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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推选楼栋长的公告尊敬的全体业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小区一些法定的重大事项决策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全体业主参与的业主大会会议难度大、效率低,在近年来的小区管理中,电梯安装空调的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小区北侧智慧小门等项目都因为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策而暂时搁置。根据阳光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为了完善业主议事机制、扩大民主决策基础、提高业主大会的工作效率,让更多的业主在小区管理中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同时也为了加强对业委会工作的监督,经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于2023年7月30日起在阳光小区推选各楼栋、别墅区、
2、商铺业主代表(以下简称楼栋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楼栋长的名额安排采用以楼栋(商铺区、别墅区)为单位,高层每栋1名、商铺1名、别墅2名。二、楼栋长的条件本楼栋的业主,或本楼栋业主委托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子女),且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办事公道正派;(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楼栋长:(一)违反管理规约有关房屋租赁使用规定的;(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造成楼体安全
3、隐患;(三)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四)拒付物业服务费的;(五)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六)本人或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三、楼栋长的主要职责(一)转达业主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的有关事项以及业主委员会发布的有关信息到所在栋(别墅、商铺)微信群;(二)收集所在栋(别墅、商铺)业主有关改进小区管理等的意见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三)代表所属楼栋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参与议题讨论、决策(需要业主表决事项,必须取得业主签名表决票);(四)视个人时间安排,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有关会议。四、激励机制(一)楼栋长在社区、业委会
4、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组织为楼栋长工作开展提供一些必要的便利;(二)开展优秀楼栋长评选工作,对于业委会、楼栋业主公认工作出色的优秀楼栋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五、楼栋长推选程序和生效(一)候选人按以下任一方式产生:1 .以各楼栋、别墅区、商铺为单位,由所属业主民主推荐;2 .个人自荐;3 .业主委员会推荐。(二)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在所属楼栋/别墅区/商铺业主微信群公示,公示1周,业主对资格有质疑的,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2023年7月30日至8月6日,各楼栋、别墅区、商铺如有合适人选,请将所属楼栋、业主姓名、联系电话报阳光业主委员会专用微信或电子邮箱。各业主要踊跃报名推荐,如在本次推选中最终没有楼栋长,该楼栋将难以参与到小区管理中,有关信息和意见表达将通过物业公司管家代为转达。(三)推选:以各楼栋、别墅区、商铺为单位,如候选人不超过以上楼栋长名额安排的(各高层楼栋、商铺各1名,别墅区2名),不必选举,公示期结束自动当选为楼长;如候选人数量超出以上楼栋长名额安排的,公示截止日后三天内,由候选人争取本楼栋、别墅区、商铺的联名推荐,时间截止后联名推荐表提交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严格审核联名推荐表,按照联名推荐业主的数量由高至低确定楼栋长人选。(四)公布生效:确定楼栋长人选后在所属楼栋/别墅区/商铺业主微信群进行公告,即日生效。阳光业主委员会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