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形成性考核1-4与参考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形成性考核1-4与参考答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3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形成性考核1-4与参考答案一、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 .试述夏商时期的神权法思想。答:在我国奴隶制社会里,奴隶主阶级同时控制着物质生产资料和精神文化。他们编造“天命”、“天罚”等神权法思想,就是力图神化其统治权力,使之合法化。相传夏代奴隶主已开始利用“天命”、“天罚”对奴隶进行欺骗,给夏王的统治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到了商代,统治者编造了许多上帝立商的神话,从血缘上找到了充当上帝代理人的合法依据,并为垄断神权找到了借口。2 .试述西周时期礼的内涵。答: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礼起源于原
2、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奴隶制社会礼则被赋予阶级意志。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尤其周朝,礼制的内容和规模都有了空前的发展,调整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古代的礼有二层含义。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即要求在家族范围内,人人都要亲其亲,长其长,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川、义”等具体精神
3、规范。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西周时期主要有五个方面,通称“五礼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3 .试述西周时期的刑法原则。答:(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西周时期有“三赦之法”,它是西周时期对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的刑法原则。对于幼弱、老耄、蠢愚三种人,如果触犯法律,应该减轻、赦免其刑罚。这一原则正是西周时期“明德慎罚”法律思想以及“亲亲”礼治原则在刑法定罪量刑方面的具体体现。(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西周时期还有“三宥之法”,它也是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之一,即对三种情况下犯罪要宽宥、原谅:“一日过失,二日弗知,三日遗忘”。在一些
4、先秦典籍中,有“着”、“非着”、“惟终”、“非终”等记载,是关于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的区分。(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罪疑从轻”、“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是关于中国上古时期、夏朝以前疑罪从轻的记载。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继承和发扬了疑罪从轻的传统,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和推行“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的原则,对于疑案难案,采取从轻处断或加以赦免的办法。(4)宽严适中。基于“明德慎罚”的思想主张,西周时期在定罪量刑上强调“中道”、中罚、中正”,要求宽严适中,不偏不倚。强调在定罪量刑时做到不轻不重,不偏不倚,这一原则的提出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西周统治者在政治上的成熟。4 .简述“百家争鸣”中
5、各学派的核心法律思想。答:百家争鸣是指春秋(前770年一前476年)战国(前475年一前221年)时期知识分子中不同学派的涌现及各家族流派之间争芳斗艳的局面。春秋战国时期,各种思想学术流派的成就,与同期古希腊文明交相辉映;以孔子、老子、墨子为代表的三大哲学体系。至战国时期,形成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1)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主张
6、“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2)道家,代表人物:老子、庄子。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无为而/口O(3)墨家,代表人物:墨翟。墨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为墨翟。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
7、;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共40分)1 .禹刑是夏朝统治者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的总称。2 .汤刑是一种古老的刑事惩罚方法,源自中国古代传统的惩罚之一,最早见于西汉时期。是一种古老而残酷的刑罚,此刑罚需要将受罚者裹上特制的油纸或织物,有时将受罚者注满滚水或蒸汽之后,在裹着油纸时将其烧死。另外也有侵入汤池中烧灼受罚者的手段。尽管如今汤刑已经不再被使用,但它仍被认为是一种严厉的刑罚,用以惩罚特定的罪行,如盗窃或破坏他人财产等。3 .商朝五刑指的是一种权力机构根据刑法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每一种刑罚
8、都有其特殊的功能,旨在保护社会的安定,维护当时的法律秩序,使社会可以稳定的运行。4 .周公制礼西周时期周公将夏商时期的礼制加以整理编撰而成。5 .九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有两种含意:一是指周朝的刑书,另一种含义是西周的刑法。6 .六礼六礼,创自西周,是中国古代聘娶婚的完备结婚程序。所谓“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六礼”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7 .法经战国时期,李悝在魏国率先变法,集各国法律之大成,制定成法经,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的成文法。分盗、贼、囚、捕、杂、具六篇。8 .刑不上大夫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贵族享受的特权之一,是宗法等级制在法律上的反映。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执缚系引,不使人颈憨,不捽抑”,处死刑不“于市”,而“于朝”。9 .公室告指的是当事人提起诉讼,官府一定要受理的那种,一般来说,包括平民和平民之间的谋杀、抢劫、斗殴等情况,这种情况,官府应该受理,并按照秦法来处理这类问题。10 .廷行事是一种成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先例,它可作为审理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