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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二、评估放射防护措施计划。三、审核放射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及资格。四、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五、组织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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