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掺混肥2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掺混肥2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x(5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掺混肥2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编制单位: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二。二三年三月建设单位: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法人代表:宋文虎建设单位: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电话:邮编:253500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将军路西首山东六顺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3号车间目录一、验收项目概况1二、验收依据22.1 法律法规依据22.2 技术文件依据2三、工程建设情况43.1 工程基本情况43.2 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13.3 生产规模13.4 主要原辅材料13.5 主要生产设
2、备13.6 给排水23.7 生产工艺23.8 项目变更3四、环境保护设施44.1 污染物治理及处置措施44.2 环保设施投资落实情况54.3 其他环保措施64.4 环境管理检查7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85.1 建设项目环评主要结论和建议85.2 环评批复要求9六、验收执行标准126.1 废水控制标准126.2 废气控制标准126.3 噪声控制标准126.4 固体废弃物检查标准136.5 总量控制标准13七、验收监测内容147.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147.2 废气验收监测内容147.3 噪声监测内容157.4 固废调查内容15八、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168.1 废
3、气监测168.2 人员资质168.3 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68.4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6九、验收监测结果与分析评价189.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189.2 废气监测189.3 噪声监测209.4 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209.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核算21十、环境管理检查2210.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2210.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2210.3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检查2210.4 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2210.5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23H-一、结论2511.1 验收期间的工况2511.2 废水2511.
4、3 废气2511.4 噪声2511.5 固体废弃物2511.6 环境管理检查2611.7 总量控制指标26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29附图2项目敏感点位置分布图30附图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31附图4营业执照32附图5项目环境管理制度33附图6总量文件34附图7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39一、验收项目概况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掺混肥2万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将军路西首山东六顺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3号车间,项目中心坐标:经度116.516,纬度37.363,由德州市陵城
5、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立项审批,项目代码:-04-01-554789。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产能为年产掺混肥料2万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有关规定,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于2022年6月委托德州丽景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2年9月28日德州市陵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陵行审环202272号。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企业已经申请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936756KOOlW。该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
6、2023年2月该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启动自主验收工作。验收范围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能否正常运行,处理效率和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达标,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有效。受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委托,华睿(潍坊)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华睿(潍坊)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检查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
7、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23年2月23日-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在现场检查、资料核查和监测数据的基础上,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二、验收依据2.1 法律法规依据(I)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18.1
8、2修订);(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0.11修订);(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修订);(Il)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12)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0月);(13)关于印发V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环函201810号2018年1月);(14)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5)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
9、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1)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2 技术文件依据1 .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掺混肥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月)2 .德州市陵城区行政审批
10、服务局关于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掺混肥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陵行审环202272号,2022年9月28日)3 .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掺混肥2万吨项目检测报告(华睿(潍坊)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3月1日)三、工程建设情况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将军路西首山东六顺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3号车间,厂区占地面积2000肝,项目南侧、西侧为空地,北侧、东侧均为其他项目厂房。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未要求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距离与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厂区北侧217m的恒
11、丰公寓。项目无重大危险源,潜在风险概率较小,对敏感目标影响不大。项目敏感点分布图见附图2。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厂区整体呈南北窄东西长的矩形,厂区北侧为原料区和产品区、南侧为生产区域。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3.1 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实际产能为年产掺混肥2万吨的规模。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本项目主要工程如表3-1所示。表31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名称项目内容环评内容实际情况变化情况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2000m2,主要购置自动搅拌机、叉车、传送设施、包装设施等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主
12、要为上料、搅拌、包装等,建成后年产掺混肥2万吨。1座,建筑面积2000m2,主要购置搅拌机2台、转筛1台、叉车2台、包装称1台,生产工艺主要为上料、搅拌、筛分、包装等,建成后年产掺混肥2万吨生产设备有所变化,具体变化见表3-4辅助工程办公室1间,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同环评无变化储运工程原料储存区1处,位于车间内北侧,用于原料储存。同环评无变化成品储存区1处,位于车间内北侧,用于成品暂存。同环评无变化杂物间1处,占地面积336平方米,用于杂物储存。同环评无变化公用工程供电用电量2万kWha,由陵城区供电公司提供同环评无变化供水无生产用水,生活用水量为150m3a,由德州市陵城区供水管网提供同环
13、评无变化排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处理,经市政管网进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同环评无变化供热/制冷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制冷。同环评无变化环保工程废气治理项目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oOl排放。同环评无变化废水治理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同环评无变化噪声治理项目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削减同环评无变化固废治理项目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
14、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外协挤压造粒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筛分工序产生了不合格品,外协挤压造粒后回收利用3.2 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劳动定员10人,全年生产300天,实行白班工作制,年工作时间为2400ho3.3 生产规模表32主要产品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设计生产规模实际生产规模变化情况1掺混肥料万吨/年220备注实际生产规模同环评一致3.4 主要原辅材料表33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原料名称单位设计消耗量实际消耗量变化情况1尿素万吨/年0.80.8无变化2二胺万吨/年11无变化3氯化钾万吨/年0.20.2无变化备注原辅材料实际消耗量同环评一致3.
15、5 主要生产设备表34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生产单元设备名称环评数量(台/套)实际数量(台/套)变化情况变化原因1搅拌全自动搅拌设备12+1一备一用2筛分转筛01+1生产需要,筛分出合格品3输送传送带10-1使用叉车代替4叉车32-12台叉车可以满足生产要求5包装包装机10-1使用包装称代替6包装称01+1合计660备注实际生产设备与环评设计生产设备不一致3.6 给排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50m3a,由陵城区供水管网提供。项目劳动定员IO人,不设食宿,用水量按0.05m3d人计,年生产300天,用水量为150m3a产污系数按80%计,则污水产生量约为120m3a,生活污水经化
16、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地表汇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水平衡情况详见图Io损耗30新鲜水 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图1项目水平衡图(m3a)3.7 生产工艺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一、工艺流程简述:1、上料:通过运输车辆将吨袋装的二胺、尿素、氯化钾原料按比例运送到入料仓,由人工将物料按一定比例(物料配比根据设计元素含量进行调配,不固定)通过传送设施将物料输送到搅拌机内,输送过程密闭。2、搅拌:通过搅拌机将二胺、尿素、氯化钾原料搅拌均匀,搅拌均匀后出料。3、筛分:搅拌均匀的原料通过转
17、筛筛分出大小合格的掺混肥,不合格的掺混肥通过外协挤压造粒后回收利用。4、包装:筛分好的原料通过包装称入袋包装形成掺混肥成品。二、产污环节图见下图二胺、尿素、 氯化钾注:N-噪声、S-固废、G-废气图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3.8 项目变更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的相关要求,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于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项目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
18、环境保护验收管理。3.9 产设备变更情况生产设备变化情况见表3-4o2、生产工艺变更情况生产工艺增加了筛分工序,搅拌均匀的原料通过转筛筛分出大小合格的掺混肥,不合格的掺混肥通过外协挤压造粒后回收利用。转筛为半封闭的筛分设备,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氨气和臭气浓度,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新增工艺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未对环境影响产生显著变化。3、固废变化情况增加了筛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不合格品外协挤压造粒后回收利用。4、本项目的生产规模、环境保护措施、性质、地点与环评一致。根据环办2020688号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实际建
19、设内容无重大变更。四、环境保护设施4.1 污染物治理及处置措施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识别见表4-1o表4-1污染源与污染因子识别表污染因素产生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去向废气搅拌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OOl排放氨气、臭气浓度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CoDCr、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由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固废物料包装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筛分不合格品外协挤压造粒后回收利用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直接回收利用办公生活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1.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
20、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4.1.2 废气本项目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Ool排放;生产过程、原料及产品暂存过程产生的氨气、臭气浓度,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4.1.3 噪声本项目验收部分噪声主要来自于搅拌机、转筛、叉车、包装称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4.1.4 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废废物包括物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筛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和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物
21、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直接回收利用,筛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外协挤压造粒后回收利用,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4.2 环保设施投资落实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2.4%。环保设施投资情况见表4-2o表4-2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序号环评环保工程环保投资(万元)实际投资(万元)1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集气管道10102化粪池0.50.53隔声降噪设施0.50.54-一般固体废物11合计1212搅拌工序一集气罩颗粒物处理装置一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oOl4.3 其他环保措施4.3.2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本项目环境
22、风险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施故隙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针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时采取关闭生产设备,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管理。4.3.3 在线监测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鲁环发2019134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以及当地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在线监测设施。4.4 环境管理检查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编制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环境管理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公司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环境保护管
23、理制度的实施。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5.1建设项目环评主要结论和建议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环保政策,符合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要求;项目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合理可行。酬而陵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陵行审环(2022)72号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掺混肥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掺混肥2万吨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将军路西首山东六顺生物质
24、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3号车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建设可行。一、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受气主匚序产生的汾尘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布瓷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OOI排放。颗粒物有缎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ftI“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二污W排放标
25、准(GBl6297T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准:氧气、臭气浓度无组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表I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 .水环境恭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T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3 .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传送设施、搅弃机、叉车、包装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嗓声强暧在6090dB(八)。项目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筑福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削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土厂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
26、08)表1中3类标准。4 .周废影响: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二,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粉尘0.15吨/年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U六、验收执行标准6.1 废水控制标准本项目项目无生产
27、废水的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由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不能形成径流,故本次未进行废水检测。6.2 废气控制标准(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表61有组织废气标准限值工序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mgm3)速率标准限值(kgh)排气筒高度(m)搅拌颗粒物103.515(2)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标准,氨气和臭气浓度无组织
28、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表62无组织废气标准限值污染物标准限值(mg/n?)颗粒物1.0氨1.5臭气浓度20(无量纲)6.3 噪声控制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详情见下表。表6-3噪声控制标准污染因子执行标准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65dB(八)55dB(八)6.4 固体废弃物检查标准固体废弃物贮存及处理管理检查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6.5 总量控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
29、山东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窠的通知(鲁环发201715号),“十三五”期间总量控制因子为为:So2、氮氧化物、CODcr,氨氮。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鲁环发2020132号)要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So2、NOx,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由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总量纳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总量,无需单独申请总量指标。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颗粒物,根据环评及总量控制文件,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5tao七、验收监测内容7.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按照本项目环评及批复
30、的要求,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勘查,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2023年2月23日2月24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7.2 废气验收监测内容表7-1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及频次监测内容污染物名称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布袋除尘器进口,排气筒DAOOI出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表7-2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及频次风向fj办公02#03#04#7.3噪声监测内容48米原料区.排气筒 OAOOl产品区30.S 米Ow7.4固废调查内容调查本项目验收部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属性和处理方式。八、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8.1 废气监测8.1.1 废气监测表8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类别监测项目分析方
31、法方法依据检出限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重量法HJ836-20171.0mgm3重量法GB/T16157-199620mgm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重量法HJ1263-20227gm3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0.01mgm3臭气浓度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1262-202210无量纲8.1.2噪声监测表8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类型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噪声声级计法GB12348-2008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HR-S-2248.2 人员资质现场采样、分析人员均经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后持证上岗。8.3 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气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
32、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采样仪器在采样前后用标准流量计进行流量校准;监测分析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8.4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进行。1、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国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2、测量时传声器加设了防风罩。3、测量时无雨雪、无雷电,测量时风速在1.3J.5ms间,小于5ms,天气条件满足监测要求。4、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33、5、测试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九、验收监测结果与分析评价9.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具体数据见下表。表验收监测期间产量核实产品名称监测期间产量设计产量2023.02.232023.02.24实际产量负荷实际产量负荷掺混肥6597.50%6090.00%66.679.2 废气监测9.2.1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9-2搅拌工序布袋除尘器进口、排气筒DAOOl出口监测结果污染物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最大值标准限值2023.02.232023.02.2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标干烟气量(NnfZh)306130463062306
34、830623089/颗粒物(进口)产生浓度(mgm3)35.434.536.036.631.332.3/产生速率(kgh)0.1080.1050.1100.1120.09580.0998/Z标干烟气量(Nm3h)323332063227325432103268/颗粒物(出口)排放浓度(mgm3)3.83.42.93.63.13.03.810排放速率(kgh)0.01230.01090.009360.01100.009440.009190.01233.5处理效率(%)90.14/Z1、排气筒高度15m,进口内径皆为0.30m,出口内径0.40m。备注2、以上数据引自华睿(潍坊)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
35、司,报告编号:Ho由表9-2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OOl排气筒出口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mgn11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O.O123kgh,小于其标准限值3.5kgh;处理效率为90.14%。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9.2.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3监测期间气象条件采样日期时间气温CC)气压(kPa)风速(ms)主导风向总云量低云量2023.02.23第一次8102.32.7西10第二次9102
36、.42.8西10第三次9102.52.9西102023.02.24第一次4103.12.6东10第二次3103.32.3东10第三次3103.22.4东10表94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检测项目采样日期采样时间检测点位及结果最大值标准限值上风向1#下风向2#下风向3#下风向4#颗粒物(jgm3)2023.02.23第一次2072792572553031000第二次192287280303第三次1952923002452023.02.24第一次200270267232第二次177230288218第三次199282239262氨(mgm3)2023.02.23第一次0.130.250.380.26
37、0.41.5第二次0.140.270.400.28第三次0.150.260.400.282023.02.24第一次0.120.240.370.25第二次0.140.260.390.27第三次0.150.250.390.26臭气浓度(无量纲)2023.02.23第一次101115121620第二次10121511第三次101316112023.02.24第一次10111412第二次10121513第三次10111512备注以上数据引自华睿(潍坊)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0由表9-4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3建/m3,小于其标准限值IoOougm3,排
38、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标准;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4mgf,小于其标准限值1.5mgm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6(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无量纲),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9.3 噪声监测表95噪声监测结果检测日期时间检测结果dB(八)东厂界1#南厂界2#西厂界3#北厂界4#2023.02.23昼间525251552023.02.24昼间54515252备注1 .企业夜间不生产,故未检测。2 .以上数据引
39、自华睿(潍坊)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0由表9-5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5dB(八),小于标准限值65dB(八),夜间不生产,无需检测。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表96固废处置情况一览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来源年产生量处置量处置方式1废包装材料物料包装2.002.00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2收集的粉尘除尘设施14.9714.97直接回收利用I不合格品1.4生活垃圾办公生活1.501.50环卫部门定期清运9.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核算本项目已经申请的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5tao搅拌工序的年工作时间为240
40、0小时,颗粒物的平均排放速率为0.010365kgh,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10365kgh*2400h*l-3=o02488taW0.15ta综上,本项目颗粒物的总量核算为0.02488ta,满足总量要求。9.6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北侧217m的恒丰公寓,项目环评及批复未要求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环评及批复中未要求对敏感目标进行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根据验收期间现场踏勘,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规处置。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十、环境管理检查10.
41、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于2022年6月委托德州丽景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9月28日德州市陵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陵行审环202272号。2023年2月该项目部分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启动环保验收工作。本项目验收部分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批手续齐全。10.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金玛肥料(烟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了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并严格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0.3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检查与工程有关的环
42、保档案资料(如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评制度等)均由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分类、合订、编号、存档、保管。10.4 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本项目验收部分环保设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由各车间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明确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10.5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10-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实际情况落实情况废项目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OOl排放,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未被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标准;氨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