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者协议(众筹).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06266 上传时间:2023-09-0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8.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发起者协议(众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发起者协议(众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发起者协议(众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发起者协议(众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发起者协议(众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发起者协议(众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起者协议(众筹).docx(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发起者协议更新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门本协议由众筹项目发起人(下称“发起者”)与请填充的运营管理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X2QT或“平台公司”)共同签订。发起者应在签订本协议前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尤其是以加粗标示的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平台公司客服渠道(请填充)进行询问,平台公司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发起者点击“同意并接受“按钮、签署本协议的纸版文件或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即表示发起者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所有内容(特别是加粗的内容),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本协议立即生效,各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1.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非本协议正文另有明确所指,在本协议中所用下

2、列术语定义如下:1.1.1. 请填充平台:指由平台公司运营和管理的,提供平台网络空间等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域名为请填充的众筹信息服务平台。本协议中称“请填充平台”或“平台”。1.1.2. 平台产品:指平台公司运营管理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网站(网址请填充)、APP及其未来新开发或合作的平台或工具。1.1.3. 众筹:指发起者与支持者共同完成项目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支持者出资支持发起者、发起者完成项目并依据项目页面中的约定完成承诺。1.1.4. 项目:指发起者通过平台产品发起的、拟通过众筹方式筹资的项目。1.1.5. 项目页面:指发起者在平台产品中编辑并发布的项目展示页面,页面中包含了项目名称

3、、项目介绍、众筹期限、众筹目标等内容和信息。1.1.6. 项目类别:指平台对众筹项目所做分类,包括游戏、动漫、影视、音乐、出版、桌游、潮玩模型、活动、设计、科技、食品及其他。1.1.7. 发起者:指通过平台产品发起项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1.8. 支持者:指出资支持项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1.9. 众筹期限、众筹期间:指发起者确定的项目募集款项的期间。ll10.众筹目标:指发起者确定的募集资金目标金额。1.LIL募集总金额:指众筹期限届满时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1.L12.众筹成功:指项目众筹期限届满且达到众筹目标。1.1.13. 众筹失败:指项目众筹期限届满但未能达到众筹目

4、标。1.1.14. 众筹取消:指众筹期限届满前,发起者主动终止众筹或者平台公司根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决定终止众筹。1.1.15. 项目终止:指项目在众筹成功后,发生了以下任一情形:(1)发起者明确表示无法发放回报的;(2)发起者未按照承诺日期发放回报、逾期达3个月的,并且发起者在3个月内未发布项目更新说明项目进展、给出合理解释的;发起者团队解散或业务调整后不再继续开发、运营项目的;(4)项目被举报侵权、违法违规或有其它禁止众筹的情形的;(5)平台公司合理怀疑发起者无法履行项目交付义务的;平台公司无法通过预留信息联络上发起者或者发起者拒绝联络的;其它平台公司认为项目应当终止的情形。1.1.1

5、6. 项目成功结束:指项目在众筹成功后,发起者向支持者发放完毕全部回报。1.1.17. 首付款:指发起者在向支持者提供回报前先行收到的款项,也称“首笔款”。1.1.18. 尾款:指发起者在完成回报的发放后收到的款项。1.1.19. 关联公司、关联机构:指与某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存在股权、控制权、管理权等层面的关联关系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1.20. 各方:指本协议的签署方,即发起者和平台公司。2 .修订与更新2.1. 平台公司有权不时修改本协议及相关规则、流程、指南、规范等,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将在平台上以公示形式通知,公示时间(以下称“公示期”)将不少于7Bo在公示期内,可通过公示中

6、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平台公司反馈对修改内容的意见及建议,平台公司将充分考虑。修改后的协议及规则将自公示期届满之日的次日生效并实施。发起者继续使用平台产品服务的,即视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并受其约束。2.2. 如您对本条款的修订版本有任何意见,应以书面方式发送至:.XXX.cn。3 .特别提示3.1. .平台责任3.1.1 .平台仅为发起者和支持者之间的众筹项目交易行为提供平台网络空间、技术服务和系统维护等服务。平台公司作为平台方,并不是发起者或支持者中的任何一方,众筹仅存在于发起者和支持者之间,发起者和支持者应依法承担使用平台产品产生的法律后果。平台不对发起者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

7、承诺,发布的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1.2 .平台或平台公司均无义务介入发起者与支持者之间的任何纠纷、或发起者与其他第三方、或支持者与其他第三方就服务使用方面产生的纠纷,若发起者与支持者之间的行为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平台、平台公司及/或平台公司的关联公司、管理机构无关。3.2. .协议内容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平台产品上已经发布和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发起指南、结算和费率规则、退款流程等)、操作流程、规范、指南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另有约定的除外)。4 .

8、发起者资质4.1. 发起者应当是平台产品的注册用户,并在发起项目时或之前完成必要的身份认证和资质认证,平台亦可能会根据申请发起的项目类型不同,对发起者需要满足的其他资格进行限定和要求。4.2. 平台仅对发起者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不代表平台对发起者提交资质文件及各类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确认,发起者仍应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项目页面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和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3. 发起者应当授权平台为保护支持者利益而使用、公示发起者在平台留存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起者留存的认证信息)。5 .发起者行为规范5.1. 发起者拟发起的众筹项目

9、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平台发布的规范、资质要求。52发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如有任何更新,应通过平台产品发布更新公告或通知),并自主上传、发布项目。发起者应妥善保管平台产品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如有),在任何情况下发起者须对在该账号下发生的所有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上传图片或视频、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等)承担法律责任。5.3. 项目开始众筹后,除非存在保护支持者利益、征得支持者同意等特殊理由,发起者不得修改项目页面的主要回报相关内容(项目进度更新、项目解锁达成进度等不影响支持者利益的信息除外)。5.4. 发起者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并完成项目

10、发起指南中规定的义务。5.5. 发起者应及时、主动、自行更新项目进展并保证项目更新内容的质量(平台建议您每周更新一次);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与支持者权益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项目内容、发货安排等),发起者应当及时发布项目更新,以免产生客户投诉。5.6. 发起者应及时回复支持者的留言,包括但不限于评论区的用户评论、私信等。5.7. 发起者应及时在预计回报发放时间内发货。回报发放时间以发起者在平台后台录入快递单号的日期为准。如发起者预计不能在预计回报发放时间完成所有订单的发货,应及时在回报发放时间结束之前发送项目更新,告知支持者项目进展、发货安排、发货进展等。5.8. 发起者应在3日内处理

11、后台待办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退款申请、私信留言、在预计回报发放时间完成发货等。因发起者未及时处理待办事项而导致的用户退款申请,平台有权处理退款,发起者不可撤销地接受平台的决定,并同意平台向支持者退款,该部分退款金额将从可结算金额中扣除。5.9. 发起者应自行承担准备或发布、完成项目而发生的费用,除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代扣代缴相应税款的情况外,发起者应自行缴纳因从事本协议项下行为而产生的相应税款。5.10. 发起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持者提供退货、换货、维修等相应服务。否则,如发起者未能及时处理消费者售后问题、争议

12、问题、侵权投诉问题的,平台经自行调查确认后有权暂停或延迟向发起者结算款项。5.11. 1.发起者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得自行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发起者的账号通过平台产品从事与下述相关的行为或发布与下述相关的信息: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肖像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或违反任何法律或合同的;发起者的行为或项目信息是虚假的、误导性的、不准确的;发起者的行为或项目信息涉嫌非法、威胁、辱骂、骚扰、诽谤、中伤、欺骗、欺诈、侵权、淫秽、冒犯、亵渎或侵犯他人隐私的;(4)未经接收方允许而向接收方发布任何邮件、宣传材料或广告信息;(5)进行任何危害信息网

13、络安全的行为,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其它项目规范中列述的禁止行为。发起者违反上述约定而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发起者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平台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费用。如因发起者行为导致平台产生损失或费用的,平台有权要求发起者赔偿,并直接从可结算金额中进行扣除。5.12. 发起者在平台发布的内容应符合本协议、平台信息发布规范及相关规则要求,非经平台同意,不得发布下述信息:(1)除平台以外的电商(含众筹)平台、店铺名称及链接;为推广销售平台站外项目、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的信息;(3)引导用户到平台以外进行交易为目的的信息;(4)违反任何国

14、家法律法规、平台协议、平台规则的信息。发起者违反上述约定,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内容或限制相关内容的正常展示,暂停、中止或终止违规用户的平台使用权或者采取其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驳回项目上线申请、取消众筹、终止众筹、下线项目、修改相关内容或隐藏相关页面。如违规情节严重,平台将对相关账号采取禁言、封号或暂停结算等限制性措施。5.13. 独家首发5.13.1 发起者承诺并保证,平台为众筹项目的独家首发销售平台。5.13.2 在平台众筹期间,为平台的独家首发期。在此期间内,发起者、关联方及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方、授权方、被授权方等)不得在任何其他电商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适填充等)或者线下门店渠

15、道,对本项目产品进行众筹、预售、预订或销售(以下合称为“销售”)行为。5.13.3 发起者违反独家首发约定的,平台有权暂停、中止或终止发起者的平台使用权或者采取其他限制措施,且发起者应自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下述标准向平台支付违约金:众筹项目违约金二(本项目在平台的筹资金额平台服务费)*20%。如发起者未能如期支付违约金,则平台有权要求发起者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平台支付逾期滞纳金,并向平台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差旅费、商誉损失、防止商誉损失的花费等。为免疑义,本协议中所述违约金、逾期滞纳金及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等,

16、平台均有权直接从可结算金额中进行扣除。5.14. 众筹取消5.14.1 为保护支持者权益,在众筹期限届满前,发起者拟取消众筹的,需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取消。非因特殊情况导致众筹项目无法如约交付的,发起者不可取消众筹项目。5.14.2 如众筹项目已筹集金额达到众筹目标的,平台审核同意取消众筹后,发起者承诺并保证,自取消众筹之日起3个月内,发起者及其关联方、合作方不得在任何其他电商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请填充等)或者线下门店渠道对本项目主要回报产品进行销售,否则发起者应自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支付项目募集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平台有权直接从可结算金额中进行扣除。5.14.3 发起者知悉并

17、同意,如经平台判定发起者应对支持者进行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等情况,平台可在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自发起者的可结算金额中直接划扣相应金额支付给支持者,平台亦可代发起者向支持者进行赔付,同时平台有权就代为赔付的金额向发起者进行追偿。5.15. 众筹终止如众筹终止,无论是由发起者自行终止或平台决定终止,剩余未结算款项将由平台按届时各订单的支付金额比例(即平台对每笔订单的退款金额=订单金额*剩余未结算款项/众筹金额)退回支持者账户,发起者应将已结算款项、平台服务费支付到平台指定账户,由平台将该部分订单款项(即发起者对每笔订单的退款金额=订单金额*(已结算款项+平台服务费)/众筹金额)退还

18、给用户;如发起者拒绝支付前述款项,支持者有权向发起者进行追索,平台作为第三方平台,不负有支付义务,并有权依本协议授权规定,向项目支持者提供发起者留存的所有材料,以协助支持者维权。6 .费用与支付安排6.1. 发起者使用平台发起众筹项目,针对平台为发起者提供的服务,平台将向发起者收取一定服务费用。发起者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收费,选择拒绝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的服务,继续使用平台的,即视为您同意支付相关费用。6.1.1 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如附件技术服务费标准所示。支付安排如下:自众筹项目筹得的款项的首付款支付至发起者账户之日起3日内,平台有权自发起者账户直接扣划技术服务费。6.1.2 营销推广服务

19、费。选择使用平台营销推广服务的,平台工作人员将通过平台指定邮箱请填充向发起者联系邮箱以电子邮件(以下简称“要约邮件”)形式发出要约,电子邮件内容将包含营销服务资源明细、营销推广服务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时间等,发起者通过邮件回复确认视为接受要约,即发起者与平台公司达成要约邮件约定的营销推广服务合作。邮件约定内容视为本协议的补充约定,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根据市场和技术的发展以及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平台有权不时调整服务费率。平台将以在平台产品中公示等适当方式通知发起者变更情况,发起者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接受,若发起者拒绝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产品的服务,发起者继续使用平台产品的,即

20、视为发起者同意平台的规则变更。为免疑义,更新后的规则对于在更新前发布的项目无溯及力。7 .知识产权7.1. 发起者通过平台产品发布、上传的所有内容以及发放的回报均拥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权、隐私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及其他合同权利;如发起者在项目中声称为共同合作、名人作品、名人合作、使用他人肖像、名人代言、知名IP等,另需提供相应授权证明或产品代言合同。7.2. 发起者通过平台发布、上传的任何内容,均授予平台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非独家的、可转授权的、不可撤销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宣传推广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利。7.3. 平台向发起者提供的服务含有受到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

21、法规保护的专有保密资料或信息,亦可能受到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平台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发起者不得修改、出售、传播该等信息,或加以制作衍生服务或软件,或通过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组译及其他方式破译原代码。8 .优先合作权发起者同意,众筹项目主要回报产品在项目成功结束后开启电商渠道销售时,平台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享有优先合作权。发起者决定对主要回报产品开展电商渠道销售之前,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与平台运营管理、自主开发或合作的渠道和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商城)进行合作,且发起者给予第三方的合作条件不得优于给予平台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条件,否则平台公司有权追究发起者的违约责任,其他具体合

22、作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9 .发起者陈述与保证9.1. 发起者如果是法人机构,则签订本合同即意味着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发起者属于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平台验证需求,提供相应的真实的认证材料。9.2. 发起者如果是自然人,则签订本合同即意味着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发起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若发起者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应与网站协商由取得网站认可的代理人进行运作,该代理人承担一切民事责任及法律义务(如用户未满18周岁,由于目前平台采用手机验证的方式进行新用户注册,默认用户注册使用产品的行为已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和许可)。依平台验

23、证需求,提供相应的真实的认证材料。10 .合同解除10.1.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平台公司可以单方面决定全部或部分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直到解除本协议:(1)项目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其它适用规定的;项目将引发或可能引发平台运营的重大风险;(3)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明显危害支持者利益的风险;(4)因不可归责于平台的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或者回报无法实现的。10.2. 如发起者在线签署的用户注册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10.3. 因不可归责于平台的原因造成本协议解除的,在本协议解除前发生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发起者应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10

24、.4.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在协议解除前已经众筹成功的项目的效力,发起者应将众筹成功的项目继续履行完毕,或依照约定或本协议的规定对支持者承担责任。IL违约责任11.1. 对于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发起者,平台有权对其是否涉嫌违规进行自主判断和认定,并根据该认定结果中止、终止项目及发起者的使用权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11.2. 发起者严重违反本协议、平台产品规则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平台有权终止与发起者在现阶段和未来的一切合作,若发起者的行为涉嫌犯罪,平台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3发起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约定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如前述行为导致平台及其关联方遭受任何损失的,或受

25、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发起者应当赔偿平台及其关联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对支持者或平台用户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差价补偿、损失赔偿等)、行政罚款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差旅费、商誉损失、防止商誉损失的花费等)。平台有权直接从可结算金额中扣除发起者应支付的相应违约金、损失及费用等。114发起者对平台存在任何应付未付的款项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起者应自逾期之日起向平台支付应付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115发起者确认并同意,若因平台自身原因导致发起者遭受损失的,平台向发起者承担的最大总体责任和赔偿限额以其

26、根据本协议向发起者收取的平台服务费金额为限。12.其他约定12.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12.2. 因本协议及其执行或解释等发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平台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3. 非经平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平台提供的非公开信息和数据或在使用平台过程中获悉的平台非公开信息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向任意第三方披露。12.4. 本协议项下众筹活动所产生的税费负担,由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并依法申报和缴纳。12.5. 使用平台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发起者、支持者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通知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该发起者或支持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2.6. 平台可向发起者浏览的页面推送弹窗等形式的通知或向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送达各类通知,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务必及时关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