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被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及保障

19、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二)督促被督促企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协助被督促单位整改无能力解决的火灾隐患;(三)根据被督促企业单位的特点,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和共性问题;(四)掌握被督促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五)每年对被督促企业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组织实施奖惩工作;(六)建立督促工作专门档案。负有督促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规定的职责。第十一条被督促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督促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应当予以配合,并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和其他重大消防安全事项。第十二条局安委会发现存在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或者普遍存在的问题,除依法查处外,可

20、以书面告知负有督促责任的单位。第十三条局安委会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将下级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作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并建立考评档案。第十四条被督促单位及其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五条局安委会应当指导各站、各股室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局安委会监督的各站、各股室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公安消防机构负有责任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给予通报批评。第十六条各站、各股室不履行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定职责的,局安委会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由其主管领

21、导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分。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X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范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镇(街道)民政办、敬老院,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第三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

22、组书记、局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局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第四条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岗位职责以及履职情况、履职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考核结果。第五条实施安全生产奖励激励,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在推动局安全生产或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激励。第二章职责内容第六条党组书记、局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1.党组书记、局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总体责任

23、。2,负责抓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3 .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中的突出问题。4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指导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5 .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消防救援预案,全面指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第七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职责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4、及上级部署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6 .负责本系统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7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日常领导工作,分析掌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要亲自指导检查督办,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局长及分管领导。8 .负责指导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指导检查1次安全生产(消防

25、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9 .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亡人事故时,收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10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抓好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大对民政系统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和培训的监督指导检查力度。第八条领导班子成员消防安全职责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11 坚持将安全生产(消

26、防安全)工作与分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12 督促分管线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协调处置事故隐患整治工作。13 组织编制、修改、补充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14 定期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指导检查,每季度至少带队指导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指导督促分管区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活动。15 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16 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亡人事故时,收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消防应急救

27、援和善后处理,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第九条各股室及二级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深入学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办公室:督促职能科室将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重要事项列入局党组会议议题,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学习内容,

28、做好党组记录。养老服务股:指导养老机构在日常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按标准规范开展工作,实现机构、工作人员和老人安全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督促养老机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学习,并依案开展应急演练;监管养老机构重要时节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管理,根据季节性变化,及时做好安全防范。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西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防止发生涉及消防安全的突发事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社会事务股: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全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慈善社工股:督促镇(街)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协议签订,促进儿童关爱之家安全运营。基政股:

29、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督促其安全运营。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财务室:贯彻落实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负责做好民政经费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专款专用,财务科档案室要做到通风、防火、防潮、防虫蛀,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完整,严格遵守印鉴管理制度,确保印鉴安全使用和保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档案室:做好档案的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霉“八防”工作。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福彩站点休市期间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定福利彩票销售异常监测预警等安全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安全培训和演练;福彩投注站应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救助站:建立健全站内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

30、习安全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配电室、档案室、救助物资存放地等重点防火场所禁止吸烟。社会福利中心: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中心内服务人员应将劝阻、制止服务对象玩火、违规吸烟、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等行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对颁证大厅、接待室、档案室等重点地方进行监管。检查前来办理登记的当事人是否携带易燃物品,禁止在婚姻登记处门口燃放烟花炮竹等行为。在“214”、“520”、“七夕”等特殊日期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做好人员调配、场地安排、设备调试等工作,避免因“扎堆”登记引发纠纷,造成群体性事

31、件。加强网络安全保障,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系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相应完善账号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账号管理、使用人员权限和责任,确保婚姻信息系统账号密码安全。民政执法大队: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在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按标准规范开展工作;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学习,并依案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殡葬服务机构重要时节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管理,根据季节性变化,及时做好安全防范。第十条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根据工作分工,具体负责所管行业(领域

32、)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指导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安全工作职责要严格落实值班、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轮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要强化应急信息报送。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重大应急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紧急重大和异常情况,务必及时、准确、如实上报相关信息,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第三章督查考核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对局领导和各股室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考核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公布。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督查、评价考核等结果,作

33、为对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同志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X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三章第十三条: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学校、幼儿园,列入消防重点单位;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1.学校所在建筑物或者场所(包含教职工、学生宿舍楼等)依法通过消防验收

34、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2 .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3 .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4 .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5 .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6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

35、任务的人员,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7 .定期组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8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不擅自改变防火分区,不占用防火间距;9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10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定期维护保养、检测;1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主要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单位的法

36、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2)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安全所必须的资金投入;(3)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7)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尽职责。2.分管领导

37、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4)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5)组织防火检查,确保校园内各部位消防检查全覆盖,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7)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9)组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考评,提

38、请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奖惩;(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消防安全负责人工作(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3)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实施消防安全巡查,管理重点防火部位,维护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5)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分管领导;(6)发生火灾后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1)值班期间应当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2)熟悉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禁擅自切断消

39、防电源;(3)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及时记录火警或故障情况,故障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4)接到火灾警报并确认是火灾时,应确保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2 .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即“一懂三会”(懂学校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互救技能);3 .有关消防设

40、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掌握“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二)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1.设置消防安全课程,推进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高中、大学军训科目中要安排消防宣传教育相关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进行督导考核。在官方门户网站开设消防学习专栏,定期推送消防安全知识;4 .要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

41、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新进教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5 .积极组织课外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4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小学、初中每学年布置至少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普通高中、中等学校及高等学校把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6 .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常态性播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并在校内各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及消防安全提示;7 .举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L9消防日”等

42、活动契机,集中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8 .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要领。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及校园内教职工宿舍楼等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部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

43、备是否完好;(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及相关记录;(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档案、图书、实验器材、精密仪器等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七)师生、员工用火及用电行为有无违章情况;(八)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九)其他消防安全情况。校医院(医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加强夜间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

44、散、及时组织扑救。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整洁、卫生、有效。(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对安全出口上锁;(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遮挡、覆盖或关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三)应确保灭火器定点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两次进行普查换药,并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

45、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四)应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设置、迁移消防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埋压、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五)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六)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或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护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记录;每年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将检测报告存档。五、火灾隐患检查和整改制度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监部

46、门、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经费;(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六、用火、用电安全管

47、理制度学校要对电器、燃气设备的使用及明火动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二)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器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进行测试;(三)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四)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五)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七)因特殊原因确需进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八)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校园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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