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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产业园开发公司员工的权利及义务一、公司员工(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本公司的员工。(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三)与义务相一致,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有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有辞职的权利。一、员工工资(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1、
2、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3、工资调升条件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术、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二)年终奖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3、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二、员工福利(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二)人身意外保险(三)年休假(四)有薪假期(五)伙食补助三、员工培训(一)培训方式及内容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员进行深化训练。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
4、学习、实习。(二)培训方法1、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综合部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综合部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综合部组织实施;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综合部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三)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四、奖惩(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二)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
5、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三)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二)员工的聘用、解
6、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二、员工升职(一)升职条件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5、身体健康。(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
7、会批准。三、员工免职或降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1、调任新职务的。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5、其他原因等。四、员工的调配(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综合部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五、员工的解聘(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1、双方一致同意的;2、员工不能胜任;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4、
8、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6、其他原因。(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六、员工的辞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
9、居的。七、员工的辞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八、员工的除名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一)凡要求辞职者,
10、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综合部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综合部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三)凡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五)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或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