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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277-2018备案号J2485-2018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automatedguidedtransit2018-02-14 发布2018-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automatedguidedtransitCJJ/T277-2018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FI期:2018年10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
2、signofautomatedguidedtransitCJJ/T277-201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海淀三里河路9号)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市密东印刷Tf限公司印刷开本:850X1168亳米1/32印张:3%字数:96下字2018年8月第一版2018年8月第一次印刷定价:25.00元统一书号:1511231439版权所有IB印必完如有印装质鼠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O37)本社网址:hitp:网上书店:http:wwvf.china-building,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84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自动导向轨道交
3、通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772018o自2018年10月Ill起实施。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2月14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车辆;4限界;5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6线路;7轨道:8
4、轨道支承结构:9车站建筑:10供电:11信号;12通信与自动化;13站台屏蔽门;14车辆基地;15安全疏散。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邮政编码:510010)o本标准主编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庞巴迪运输集团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交通集团中车浦镇庞巴迪运输系统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农兴中王迪军罗燕萍刘增华王仲林罗信伟周再玲孙元广翟利华李自哪张立杰
5、吴殿华朱云冲朱志伟卢昌仪刘文武王亚平彭磊郭敏陈惠嫦柳宪东郭莉王光裕庞绍煌卢小莉谭伟年李勇王斌书永美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沈景炎周建徐明杰谭文 李辉光简炼 冯青松王曰凡肖培龙何旭辉肖军华付义龙鲍风目次1总则12术语33车辆53.十般规定53.2车辆形式及编组53.3车体73.1思排及导向子系统83.3电气系统83.15制动系统94限界111.十般规定111.2限界的基本参数111.3建筑限界12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161 .1一般规定162 .2行车组织163 .3运营配线175 .1运营管理与组织架构176 线路196.1 一般规定196.2 线路平面196.3 线路纵断面216.4 道盆及附属设
6、施237 轨道247.1 一般规定247.2 基本设计原则247.3 导向轨及连接零件257.4 运行道及运行面257.5 道岔267.6 轨道安全设备及附属设备278轨道支承结构281.1 一般规定281.2 作用281.3 结构设计311.4 构造要求、接口设计329车站建筑331.5 一般规定331.6 车站设计3310供电3510. 1-般规定3510.2变电所3710.3牵引网3810.1电力监控系统4010.5防需与接地4111信号4211. 1一般规定4211.2系统要求4211. 3列车自动监控(ATS)系统4312. 4列车自动防护(ATP)系统4413. 5列车自动运行(A
7、To)系统4513.6 车辆基地信号设备4613.7 信号供电4613.8 电磁兼容与防护4712通信与自动化4814. 1一般规定4814.6 通信系统4814.7 自动化5014.8 1运营控制中心5113站台屏蔽门5314车辆基地5511. 1一般规定5511.2 功能、规模及总平面设计5511.3 车辆运用整备设施5711. 1车辆检修设施5811.5 综合维修中心5911.6 配套仓储、培训设施6015安全疏散61木标准用词说明62引用标准名录63附:条文说明65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33 Vehicle53.1 GeneralRequ
8、irements53.2 VehicleTypeandTrainCbnfigurati53.3Carbody71.1 SuspensionandGuideSubsystem81.5 ElectricalSystem81.6 BrakingSystem94 GaugeH4.1 GeneralRequirements114.2 BasicParametersforDeterminingGauge114.3 PrinciplesforDeteminingStructureGauge125 TrafficOrganizationandOperationManagement165.1 GeneralRe
9、quirements165.2 TrafficOrganization165.3 StatiTrackandAssistantLine176 OperatiManagementandOrganizationStructure177 1.ines197.1 GieneralRequirements197.2 2PlaneofLine197.3 ProfileofLine217.4 SwitchandAuxiliaryEquipmen238 Track248.1 GeneralReqjuirements248.2 BasicDesignPrinciples248.3 GUidebeanandCon
10、nectionFrts258.4 RunningTrackandRunningSurface257 .5Switch268 .6SecurityExjuipnentandAuxiliaryEquipmemtofTrack278 TrackSupportingStructure288.1GieneralRequirements288.2Action288.3StructuralDesign318.1StructuralReqjuirements.InterfaceDesign329 StationBuilding339.1 GeneralRequirements339.2 StatiDesign
11、3310 PowerSupply3510.1 GeneralRequirements3510.2 Substati3710.3 TractiPCWerNetwOrk3810.4 PcwerMonitoringandGontrolSystem4010.5 1.ightningProtectionandGixxriding4111 Signal4211.1 GeneralRequirements4211.2 SystemRequirements4211.3 AutomaticTrainSupendsion(ATS)System4311.4 AutanatieTrainProtection(ATP)
12、System4411.5 AutomaticTrainOperation(ATO)System4511.6 Si0alSystemofVehicleBase4611.7 FbftrSupplyforSignal4611.8 EleetranagieticCcopatibilityandProtection4712 CommunicationandAutomation4812.1 GeneralRequirement4812.2 CunicatiSystem4812.3 Automation5012.4 4OperationControlCenter5113 PlatformScreenDr53
13、14 VehicleBase5511.1 GeneralRequirements5511.2 Iinction.ScaleandGieneralLayout5511.3 VehicleOperaticnandSendeeFacilities5711.4 VehicleRepedrandMaintenancel*aciIities5811.5 CcnprehensiveMaintenanceC*entre5911.6 MatchedStoogeandTrainingFacilities6015SafeEvacuation61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62
14、1.istofQuotedStandards63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651.0.1为使自动导向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达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中低运量、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00kmyh的城市自动导向轨道交通新建工程的设计。1.0.3自动导向轨道交近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为初期、近期、远期三期。初期宜为建成道车后第3年,近期宜为第10年.远期宜为第25年。1.0.4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线路应为全封闭式,以高架线、地面线敷设方式为主,列车采用无人值守全白动驾驶模式。系统应高密度组织运营,其设计最大运输能力应
15、满足行车密度不小于36对/h的要求。1.0.5在确定系统运能时,车厢有效空余地板而枳上站立乘客标准宜按每平方米站立4名5名乘客计算。1.0.6列车应采用灵活编组方式,列车编组数应根据不同年限、不同时段的客流量变化进行调整。1.0.7自动导向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应全线统规划,建设规模、设备容量应按预测的最大客流量和系统运输能力确定,对于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配置的设备应预留分期建设和增容的条件。1.0.8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线路是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组成部分,线网中各线之间应换乘便捷,并应与地面其他交通统一规划、有机衔接。1.0.9车站总体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城市交通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城市景观的要
16、求。1.0.10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的换乘车站、车辆基地、主变电所和运营控制中心的设置、应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统一布局,实现资源共享。1.0.11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的车辆及机电设备,应采用满足功能要求、技术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应逐步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国产化。1.0.12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自动导向轨道交通automatedguidedtransit种以无人驾驶胶轮电动车辆为主导的,在配有运行道与导向轨的专用线路上全自动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制式。2.0.2无人值守车站unattendedstation在列车无人驾驶的基
17、础上,不设置车站岗位工作人员,实现以控制中心远程监控管理为主,辅以全线流动巡查的管理模式的车站。2.0.3列车编组trainconfiguration数节车通过连接装置组成列车作为基本运行单元。2.0.4轨道track轨道指承载列车重量和导向、保障列车平稳安全运行的基础设施,包括导向轨及其连接零件、运行道、道岔、车挡、附属设备等。2.0.5导向系统guidingsystem为限制列车在既定线路上自动运行设置的导向设施系统。包括导向轮、导向轨等。2.0.6运行道runningplinth承载列车荷载并将其传递到下部支承结构的轨道结构。2.0.7运行面runningsurface运行道上表面支撑列
18、车运行轮踏面的范围。2.0.8导向轨guidebeam起列车导向作用,提供列车导向力的轨道结构,可分为中央导向轨和两侧导向轨。2.0.9轨道支承结构tracksupportingstructure作为行车导向轨和运行道结构的基础,直接承受列车荷载的结构。可采用高架、地面路基、地下结构的形式。2.0.10枢轴式道岔pivotswitch通过旋转活动端使道岔导向轨与道岔前线路衔接。实现两个方向转换的一种道岔形式。2.0.11转盘式道岔turntableswitch通过一定角度的旋转,使道岔导向轨与相邻线路衔接的一种道岔形式,一般用于两股道交叉或交叉渡线。2.0.12启程测试departuretes
19、t列车检修完毕后、投入载客运营前,需在启程测试区域对列车启动、停站、停车精度、自动开关车门、双向运行、紧急停车、列车广播、与运营控制中心通话等功能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列车才能投入载客运营。2.0.13无人区automaticzone设置了供电轨的无人驾驶轨行区,一般包括正线、出入线、停车线、洗车线、试车线、牵出线、咽喉区。2.0.14有人区manualzone除了无人区以外的轨行区。一般不设供电轨,包括重修线、轻修线、工程车线。2.0.15紧急断电系统emergencypoweroffsystem为确保进入线路带电区域的人员安全,在进入线路接触轨带电区域的入口处设置的应急断电措施,由带电指示
20、灯、应急电话、应急停电按钮和相关监控线路组成,在断电控制方面具有最高优先级。3车辆3.1 一般规定3.1.1 车辆应满足线路条件下安全运行。3.1.2 当车辆正常运行时,应采用集电靴受流。3.1.3 每个悬挂及导向子系统应设有两侧或中间受电装置。每个受电装置应能持续向车辆提供全部用电负荷。3.1.4 车辆应设置与外部电源连接接口。外部电源连接口容量应满足车辆的所有电气负载和空车载荷牵引需求。3.2 车辆形式及编组3.2.1车辆类型宜按表3.2.1选用。3.21车辆主期术规格车型中间导向两导向车体基本长度(M)11000-1300012000-13500车体基本宽度(的)265028502000
21、3200车辆附大高度(Mn)3300370036503750地板面高(mm)110012509451250车门数量每节每侧不少于2个车门类型对开门车门净开宽度(E)21900车门净开高度(M)21960轴重(超员工况)(t)143.2.1 车辆宜单节或多节灵活编组,并应实现双向运行。3.2.2 车辆设计所用载客量应按下列规定计算确定:1额定载员为车辆上的座席全部被乘客坐满,同时车内立席面积(S;)的额定立席乘客为6人11时的载客量:座席+(6XS;),取整。2超员载员为车辆上的座位全部被乘客坐满,同时车内立席而积(S;)的最大(超员)立席乘客为8人/in2时的载客量:座席+(8XS;),取整。
22、3.2.4列车牵引和制动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额定供电电压、平直干燥轨道上,列车的基本牵引和制动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D列车最大运行速度不应大于100kln/h;2)列车构造速度不应低于最大运行速度的110%;3)起动平均加速度(030kmh,额定裁员)不应小于1.0ms2;4)常用制动平均减速度不应小于Llms2;5)紧急制动减速度不应小于1.8ms2;6)纵向冲击率不应大于0.75ms3o2一列空载列车牵引一列同长度的无动力额定载荷的故障列车应能在正线最大坡道上起动。3列车的停放制动应能使超员载荷的列车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停住。4当单节车独立运行,车辆损失1/2动力时,在额定载荷下,列车应能在
23、正线最大坡道上起动,并应能使列车行驶到最近车站。3.2.5车辆噪声应符合下列规定:1内部噪声级别应符合表3.2.5的规定。*3.25丽峭额(CiBA)军辆状况噪声级别车辆静止,车门关闭69车辆速度60kh时712外部噪声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车辆进/出车站时,车站内,离站台边缘1.5m、站台平面上方L5m处,不应大于74dBA;2)当车辆停在车站内时,车站内,离站台边缘1.5m、站台平面上方1.5In处,不应大于69dBA:3)当车辆所有系统正常工作,列车在地面平直线以60kmh速度运行时,在离轨道中心线15m、在运行面上方1.5m处,不应大于75dBA03.3 车体3.3.1 车体结构应符合
24、下列规定:1应采用铝合金、不锈钢或其他适用材料制造,设计寿命不应小于30年。2强度应满足车辆在正常和故障运行条件下最不利荷载(侧向、垂向和纵向)组合和抗碰撞性的要求。3.3.2 车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列车在无人驾驶时,开门和关门应由车载AT()装置自动控制,由车载ATP装置进行监视;人工驾驶时应能手动控制开门和关门。2车门关闭后应采用机械锁锁定,开门前机械锁应先解开,车门控制系统的任何故障不应引起机械锁解开,使车门打开。3车门应具备防夹功能,所有车门关闭后车载ATP才具备安全发车条件。4车厢内应设手动紧急开门装置,当装置被操作时,操作信号应传送控制中心,并应自动建立控制中心与车内广播系统的对讲
25、通道,由控制中心决策车门开关控制。3.3.3 车辆及内部设施应采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地板、侧墙、端墙应敷设阻燃和环保的隔热和隔声材料。3.3.4 车钩应设有可复原的能量吸收缓冲装置,并应能吸收速度不小于8kmh的空载列车与静止的空载列车相撞时产生的冲击能量,任何部件不得损坏。3.4 悬挂及导向子系统3.4.1 车辆在各种运行速度及荷载工况下应保持良好的乘坐舒适性。运行车辆的乘坐舒适性应满足表3.1.1的要求。3.41运行车辆的乘期适性方问加迷度m冲击(m1正常加速人坡度1.27正常被速无坡度1.27纵向正常加速有坡度1.57正常减速有坡度1.570.75紧急减速无坡度2.紧急减速有
26、坡度3.IL水平0.98i.59垂直0.490.393.4.2 当采用单轴转向架时,应包含橡胶车轮、导向轮、基础制动装置以及悬挂装置。导向轮宜采用橡胶、聚氮酯或钢制造;基础制动装置宜由盘形制动或鼓式制动组成;悬挂装置宜由空气弹簧组成。3.4.3 应设有荷载平衡装置平衡垂向荷载。3.4.4 应设有主动的机械式导向装置。3.4.5 每个充气轮胎均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维持运行至车辆段进行检查和维修。3.4.6 应在车辆上配置轮胎亏气报警装置或轮胎气压缺损检测装置;当轮胎气压不足时,应能向运营控制中心发出警极。3.5 电气系统3.5.1 电力传动控制应采用微机控制技术,并应有诊断和故障信息储存功能
27、。352车辆应由供电轨供电。3.5.3 车辆主电源发生故障断电,车载蓄电池紧急电源系统应能维持紧急广播、所有通信设备、紧急通风、紧急照明、车载信号系统、故障报警和车载CCTV功能,维持时间不应小于45min,左右紧急开关门不应少于1次。3.5.4 在非紧急运行状态下,车内地板处照度不应小于501x0当车停站时,在离地板80Cnl高处测得的照度不应小于2001x3.5.5 紧急照明时,所有地方的照度不应小于501x。紧急出口照度不应小于501x。3.5.6 头灯的照明在前方IOm处,照度不应小于51x.3.5.7 车辆端部及客室应配置视频监视系统,应对列车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并应将视频信息传送至运
28、营控制中心。3.5.8 车辆应配置乘客信息显示系统。3.5.9 客室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烟感器、温感器和灭火器。列车火灾报警信息应能通过车地无线通信方式及时传递到运营控制中心。3.5.10 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运营控制中心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3.5.11 车辆应设置接地装置,并应在任何时候都与接地轨相连。3.5.12 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最高运行速度时,应封锁牵引并提供报警提示:继续超速时应采取常制和紧制措施。3.6 制动系统3.6.1 机械制动宜采用压缩空气盘形制动或鼓式制动。3.6.2 常用制动应采用下列方式:1优先采用电制动。2正常情况下,电制动与机械制动应
29、结合,机械制动介人时的列车速度不应大于8kmh.3当电制动出现故障时,机械制动应能满足制动要求。3.6.3 紧急制动的施加应能在运营控制中心有警报。宜采用机械制动或电空混合制动。3.6.4 停放制动宜采用弹簧制动。3.6.5 空气制动控制宜采用微机控制的数字或模拟式空气制动系统。4限界4.1 一般规定4.1.1 限界应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建筑限界,限界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铁限界标准CJJ96的相关规定。4.1.2 车辆限界可分为隧道内车辆限界、高架线或地面线车辆限界。高架线或地面线车辆限界应在隧道内车辆限界基础上,加上计算最大风荷载引起的车辆横向和竖向偏移量。4.1.3 曲线设备限界应
30、在直线设备限界基础上,按平面曲线不同半径以及车辆、轨道参数等因素计算确定。4.1.4 建筑限界的制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站台橡胶条外,在宽度方向上设备限界和轨道区设备之间应留出不小于50三安全间隙。2当建筑限界侧面和顶面没有设备或管线时,建筑限界和设备限界之间的间隙不宜小于200m,困难条件下不得小于IoOmn1。4.1.5 当相邻双线的两线间无墙、柱及设备时,两设备限界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IoOnl%42限界的基本线4.2 .1车辆基本参数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的规定。422限界计算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车站无设置站台屏蔽门时,计算速度应为45kVh2当车站设置站台屏蔽门时,计算速度应为最长
31、列车长度进站速度+5kmh3区间计算速度应为轨道限速,同时不应高于车辆构造速度。4.2.3 高架线或地面线风荷载可取400Nm2。4.2.4 疏散平台高度宜低于车辆地板面15Omm250mm04.3建筑限界4.3.1 建筑限界可分为高架线或地面线建筑限界、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地面过渡段U形槽建筑限界、圆形隧道建筑限界、马蹄形隧道建筑限界、道岔区建筑限界、车站建筑限界、隔断门建筑限界、车辆基地建筑限界。4.3.2 高架线或地面线建筑限界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架区间建筑限界应按高架区间设备限界和构筑物及设备安装尺寸计算确定。2地面线建筑限界应按地面线设备限界及设备安装尺寸计算确定。地面线建筑限界
32、还应满足路基及排水沟结构尺寸的要求。3当沿线设置声屏障时,声屏障在弹性变形条件下横向与设备限界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应小于Ioomm。4高度应按设备限界顶部高度加不小于200mm安全间隙计算。4.3.3 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应按下列规定计算确定:1直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宽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Bs=Bx+B.(4.3.3-1)Bx=Xsmx+b+c(4.3.3-2)Bi.=Xsmw+b2+c(4.3.3-3)式中:Bs-直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宽度(mm);Bx直线地段矩形隧道行车方向右侧建筑限界宽度(mm);Bi.直线地段矩形隧道行车方向作侧建筑限界宽度(mm);Xsnix-一直线地段设备限界最大宽度
33、值(nun);b1.b右侧、左侧设备或支架最大安装宽度值(mm);设备安装误差和安全间隙(mm)。2直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高度应按下式计算:H=h1+h2+h(4.3.3-4)式中:H直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高度(11F1);h1设备限界高度(n);设备限界至建筑限界在高度方向的安全间隙(mm);ha轨道结构高度(mn)。3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应在曲线地段设备限界基础上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D曲线外侧建筑限界宽度:B.=Xk,cosa-YkSina+b2(或b)+c(4.3.3-5)2)曲线内侧建筑限界宽度:B,=Xkcosa+YxSina+b;(或bz)+c(4.3.3-6)3)曲线建筑
34、限界高度:B.=Xknsina+Yk,cosa+h2+h3(4.3.3-7)=sin(hs)(4.3.3-8)式中:B.-曲线外侧建筑限界宽度(m);B,-曲线内侧建筑限界宽度(11m);B,-曲线建筑限界高度(mm);h轨道超高值(mm);1.1.1 -滚动圆间距(m);(Xkh、Ym),(Xx、Yx;),(Xk、Yk)-曲线地段设备限界控制点坐标值(mm)04缓和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应按所在曲线位置的曲率半径和超高值等因素计算确定。4.3.4 地面过渡段U形槽建筑限界,宜按矩形隧道建筑限界设计。4.3.5 圆形隧道应按全线盾构施工地段的平面曲线最小半径确定隧道建筑限界。4.3.6 正线
35、地段马蹄形隧道宜按全线采用矿山法施工地段的平面曲线最小半径确定隧道建筑限界。4.3.7 圆形或马蹄形隧道在曲线超高地段,应采用隧道中心向线路基准线内侧偏移的方法解决轨道超高造成的内外侧不均匀位移量。位移量计算应符合下式规定:x-h,hs(4.3.7)式中:,隧道中心线对线路基准线内侧的水平位移量(mm);h.隧道中心至轨顶面的垂向距离(mm)。4.3.8 道岔区的建筑限界,应在直线地段建筑限界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的道岔和车辆技术参数,分别按几何偏移量和相关公式计算合成后进行加宽。1.1.2 车站直线地段建筑限界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面应低于车辆客室地板面,其高差不应大于35mm。2站台计算长
36、度内的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按车辆限界计算确定。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85mm。3站台计算长度内的站台边缘应加装橡胶垫,橡胶垫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0mm;且橡胶垫应延续至站台宽度渐变段的终点处。4站台计算长度外的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距离,宜按设备限界另加不小于50mm安全间隙确定。5设有站台屏蔽门的车站,站台屏蔽门突出点不应侵入车辆限界,满足正常情况下车辆停靠及通过的要求。6车站范围内其余部位建筑限界,应按本标准第4.3.3条的规定执行。1.1.3 曲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辆客室门踏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80mm。4.3.11 当辅助线的平面曲线半径小于
37、正线平面曲线最小半径时,其建筑限界应另行计算确定。4.3.12 防淹门和人防隔断门建筑限界宽度,其门框内边缘至设备限界应有不小于100mm安全间隙;建筑限界高度应与区间矩形隧道高度相同。4.3.13 车辆基地建筑限界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辆基地建筑限界宜按区间限界制定,库内速度应按不大于5kmh计算。2车辆集电靴无电状态下,车辆基地库内外构筑物限界与集电靴设备限界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m。3库内检修平台建筑限界应按空车采用库内速度计算的车辆限界确定。车辆轮廓线与车顶平台之间的安全间隙宜为80mmo车门高度的中间平台建筑限界可按本标准第4.3.9条设计。5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5.1 一般规定5.1.
38、1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应设计为双线,并应采用右侧行车制。5.1.2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系统运能宜为1万人/h3万人h,应采用无人驾驶模式,系统应具备采用不同编组列车混合运营的能力。5.1.3 行车上下行方向应按由南向北为上行方向,反之为下行方向:由西向东为上行方向,反之为下行方向:环形外侧线路应为上行方向,内侧线路为下行方向。5.1.4 列车最大编组不应大于6辆。5.1.5 系统设计运输能力应满足各年限高峰小时预测客流的要求.应依据舒适度标准,确定各年限的高峰小时列车编组及最大行车对数、计算系统最大运输能力。5.1.6 运营状态应包含正常运营状态、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5.1.7 运营设备
39、配置应满足运营管理模式要求;运营管理应安全高效;运营管理机构的设置应符合运营功能需求,定员应根据管理机构进行配置。5.2 行车组织5.2.1 设计行车间隔,初期高峰小时行车间隔不宜大于4min.近期不宜大于3min;平峰时段不宜大于5min5.2.2 当全线客流和断面流量特征需组织大小交路运行时,应选择合理的折返站,大小交路行车对数宜取1:1.也可取倍数比例。5.2.3 车站设计最小停站时间一般车站宜为20s,换乘站及折返站宜为30s。停站时间中开关门时间不宜大于15s。5.2.4 全线旅行速度不宜小于30kmh.单程旅行时间不宜大于1ho5.2.5 初期车辆购置数量应满足初期高峰小时的运用车
40、、备用车和检修列车的计算总和。备用车应按运用车的5%10%计算取整,且不宜小于1列+1辆。5.2.6 全日行车计划应与全日分时断面客流需求相适应,应具备全天运行能力。5.3 运营配线5.3.1 运营配线应包括折返线、停车线、存车线、渡线、联络线和出入线。5.3.2 线路的终点站应设置专用折返线或折返渡线.车站及折返线的设置形式应满足相应设计年限的折返能力要求。5.3.3 区段折返站宜采用站后折返方式,有条件时宜设置站后双线;在满足折返能力的前提下、也可设站内折返线,采用站前折返。5.3.4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应设置必要的渡线或停车线,宜在沿线每隔4km6km设渡线,IOkm可设置停车线。5.3.
41、5 对距离车辆基地超过15km的终点站,宜设置存车线。5.3.6 停车线的设置形式和位置应满足故障车救援需要,停车线尾端应设置渡线与正线贯通。5.3.7 车辆基地出入线宜在车站接轨,并应连通上下行正线。当出入线穿越正线时,宜采用立体交叉方式。5.3.8 出入线宜设置双线双向运行功能;对于停车列位在12列及以下的停车场,可设单线出入线。5.4 运营管理与组织架构5.4.1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应从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层面,明确管理模式和票务制式,确定设计线路的运营管理标准和系统配置。5.4.2 系统应设运营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应具备对列车运行、车站等相关系统进行集中监控的能力,并应直接指挥线路巡检队伍进行
42、运营管理。5.4.3 系统正式运营前,应制定巡检制度,安排有人值守的列车对全线进行运营检查后才能进行载客运营。5.4.4 一般车站应按无人值守车站由运营控制中心及流动巡检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对于采用与城市轨道交通在付费区直接换乘的车站,宜由既有站进行统一管理。5.4.5 当列车在高架或地面线上运行时,遇下列情况应缓行或停运相关区段,地下段可采用临时交路继续运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遇8级风(风速17.2m/s20.7m/s)、大雪、暴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应缓行。2遇9级风(风速20.8m/s24.4ms)及以上、大雾、暴雪、沙尘暴等极端气象条件下应停运。5.4.6 运营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应满足运营
43、管理的要求,应合理安排组织机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5.4.7 首条线路的运营管理可从固定人员值守模式逐步过渡到流动巡检模式,运营初期的定员不应超过30人km.运营稳定后宜逐步降低到10人km20km.6线路6.1 一般规定6.1.1 1.1线路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城市现状与规划的道路、地面建筑物、管线利其他构筑物、文物古迹和环境保护要求、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采用的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以及运营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6.1.2 车站分布应以规划为前提,并应结合客流集散点、各类交通枢纽点以及其他轨道交通换乘点分布合理确定。6.1.3 车站站间距应根据线路的功能定位和地理位置区别确
44、定。当作为接驳大运量轨道交通的骨干线路时,站间距宜适当加大;当作为组团局域线路时,可采用较小站间距。6.1.4 地面线和高架线距离建筑物的距离应结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景观等要求确定。6.1.5 线路敷设方式应采用高架或地面线路。在城市中心区或困难地段,可采用地下线。6.1.6 线路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之间应采用立体交叉。6.2 线路平面6.2.1 采用最高运行速度时,平面最小半径应按下式计算:K.-(6.2.1)“:.27,+12.96.式中:Vmx最高运行速度(km/h);5. 设计超高(%);a.未被平衡的离心加速度,取u、=0.4ms2o5.2.2 正线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应根据最高运行速度要求进行选择,并应符合表6.2.2的规定。6.22平面小曲线半径最高运行速度(kmh)1008060股地段最小曲线半径(In)630150250村难地段最小曲线半径(In)150100605.2.3 出入线、联络线配线的最小曲线半径不应小于60m。车场线的曲线半径不应小于35m。其他配线如折返线、渡线、临时停车线等的最小曲线半径可采用22m。5.2.4 车站站台计算长度段应设在直线上,曲线引起的建筑限界加宽不宜进入站台计算长度范围内,特殊困难地段车站可设置在曲线上。位于车站有效站台范围内的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当不设站台屏蔽门时不应小于600m;当设置站台屏蔽门时不应小于100oIn。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