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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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补偿范围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二、补偿面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亩,其中国有万亩,集体万亩。三、补偿标准201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依据省上核定的资金赐予补助,国有补偿金元/亩/年执行;集体补偿标准为元/亩/年。集体按要求提取公共管护资金元/亩/年,由县林业局列支,分别用于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火灾预防、帮助国有林场、集体组织和个人进行巡查管护、森林病虫害的预防、监管、检查、森林抚育及森林经营科技推广等费用。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林权主体和经营主体以及管护形式的不同,依据县上核定补偿标准执行: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公益林。林地、林木全部权属于国有的,补偿性支出

2、全部用于国有单位公益林的管护。林地全部权属国有的,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补偿性支出不低于70%支付给林地全部者,作为林地全部者的补偿费,其余不高于30%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公益林。林地全部权、林木全部权属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性支出分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和干脆管护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不低于补偿性支出的50%;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15%,用于公益林管护的宣扬、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支出;干脆管护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35%,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个人经营管理的公益

3、林。林地全部权属集体经济组织,个人通过家庭承包的,补偿性支出全部支付给个人,用于公益林的管护支出;林地全部权属集体经济组织,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补偿性支出不低于70%支付给林地全部者,作为林地全部者的补偿费,其余不高于30%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签订合同的,依据原合同约定核定补偿性支出的支付比例。四、时间支配及工作任务组织打算阶段。成立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处理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日常事务。县属林场、滩林场、县林业工作站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依据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

4、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区划界定,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户,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集体和个人补偿资金实行“一卡通”兑付。自查阶段。各有关林业单位要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结果,切实做好资金兑现前的补偿面积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自查结果和公示的影像资料报县林业局,并仔细填写补偿资金申请表报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办公室审核。组织实施阶段。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补偿国家级公益林林地落实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各相关林业单位要组织人员将与各被补偿的林权主体和经营主体、护林员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合同报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

5、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合格的形成兑现申请报告报县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申请通过后,国有公益林干脆拨付到国有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户,集体的实行“一卡通补偿到户,并在乡镇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县林业局和县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每乡镇随机抽取30%村的20%补偿户进行检查。完善建档阶段。各相关林业单位仔细收集整理在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图、表、册、合同,装订成册,规范入档。并刚好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对在补偿中发生的各种纠纷落实人员仔细调处。总结验收阶段。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结束后,各相关林业单位全面

6、总结工作,并刚好上报总结材料,县林业局负责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要深化山头地块,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凡在此项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规定严格管护公益林的将停止兑现。五、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有序地推动,县政府成立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林业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有林场、滩林场、县林业站和林业局林政股、财务股负责人。详细负责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兑现工作。明确责任1、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7、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补偿资金的管理,贯彻补偿政策、核定补偿标准和制定补偿方案,对补偿资金的兑现和运用状况、国家级公益林林地管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2、国有林场和县林业站负责自查与上报工作,并成立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各自辖区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管护状况进行自查,依据自查结果编制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并上报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公室。3、县林业局负责依据对全县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管护状况进行统一组织检查,依据国有林场自查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依据检查结果组织对资金兑现花名册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对达到合格标准的足额兑现补偿金,对不达标准的不予兑现补偿金,同时按合同追究管护人

8、员责任。4、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拨付工作。财政局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户,依据林业局供应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状况拔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对全县补偿基金的兑现和公共资金的运用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坚持原则1、坚持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要确保林权全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四公开”。2、坚持产权明晰、林主自愿的原则。补偿对象必需是产权明晰、林权全部者及相关利益者自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3、坚持责任明确、依法补偿、规范管理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以各方职责明确,管护、监

9、督权责界定清楚,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为基础,规范管理、依法补偿。4、坚持爱护与受益关联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必需以林权全部者及相关利益者充分履行管护义务为前提,确保管护质量和效果。严明纪律。一是要严格依据省森林生态效验补偿基金管理方法规定补偿范围、执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用、截留、挤占、挪用补偿资金。二是各级在工作中必需公道办事,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三是坚决防止出现借机乱砍滥伐、乱开滥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四是对涉及林农个人的补偿资金要严格实行“一卡通管理,不得层层转拨,更不能代签代领。五是重视档案管理。各种表、册、图、合同,必需经技术人员、相关权利人和参与人签名,领导审核,实行长期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六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理清资金运用帐目,对补偿的资金要实行公开,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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