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XX用地项目强、弱配电箱柜供应合同(2023年).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05284 上传时间:2023-09-08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44.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XX用地项目强、弱配电箱柜供应合同(2023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XX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XX用地项目强、弱配电箱柜供应合同(2023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XX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XX用地项目强、弱配电箱柜供应合同(2023年).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XX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XX用地项目强、弱配电箱柜供应合同(2023年).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XX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XX用地项目强、弱配电箱柜供应合同(2023年).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XX用地项目强、弱配电箱柜供应合同(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XX用地项目强、弱配电箱柜供应合同(2023年).docx(2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XX用地项目强、弱配电箱柜供应合同业主(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日期:202X年月日业主(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强、弱电配电箱柜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区郭公庄车辆段三期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强、弱电配电箱柜供应工程工程地点:XX区XX村二、通讯联系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三、合同定义1.“合同”:系指业主、供应商已达成的协议,由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

2、括所有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2 .“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应商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业主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3 .“货物”/“设备(材料)或设备”/“产品”: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须向业主提供的物品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4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配合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5 .“业主”:系指本项目的建设单位。6 .“总承包商”:系指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7 .“安装单位”:指业主或总承包商委托的负责设备和材料安装的施工单位。8 .“监理”:系指业主委托进行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督单位。9

3、.供应商。系指提供合同货物供应的供应商,即在合同中约定,被业主、总承包商接受的具有合同货物供应及配合指导安装的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0 .“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IL“验收”:系指业主、监理、总承包商依据本合同确定的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四、供货清单及合同价款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按照竣工图纸结算(供应商需同时提供经总承包商、业主确认的收货单据)。2 .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含税(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其中:除税金额(小写):整,增值税额(小写):元整)。乙方为纳税人,服务类型为

4、,在本次招标中采用的计税方法是,增值税率%,提供增值税发票。本合同价税分离,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除税价格不变,税金依据相应阶段国家规定的最新税率进行调整。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配电箱柜、强电箱、弱电箱等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运输损耗、卸货(运至现场总包指定卸货地点)、检测、退还、更换、备品备件、样板、二次搬运、知识产权、现场配合服务、保险、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税金、因要符合政府有关单位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的任何费用、装卸费、运输费配合供电局审图、配合供电局验收、配合建委的验收、配合消防联动及验收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抽样检测、特种设备检测(如果有)

5、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合同条件另有说明外,供应合同价格不应因任何永久或临时燃料或电力或材料价格、运费、装卸费、储存费、保险费、工资或津贴、汇率波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如是进口材料)等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的错误皆由供应商承担。3 .本合同中的附件报价清单所列为单价包干,合同清单中所列数量及金额为暂定数量及金额,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实际数量以送到约定送货地点、符合业主、总承包商相关要求并经施工现场验收人员(必要时邀请监理)共同签认的、经复试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当实际数量不足合同清单中所列数量时,供应商不得以所需求不足为由向总承包商、业主索赔

6、,无论何种原因,总承包商和业主对没有进到施工现场的标的物不承担结算、付款、违约、赔偿等责任。4 .材料、设备合同含税单价为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或合同约定的地点的交货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出厂价、报价应是设备生产检测、运输、装卸(至施工现场或业主指定地点)、保险、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税金、因要符合政府有关单位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的任何费用、装卸费(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而现场又不具备)、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不限于配合供电局审图、配合供电局验收、配合建委的验收、配合消防联动及验收等相手续的办理)、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设备调试费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5

7、.除合同条件双方另有约定外,供应合同单价价格不因任何永久或临时燃料、电力或材料、设备价格、运费、装卸费、储存费、保险费、工资或津贴、汇率波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如是进口材料)等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的错误皆由供应商承担。五、深化设计及施工图纸供应商负责深化设计配电箱、配电柜、强电箱、弱电箱系统施工图纸,此图纸须经总承包商、业主、监理、设计及相关部门确认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和行业规范要求。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及设计有权对供应商提交的施工图纸提出修改意见,供应商应接受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及设计的修改意见并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6 方签订本合同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按照总承

8、包商、业主、监理及设计的要求提供4套深化设计蓝图。若提供的蓝图不符合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及设计的要求,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和设计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限期修改,直至符合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及设计的要求。六、封样、交货、包装与验收1.根据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和设计的要求,供应商在投入生产前应免费呈交样品,并取得总承包商、监理、业主和设计的批准。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和设计签字确认后会样品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供应商呈交样品前应预留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和设计审批检验所需时间,因供应商呈交的样品不符合要求导致返工,工期不予顺延。2 .货物验收时,若与封样样品不符,业主有权退货,供应商必须承担并赔偿业主的

9、经济损失。3 .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和设计对任何样品的认可,不降低对货物的性能标准要求,不减轻或解除供应商按合同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4 .交货地点:【项目工地内业主/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供应商应该负责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运抵、卸货并搬运至业主/总承包商指定交货地点。5 .交货时间:拟分批进场,首批合同标的计划于2020年10月20日户箱(强、弱电)箱体到达业主/总承包商指定交付地点,业主需在每次分批交货或在增加的订货交付时提前【301天书面通知供应商交货日期,供应商须按照业主书面通知确认的交货日期准时交货。6 .供应商将货物依据工程进度需要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72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

10、、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并取得业主确认。7 .设备(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损坏,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材料)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供应商负责。所有运输到工地送货地点的一切货物均须为全新的、并适当地使用与货物相适应的包装和保护妥当后再装箱于货柜内,以防因运输、恶劣天气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总承包商在使用货物前将会拆走包装,故所有包装均不会退回。一切此等货物均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应为设备运输途中及抵达送货地点可能受到的不同天气影响做好安全运输措施。8,供应商须负责货物在装卸、运输和送达交货地点并通过初步验收前可能发

11、生的一切受损或遗失,并为此等可能发生的受损或遗失情况安排保险事宜。供应商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运输工作,并保证所选择的是合理的运输方式及合理的运输路线。无论采取何种运输方式,供应商均应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要求将货物运抵送货地点并通过验收。9 .设备(材料)由供应商负责送到施工现场至业主/总承包商指定位置。设备(材料)到达现场或指定仓库后,监理、总承包商及供货商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监理、总承包商、供应商共同清点验货,并签字确认。如供应商不能按时到场,业主/总承包商及监理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供应商应认可并负责解决。上述到货后的验收,检验内容有无外观破损、规格、

12、质量等级、种类和清点数量等,在本合同中称为初步验收。业主/总承包商和监理在初步验收中签署的收货证明仅证明供应商完成货物交付的时间以及货物外观的完好程度,并不代表业主/总承包商和监理对货物质量、功能等的认可。经业主/总承包商和监理检验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种类、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或出现其他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供应商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设的经济支出,重新采购后交货在交货期后的,供应商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在此之前,业主/总承包商和监理有权不予签发收货证明。供应商对于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货物通过检验而减轻或免除;任何隐蔽性的、通过合理检查未能发现的缺陷责任,仍由供应商承担。10

13、 .供应商负责设备(材料)指导安装及调试,直至正常使用。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11 .货物交付的同时,供应商应向业主/总承包商和监理提交合同约定的每种货物的技术资料各【3】套,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测报告(含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该等技术资料为外文资料,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本。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供应商应在收到业主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业主/总承包商。如因资料缺失导致无法进行施工安装的,延迟施工安装的期间内,供应商应承担相当于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2 .货物运抵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

14、经总承包商和监理签署收货证明当日视为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13 .经初步检验合格的,货物保管责任及相应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总承包商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总承包商负责。七、付款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1 .预付款:无预付款2 .进度款:(1)货款:按月计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乙方提供详细付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合格货款的7096。(2)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的80%。3 .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且付款文件齐全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4 .质保金:结算金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质保金(无息,需扣除应扣

15、款)。5 .发票要求:(1)乙方须在每次付款前提供付款申请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乙方有上述行为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协议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

16、同。(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且经甲方财务人员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方可支付相应的款项。乙方应在发票开具后尽快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乙方未提供发票,或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导致认证未通过的,或开具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且乙方应于甲方告知其所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送达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本款所述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

17、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3)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开具当月提交甲方财务部门办理发票交接签认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必须确保开具的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18、价1101%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如有),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不能抵扣等情形的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第9页共27页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

19、关损失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按本款第(2)项之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应按本款第(2)项之规定承担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或者因税率差少抵扣的税款。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乙方账户必须是与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一致,若账户

20、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变更账户未及时告知甲方,则甲方将有权拒付合同价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的,由此导致的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且该变更的内容涉及到标的品种、数量、价款等增值税专

21、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作废、重开、第IO页共27页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则可以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9号)(2015年4月1日施行)有关“红字专用发票的办理手续”等相关规定。)乙方需出具税务机关网站网络查询发票真伪页面,打印该页面并加盖乙方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如果乙方未能在税务局网站网络查询发票

22、真伪页面,需提供乙方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发票真伪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以证明发票真伪的文件)。具体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9号)(2015年4月1日施行)有关“红字专用发票的办理手续”等相关规定。)结算方式:1 .本合同清单中的单价为固定单价,除合同中约定可调整的单价外,其他不予调整;合同清单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实际发生数量二重计量数量+重计量后变更数量)。重计量数量:指按照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重计量后变更数量:指重计量后增加的本工程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导致的增减数量或除此原

23、因以外的本工程需增减的其他数量。2 .业主与供应商对结算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八、质量要求与售后服务1.本合同供应货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符合本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技术验收标准。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且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等要求。2 .供应商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3 .供应商须在货物进场至安装验收完毕期间由专职的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解决出现的问题,对

24、提出问题的解决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日历天。4 .供应商负责免费为总承包商、物业公司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编制基本原理、操作使用教材和维修保养。5 .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供应商应按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工作。6,若货物存在设计和质量缺陷,或未能达到设计和使用目的,或存在其他任何质量问题,由此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总承包商或业主因此蒙受任何损失(包括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解决纠纷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7 .如货物制造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或货物无法

25、达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性能,供应商应负责更换,业主也有权折价或退货,供应商应视情况赔偿拆卸、重新安装/施工、重新采购的费用,如造成工期延迟,供应商还要承担工期延误给总承包商及业主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解决纠纷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如业主委托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了检验、检测,则检验、检测的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8 .业主没有及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的要求,业主/总承包商接受未达到要求的货物,或业主实际付款,均不意味着业主放弃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权利,即便工程验收合格后,业主依然有权要求折价和赔

26、偿损失。9 .业主/总承包商/监理及其他单位对于供应商所提交的任何计划、安排、图纸、工艺、样本/样品等所做的审批,均不会在任何方面减轻或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九、业主、监理与总承包商权利与义务1 .业主权利与义务(1)有义务知会供应商必要的项目状况。(2)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现场监造。(3)有义务及时通知供应商联系方式的变动。(4)有义务组织供应商与业主货物的交接。(5)有权利不接收供应商的不合格货物。(6)有权利查看供应商货物的名称、数量、资料和质量。(7)有义务签收供应商合格货物的交接单。2 .监理权利与义务(1)监理有权利查看供应商货物的名称、数量、资料和质量。(2)监理有

27、权利要求供货商供应的不合格产品退出施工现场。(3)监理有义务进行货物验收,见证货物移交。(4)监理有义务在合格的货物资料上签字。3 .总承包商权利和义务(1)总承包商有权利不接收供应商的不合格货物。(2)总承包商有权利查看供应商货物的名称、数量、资料和质量。(3)总承包商有义务签收供应商合格货物的交接单。十、供应商权利与义务1 .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满足业主/总承包商开发项目的需要及规定,提供供货的能力及履行质保期内保修的义务。2 .供应商有义务确保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存在多个标准的,应保证符合其中较高的标准。供应商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经国家和当地政府主

28、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通过验收。对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准用检查要求的产品,供应商保证已经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3 .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所提供产品无国家或地区不合格抽检记录,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来源可靠、产品生产规范,无材料掺假等行为。4 .供应商有义务在签订供货合同之前向业主、总承包商提供供应商产品的详细资料,包括产品样本、性能介绍、技术数据、检验报告、图片资料等。5 .供应商有义务在签订供货合同之前及时与业主及总承包商沟通,确保合同签订后及时供货进场及项目因其他原因延误时的临时存储工6 .供应商有义务免费提供施工安装的技术对接、现场指导、调试验收等技术支持工作,并

29、进行必要的确认。供应商保证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交付产品质量能一次性通过所有相关部门的验收。7 .供应商须接受业主/总承包商合理退货,运费由供应商承担。8 .供应商有义务接受业主/总承包商人员对供应商工厂参观考察及临时抽查。9 .供应商有义务为业主/总承包商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业主与总承包商与供应商另行商定。10 .供应商应保证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正常使用年限满足国家规定标准。11 .供应商须保障业主或总承包商在使用其提供的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向业主或总承包商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

30、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解决纠纷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12 .供应商有义务及时通知总承包商和业主其联系方式的变动。13 .供应商有义务对协议内容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获悉的业主/总承包商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则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的,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补足。14 .供应商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其任何部分、或其制造方法不侵犯任何知识产权,也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若第三方因

31、业主/总承包商使用货物提起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或仲裁,无论该第三方是否胜诉,供应商给总承包商及业主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损失、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由供应商承担,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补足。15 .供应商有义务遵守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对本工程中涉及供应商的监督及管理。16 .严格执行本合同所约定之内容。十一、履约保证金(本条款不适用)1.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不可撤销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的内容须经业主批准,而获得银行保函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或银行电汇。2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业主提供合同价款【/

32、】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期限至整体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保证供应商将正确地履行本合同。未提供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3 .获批准的履约保证金须交由业主保管,在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经承包商批准之前,业主将不对任何支付款项开具证书。4 .若供货期不是因合同文件允许的延长期的原因而延长,则供应商须自费将该履约保证金之担保期延长。5 .履约保证金在保证期限终止后30日内无息返还。6 .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导致解约的违约责任。7 .质保期满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无息,需扣除应扣款)。十二、质保期及质保

33、金1 .本合同货物质保期为【241个月,自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并发出竣工证书之日起计算。2 .质保期内供应商将按照业主的要求,无偿提供服务,以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3 .供应商有责任在质保期内根据产品维修需要,免费派遣有能力的技术人员来货物使用地点进行维护和修理服务。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坏或质量不合格的,供应商应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且在6小时内解决问题(除非特殊情况24小时内解决问题)。质保期内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受损的零部件,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直至业主满意为止。若供应商未能履行此职责,业主有权扣除其质保金,用以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不限

34、于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为完成工程订用其他供应商设备(材料)的差价、为解决纠纷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若质保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补足。4 .更换的零件、部件必须是原货物生产商生产的与原装相同的零件、部件,不低于供应时的品质。5 .质保期满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无息,需扣除应扣款)。十三、索赔1 .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现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业主有权向供应商提出索赔。2 .供应商收到业主书面索赔通知后,

35、如果在7个日历天内不答复,视为供应商同意业主提出的一切索赔。3 .供应商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合负有责任,业主可于检验、安装、调试或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保期限内提出索赔,供应商同意按照业主提出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退货,供应商应在业主提出退货之日起10日内将退货金额全额退还给业主,且供应商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而发生的费用、业主为追偿货款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业主为完成工程订用其他供应商设备(材料)的差价等,以及因上述原因造

36、成总承包合同工程的工期延误等全部相关费用及损失。(2)按照货物的疵劣和损坏程度以及业主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计价结算价款。(3)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调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供应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担业主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换货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上述原因导致总承包工程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为解决纠纷发生的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同时供应商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货物经业主组织验收合格或整体工程全部验收

37、合格之日(以时间较晚之日为准)重新计算质保期。十四、延期交货和违约金1 .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供应商应向业主支付延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业主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2 .如延期交货超过原定期限二十天时,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为完成工程订用其他供应商设备(材料)的差价、为解决纠纷发生的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的,不足部分,应予补足。十五、质量缺陷的违约金1 .本工程的整体质量

38、验收合格为本工程之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本工程整体达到工程验收合格的重要验收内容之一,为此特作以下第19页共27页约定:若因供应商供货质量的原因,造成整体项目工程没有达到上述标准,验收不合格的,业主除按照第十三条的索赔外,将扣除合同价款的5%的作为本项质量缺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业主损失的,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补足。2 .供应商向业主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其说明书所述的使用目的,且不会给业主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无论任何时候,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原因而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为解决纠纷发生的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

39、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的,供应商应向业主全额赔偿。十六、违约及终止合同1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产品价值累计达到合同总额的10%,则供应商应向业主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业主损失的,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补足。2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产品价值累计达到合同总额的2096,供应商应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补足,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3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它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供应商收到业主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或经业主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业

40、主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供应商供货产品未获得准用许可或质量不能达到合同的约定及业主的要求。(2)供应商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的指导安装调试及服务承诺。(3)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项目的任何其它义务。4 .一旦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供应商应支付合同总价3096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业主及总承包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不限于业主/总承包商另行采购相对于本合同价款产生的差价损失、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解决纠纷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文件打印费、复印费等)的,不足部分由供应商补足。十七、变更指示1 .业主可以

41、随时向供应商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合同项目需为业主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4)供货数量及规格。2 .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供应商履行合同项目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款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供应商必须在接到业主的变更指示后3个日历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如果业主变更了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则双方应在本合同确定的价格基础上就变更后的货物的价格进行合理协商。但未变更的货物的单价不变。如业主行使本条约定的变更权利,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承包商赔偿任何费用或损失。3 .如出

42、现变更了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变更项目的单价组价原则如下:(1)合同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合同清单单价执行;(2)合同清单中已有相同品牌的项目,按照元器件品牌的折扣率执行;(3)合同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业主确认的北京市现行市场价格执行;(4)变更项目的其他费用的取费费率按合同清单费率执行。4 .所有经确认的变更费用在结算款中进行支付。十八、转让合同义务1 .除业主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目的义务。2 .供应商应书面通知业主本合同项目所授予的所有供应合同转让事宜,并且转让需要得到业主的许可。但该通知不解除供应商承担的本合同项目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十九、争议解决1

43、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 .诉讼期间双方仍应履行合同。二十、通知、送达、联系人1 .双方之间的任何文件均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 .双方通信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通知另一方,否则对方按原地址发出的文件视为有效发出。以电子邮件、电报、电挂、传真等数据电文发出的,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以信函形式发出的,在该信函投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视为送达;以专人送递的,一经送出即视为送达。3 .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O_

44、4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收发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任何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变更、款项结算、责任的承担等事项,需以双方盖章文件为准。二十一、合同生效和份数1 .本合同经业主、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 .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业主方执伍份,供应商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十二、合同附件附件一、廉政合作协议附件二、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附件三、报价清单(本页以下无正文)业主:(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法定地

45、址: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法定地址:签署时间:年月日廉政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政管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做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一 .甲方责任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3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4 .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5 .甲方人员如

46、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6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二 .乙方责任1 .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3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4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5 .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自愿按总价的5%再让利,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处罚。6 .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 .本廉政合作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章):签署日期: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