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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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以最严格的举措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安委会四十六条重要举措,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

2、实年行动,结合落实市住建厅等13部门全市系统治理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工作方案(黑建基(2023)6号)部署,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系统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科技创新赋能,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工作原则。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聚焦燃气生产、运输、长输、场站、第三方施工防护、管线占压、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管网更新改造、监管执法、培训和宣传等

3、燃气全链条、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最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围绕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结合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依靠科技赋能保障城镇燃气安全运行。

4、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抓紧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加快城市管道燃气普及,推进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改用管道燃气工作,全面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打造安全、高效的城市用气环境。(三)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各级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

5、完善相关法规和地方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一)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燃气经营环节(1)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未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

6、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2)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管道和门站、调压站、储罐站、加气站内设施进行巡查维护,未对管道燃气加臭,未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未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场站设施进行巡查维护,未要求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的,以及非法掺混二甲肥,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燃气充装环节(3)对未取得

7、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充装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4)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在充装时非法掺混二甲醛,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未依法开展气瓶检验检测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查处的气瓶必须移交气瓶检验机构报废处理,严禁不合格

8、气瓶再次流入市场。燃气生产环节(5)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生产企业压力管道、储罐设置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的,装备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不能正常投用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执行不严的,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甲醛等“问题气”,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

9、重处罚。四、工作安排(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至11月)。聚焦集中攻坚重点,组织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坚决消除风险隐患。一要深入排查。各市、县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以及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协调联动开展排查,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做到真发现问题、真整改问题,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整治任务和要求,全面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公开燃气风险隐患举报电话,鼓

10、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查实重奖。二要建立台账。各市、县政府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问题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倒查问责。三要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杜绝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四要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

11、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要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和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按照“上下对口”原则,加快完善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由事后处置

12、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充实市市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在原有专班成员单位基础上,纳入发改、教育、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各级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依据任务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集中攻坚期间办公室组成人员集中

13、办公。(二)压实监管责任。各地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职责分工,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要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医院等使用燃气的场所,按专项整治要求进行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充实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基层消防、综合安全等基层治理体系,系统提升安全监管

14、能力。(三)严格督促指导。各市、县政府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如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都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强化宣传教育。全面落实XXX市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

15、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地铁流动广告等宣教资源,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开展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公共场所、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六进”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物业、学校等全社会各方面,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持续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有条件的高校结合主体服务领域恢复燃气安全相关专业,鼓励燃气经营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大急需人才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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