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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政府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报告按照区财政局2023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要求,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及时组织人员对2023年度全镇财政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一、自查内容(一)补贴性资金发放情况。2023年截至8月底,全镇共发放补贴性资金XX万元,其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0.078万元,残疾人托养补贴0.8万元;草原管护员补助0.8万元;草原禁牧补助1.2936万元;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1.44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3.3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3.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0.08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部分)0.3495万元;事实无人
2、抚养儿童救助0.577万元;天然林资源保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补助天然林资源保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补助1.083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0.6万元;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6.6万元;“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金3.8万元;临时救助27.2444万元;自然灾害困难救助金30万元;新增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4.532万元;全额资助对象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代缴费用90.924万元;2023年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费0.984万元;2023年奖励扶助资金1.344万元;2023年特别扶助资金7.74万元;2023年村组干部报酬79.8万元;村级办公经费170万。(二)项目类
3、资金发放情况。2023年度全镇共发放项目类资金100万元。其中XX社区产业路工程项目87万元,提灌维修维护工程项目13万元。二、财政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我镇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城关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监管的目标、范围及各业务部门职责,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管理,确保运转畅通。(二)沟通协调。加强与区直各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氛围,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为了更好地对项目或资金进行监督,切实提高项目或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批复或资金下达的同时,将项目或资金管
4、理办法、管理要求及时转发或传达到各社区,确保政策信息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镇级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城关镇财政监督规范化、制度化。(三)公开透明。一是政策公开。及时将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范围、补贴对象、政策依据、发放标准和金额,利用居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政务微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国家政策和补贴信息。二是资金公开。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及时将补贴信息归档,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全公开。同时,根据补贴资金发放要求和相关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规定,在补贴资金发放前,对补贴资对象相关信息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5、。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等现象,将认真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发放。三、资金监管情况(一)补贴性资金监管。积极协调涉农补贴资金对口区直相关部门,明确每项补助资金的上报、审核、发放程序,并按照资金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资金在上报、审核、发放过程中镇财政所、镇有关业务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资金拨付运行流程,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二)项目资金监管。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在项目建设前期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进展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在项目建成后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有效促进了项目开展和实施。根据资金到账报告单和资金支付审批单建立镇财政
6、资金监管台账;财政所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的各种财政资金,全部分类登记入账,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虽然我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二是我镇财政资金监管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来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使财政监督处于一种游离状态。三是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全面,主要表现为公开的时间与资金到位的时间不同步。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指导管理,提高监管效率。科学合理决策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保持慎重,尽量避免决策失误,突出重点监管。二是改进监管方式,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权划分,加强相互配合与协作。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监管作用,认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重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