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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建设企业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离职管理第一条离职本制度中“离职”指辞退和辞职两种情形。1.辞退指因员工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形象受损等,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等被公司辞退的,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2.辞职辞职是指员工自己在合同期间或期满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二条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在离职前妥善处理完工作交接事宜,完备离职手续,交接手续必须经接收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包括:(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2)向
2、指定的同事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3)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4)租住公司宿舍的应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办理退房手续;(5)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的,需与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6)到公司档案室办理档案借阅清理手续;(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按其约定办理;(8)完备所在单位规定的其它离职手续。第三条员工辞职必须严格按照离职手续办理,具体程序参照如下步骤执行:1.辞职员工个人提交辞职申请(书面签名);2 .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3 .员工辞职申请至人力资源中心领取离职审批表,并做好工作、资产等交接;4 .离职审批表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批;5 .财务部结算工资。第四条员工离职,试用期内须提前三天提交辞职报告,转正后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做好工作交接。第五条离职前,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并将离职面谈表交人力资源中心,同时人力资源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与离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第六条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方可结算工资,离职当月考勤不满勤者,各类补贴不予发放。第七条所有员工离开公司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工资暂不予结算。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将根据法律及公司制度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