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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XXXX项目标识标牌专项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第一章项目概要3第二章设计依据3第三章合同文件解释顺序4第四章设计阶段及设计成果要求4第五章设计费用组成和支付方式6第六章设计工作周期8第七章甲方权利义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乙方权利义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知识产权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保密责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设计人员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双方代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违约责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合同解除、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六章额外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七章争议
2、解决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八章合同文件及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委托方:XX(以下简称甲方)设计方:XX(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为XX项目提供标识导视系统设计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遵照履行。第一章项目概要第一条项目名称:XX项目第二条项目地理位置:第三条项目概况:(一)总占地面积:约为XX万平方米。(二)项目用地及建筑物性质:第四条项目设计内容:XX项目XX期标识导视系统概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如有特殊要求,可添加说明)第二章设计依据第五条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第六条甲方所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第七条甲方所提供的标识导视系统设计的基础条件资料。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和项
3、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规程、标准等。第九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际度量衡进行设计绘图。总平面以米为单位,标识导视系统设计以毫米为单位。第十条乙方已仔细考察需设计的项目,详细了解项目背景、项目概况、整体规划、建筑单体及景观的设计风格、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已明确甲方对所设计项目的要求、标准及范围。第三章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第十一条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解释:(一)合同及附件;(二)甲方要求及标识导视系统设计任务书。第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有关洽商、变更的书面协议或文件、来往传真、会议纪要及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协议
4、或文件视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第四章设计阶段及设计成果要求第十三条本合同的设计分四个阶段:标识导视系统概念方案设计阶段、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配合服务阶段。(一)标识导视概念方案设计阶段:概念方案设计阶段需提供2个不同的草案提交甲方讨论,最终设计成果需在双方确认后提供A3缩印文本XX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和JPG文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D总体设计说明;2)对标楼盘的标识系统分析;3)建筑和景观风格解析;4)总体设计构思;5)色彩系统分析;6)规划交通流线分析(标识布点的分析和依据);7)标识规划、布点总平面图;8)标识设计种类清单;9)主要标识牌的设
5、计彩图(包括表达设计想法的意向图片);10)对应方案的材料、造价等情况说明;11)需要表达的其他内容。(二)标识导视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标识导视深化设计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文本XX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JPG文件)。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D总体设计说明;2)对标楼盘的标识系统分析;3)建筑和景观风格解析;4)总体设计构思;5)色彩系统分析;6)规划交通流线分析(标识布点的分析和依据);7)完整的标识规划、布点总平面图;8)标识设计种类清单、数量;9)各种类标识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尺寸、材料、字体、内容;10)对应的造价估算;11)需要表达的其他内容。(三)标识导视施工图设
6、计阶段:标识导视施工图设计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施工图纸XX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JPG、CAD文件)。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D设计说明;2)标识规划布点总图;3)完整的标识清单,包括种类、材料、尺寸、数量、安装位置等;4)各种类标识制作工艺、材料尺寸、安装方式,并出具制作施工图及相关节点详图;5)造价估算。(四)施工现场配合阶段:1)施工图技术交底;2)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样板选定;3)施工配合服务。第十四条乙方正式提交设计成果时严格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设计成果套数、版式、规格、电子文件等设计成果的交付方式一次性供足,如发生不能一次提交足够数量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的分开提交
7、次数累计最多不超过两次,除此之外,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形式的,均视为未提交,甲方收到乙方提供成果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向乙方提供确认函件,作为乙方下一步工作开始的启动依据文件。第五章设计费用组成和支付方式第十五条设计费用组成:(一)设计费单价及总价如下:(单位:元人民币)序号设计内容暂定设计面积(m2)设计费单价(元/m2)暂定设计费总价(元)备注1XX区标识导视系统设计2XX区标识导视系统设计合计(二)合同总额暂定为XX万元,不含税设计费总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税金为元(大写人民币:)o设计费单价均一次性包死,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计费、配合费、设计调整修改费、咨询
8、费、与甲方委托第三方配合服务费、通讯费(含长途)、E1.刷/复印费、设计成果的制作费用、本合同项下全部设计汇报、现场汇报和施工配合服务的乙方人员不论出发地的差旅费(包括往返交通费、当地交通费)、食宿费、工作劳务费以及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设计内容和所有义务经甲方审核确认所需的全部费用,上述设计费单价均固定不变,且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支付乙方或第三方其他任何费用。第十六条额外支付费用:(一)乙方提供给甲方合同约定之外的打印和复印费用、照相以及照相的冲洗费用;(二)应甲方需要或要求乙方人员为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开会和演示而到现场的旅行费用。其中,乙方设计师
9、往返机票(经济舱)费用据实结算,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住宿标准,且事先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发生后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报销凭证由甲方据实结算后支付。第十七条支付方式:(一)合同设计费支付方式:付费次序设计阶段占设计费比例(%)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日”为工作日)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2概念方案设计完成本阶段全部设计内容,进行汇报、修改并提交本阶段的最终的全部设计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日内3方案深化设计完成本阶段全部设计内容,进行汇报、修改并提交本阶段的最终的全部设计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日内4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阶段全部设计内容,进行汇报、修改并提交本阶段的最终全部设计成果,经甲方书面确
10、认后10日内5施工配合服务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完成施工材料样板确认后,且工程安装完成10日内6竣工验收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值100%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完成10日内(二)以上的设计费用支付方式与设计进度相配合,如果设计分批分期进行,则甲方有权将费用的支付方式调整为根据分期分批的情况进行支付。双方确认:上述“预付款”元在第【1次付款的同时抵作等额设计费,且不论因何原因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该预付款即作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等额设计费进行结算。(三)此付款期限以双方协商为准,但在新一阶段成果提交之际,上一阶段款项如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则乙方不得拒绝此阶段的设计成果的提交。(四)甲
11、方每次将设计费以电汇方式汇至乙方帐户,并将付款凭证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对接人O乙方汇款账户如下: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注明新付款方式的起用及生效时间。如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五)本合同款开具发票前应与我司财务部门进行确认开票信息及开票类型【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口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发票税率为一%】。(六)每次付款前,乙方须送达开具与支付数额相一致的合法税务发票给财务部门确认,且乙方开具发票的日期至最终送达甲方之日不得超出25日,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并发票开票日期满30日后的5个工
12、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权因此延期或停止设计工作及履行本合同其他义务。(七)发票违约责任:如果因乙方未开发票或者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甲方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八)双方确认:对于甲方的任何付款,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进行下一步工作,并不能当然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工作成果的认可,不排除甲方为保证进度或其他原因而付款或同意乙方进行下一步工作。凡涉及对设计成果、工作成果的确认等事项,均必须经甲方提
13、供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函后方为有效。(九)若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乙方将减免部分设计费,其方式为:制作安装费在20-50万元,减免设计费的XX%;制作安装费在50万元以上,减免设计费的XX%。减免款项须在总制作金额中扣除。第六章设计工作周期第十八条标识导视设计时间安排:序号设计阶段提交时间备注1概念方案设计合同签署确认后个工作日2扩初设计概念方案确认后个工作日3施工图设计扩初成果确认后个工作日4施工现场服务配合甲方建设进度的安排合计注:以上设计时间均为一批次设计时间,若需分两批次进行设计,每批次每阶段时间以上表时间为准。第十九条以上各阶段设计时间不包括甲方内部审核时间及政府审核时间、以及按照甲方修改
14、意见进行设计修改时间。第二十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相应设计成果,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提交日为乙方实际完成相应设计成果之日;如经甲方要求修改,乙方修改后再次提交,经甲方审核确认再次提交日为乙方实际完成相应设计成果之日。第七章甲方权利义务第二十一条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资料、依据及阶段性意见,并对所提资料、意见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二条甲方负责组织在项目所在地举行的设计会议,并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同其他各相关部门间工作关系。甲方须对乙方的设计成果及时确认,乙方在得到甲方对已完成阶段的书面确认前不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第二十三条甲方须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第二十四条甲方可
15、根据乙方阶段工作的成果提出书面修改补充完善意见,乙方予以采纳,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补充完善后的工作成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第二十五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交工作成果或设计工期延误,经双方沟通无效后,甲方有权暂停余款的支付,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通知乙方暂停工作,乙方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恢复工作,该暂停和恢复均不再增加费用。第二十七条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因设计工期、质量、设计思路、风格与方案设计不符合、主要乙方人员变更等原因导致设计成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第二
16、十八条甲方有权在项目宣传资料中免费使用乙方名称、标识及该项目主要设计师的名字、资质、经历等;乙方有义务提供该项目主要设计师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料以便甲方宣传之用。第二十九条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各种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款项,如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即使甲方未予扣除的,不视为放弃相应权利。第八章乙方权利义务第三十条按照国家、地方、项目当地的法律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并遵循本合同约定和甲方所委托的项目发展要求、设计要求和技术及经济可行性,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的所有设计成果、服务,并对其负责,并保证通过甲方审核,且
17、保证设计、出图进度满足甲方要求。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在满足国家、地方及项目当地相关设计规范的条件下进行优化设计,同时接受甲方合理的优化方案设计更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单价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应在批准的成本范围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突破估算成本限额;乙方应在出施工图蓝图前须对限额设计执行情况出书面报告,若超出限额指标的或经甲方招标超出设计限额的,乙方应予以详细说明,若甲方不接受,可要求乙方对该部分重新设计。第三十二条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进行修改。但乙方对设计工作成果错、漏、空、缺处的修改、深化或完善,即便由甲方提出,乙方相关工作量也不应参与到新增
18、工作量计算中,相应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且工作时间不予调整。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对项目所在地的基本规划、建设报批报审程序有深入的了解,提交的设计成果应满足报批报审要求,承担满足报批报审要求所必须的设计修改以及完善的责任,并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设计阶段的报批工作。第三十四条各设计阶段乙方必须安排不少于2名设计师的汇报组来甲方组织的设计方案评审会现场进行汇报、评审。汇报次数及时间安排如下,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序号设计阶段次数备注1概念性方案设计阶段主创设计师参加2方案深化设计阶段主创设计师参加3施工图设计阶段主创设计师参加4施工配合服务阶段主
19、创设计师参加总计第三十五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咨询服务。配合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等,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单价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因此需安排【】次不少于【】名设计师(其中应有【】设计师)参加现场配合会议、会议时间由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乙方应参加图纸会审,指导和配合解决标识标牌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参加施工的验收。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止。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第三十六条乙方按第四章要求交付设计成果,如甲方需增加图纸由甲方支付工本费,乙方应予代办。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
20、果乙方能够做到,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工作量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十七条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乙方应尽专业公司的审查责任,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设计期限延误或工作量增加及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资料更正而延误设计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更正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周期顺延期限,经双方研究确定后顺延,乙方如未按期提出顺延期限的,视为此项更正不顺延设计周期。第三十八条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开始第一阶段设计工作。完成每一阶段工作后,必须先获得甲方书面上的允许或确认,才能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第三十九条如乙方认为有需要、理由充
21、足,要更改已定的设计,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改。第四十条对于甲方发出的不符合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或规范的指令或项目所在地规定要求的指令,乙方有权向甲方指出并提供相应的标准、规范依据。乙方并应当尽到专业单位的责任,就甲方指令等不符合规范或常规之处,向甲方指出并指明其可能的后果。如甲方提出变更要求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执行。第四十一条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于乙方设计人员错误或因设计深度未达到国家或本合同约定标准而导致包括工程返工、设计周期或施工工期延长或需承担额外费用,乙方除负责免费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
22、分的设计费。乙方承担因乙方设计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此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第四十二条甲方在完成项目后,乙方可以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项目社区拍摄照片作为乙方市场宣传之用。第九章知识产权第四十三条乙方设计制作的一切文件、图纸、说明书,以及一切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版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所有权利,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有权自主决定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或转让、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用途,并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如乙方需使用项目工作成果或利用其他方式进行对外宣传等活动,
23、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许可第三人使用,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暂定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的赔偿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甲方为应诉发生的差旅费、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的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四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设计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设计费用(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承担本合同暂
24、定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且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的赔偿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甲方为应诉发生的差旅费、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的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十章保密责任第四十五条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且,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得甲方的项目资料和信息、甲方商业秘密以及乙方正在进行及已完成的工作内容(下统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均应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甲方要求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
25、些保密信息。乙方违反此保密条款给发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一章设计人员第四十六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名单(包括完成项目、执业资格、联系方法等信息),由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在各阶段设计工作中,前述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发生更换,视为乙方严重违约,每发现一次,应承担合同暂定设计费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且严重影响设计工作质量岗位的更换或更换超过3次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四十七条乙方如果由于非乙方能正常控制的原因而
26、有必要替换重要乙方人员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乙方应用甲方批准的同等或更好的人员替换,不能因人员调整影响设计进度,并保证设计工作的连续性。第十二章双方代表第四十八条甲方指定XXXX为本项目设计联系人,作为与乙方接洽、传达签署往来文件负责人,该联系人的签收仅为收到乙方的设计成果,并不视为乙方的设计成果或文件已经甲方确认。涉及设计要求、内容的变更、设计修改、设计期限的变更、对设计成果的确认或任何费用的确认及支付等,必须经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第四十九条乙方指定XXXX为本项目设计联系人,负责乙方设计工作的日常业务联系。指定XXXX为
27、本项目总负责人。该等联系人或总负责人或乙方其他成员的签字,即视为乙方同意、确认、承诺等,对乙方发生效力,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五十条双方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中文邮件或传真形式或书面通知函为准,并须由该方项目联系人签字后发送,方视为该方发出的有效文件。第十三章通知第五十一条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递交及/或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特快专递发给有关一方.,或按下列电传或传真号码或邮箱采用电传或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通知。在满足下列条件后视为已经送达:(一)如通过专人递送,在递送时;(一)如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递送,在特快专递发出后经过3个
28、工作日;(三)如通过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在发出之后。下列地址、号码若有变更应提前7个工作日预先书面告知对方。收件人可以提前7个工作日预先通知要求发件人向其指定的其它地址、号码递送文件。致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号码:邮箱:收件人:致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号码:邮箱:收件人:第十四章违约责任第五十二条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款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违约金。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款项、费用及利息等。第五十三条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质量、时间)提交设计文件(因甲方原因或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
29、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第五十四条由于设计成果严重偏离甲方的要求而乙方不愿修改或经多次修改仍达不到甲方提出的要求。甲方将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书面或传真),乙方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与甲方协商善后事宜,如果乙方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七日内既不确认也不回复,视为合同自动解除,并停止支付本阶段设计费用。第五十五条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各阶段相关设计或成果要求的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阶段设计费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延误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十六条各设计阶段,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次数履行以下工
30、作,包括未按约定参加设计成果的评审会,或未按约定进行现场汇报,或未按约定进行甲方要求的修改的。每发生一次应当承担合同暂定总额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超过2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十七条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和责任转给第三方或通过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时,要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办理,即使获准同意有此种转让亦并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第十五章合同解除、终止第五十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并双方签订的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及清理。第五十九条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其
31、他条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方并有权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在此种情形下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包括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为有效的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设计费单价标准据实结算设计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补偿及任何款项、费用等。甲方已付乙方的款项(包括预付款)与该结算款抵扣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在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甲方。第六十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政府原因、政策变化、项目审批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项目缓建、停建的,乙方无法进行设计工作的,时间超
32、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终止的,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为有效的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设计费单价标准据实结算设计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补偿等及任何款项、费用等。甲方已付乙方的款项(包括预付款)与该结算款抵扣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在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甲方。第六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对法律规定免除的责任双方均不予追究,对其他善后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法令变更等。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当在影响发生后3
33、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第六十二条不论因何原因本合同解除、终止的,乙方应将已完成的全部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甲方,且适用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约定。如乙方不予提交的,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及支付任何费用。第十六章额外服务第六十三条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已完成的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设计成果需重大修改时,如此等修改为重大性、功能性、原则性修改时,且由此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增加,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因重大修改实际增加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任
34、何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终止的,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为有效的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设计费单价标准据实结算设计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补偿等及任何款项、费用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上述修改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增加费用及延期的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需要增加费用或延期。除此之外的修改,乙方无权要求增加费用或工期顺延。第六十四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上述修改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增加费用及延期的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需要增加费用或延期。除此之外的修改,乙方无权要求增加费用或工期顺延。第六十五条所谓重大修改、变更设计是指设计范围的修改和标识标牌专项方案的重大调整
35、,并造成乙方五个工作日以上的工作量的或者修改面积超过设计面积的20%以上。第十七章争议解决第六十六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以求解决,若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问题,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六十七条本合同制定、解释、履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八章合同文件及说明第六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由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第六十九条本合同的一切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副本和正本具有同样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出现矛盾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七十条本合同附件由下列文件组成,该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标识导视系统专项设计任务书附件二:XX公司设计小组成员及简介(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地点: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