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瓦斯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瓦斯管理制度1、按矿井生产需要必须配备足够的瓦检人员,瓦斯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井下两年以上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并规定每年对瓦检员作一次全面培训。2、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及有人工作地点的沼气,二氧化碳每班检查三次,不得出现空班漏检,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现象。3、瓦检员对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瓦斯记录牌,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记录牌距采掘工作面均不得超过五十米,作到井下记录牌、瓦斯班报手册和瓦斯检查班报三报对口,每发现一处问题扣当班者当月奖金的20%o4、充分发挥调度作用,调度员必须审阅瓦斯汇报,掌
2、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听取瓦斯汇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井下重大瓦斯问题及时上报总工,进行处理。每日必须做到瓦斯日报,并送总经理、总工程师审阅。5、严格交接班制度,瓦检员交接班工作必须在井下规定交接地点进行,并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违章按脱岗处理。6、井下所有放炮作业点,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如放炮无瓦检员检查瓦斯,不得进行放炮作业,违者按违章论处,要求每次放炮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并汇报调度。7、加强局扇管理,对局扇要设专人负责看管,任何人不得随便停启风机。若需停电、停风时,必须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严格按照局扇管理办法执行。8、井下任何地点禁止进行电焊,氧焊作业。如必需在主要进风巷道进行电焊
3、氧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通风队安排一名专职瓦检员,负责工作地点四周的瓦斯检查工作。9、采掘工作面如瓦斯超出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至安全地点,在场人员如不听瓦检人员责令,按违章追究责任。10、井下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瓦检员应进行正常巡回检查,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长期停工地点应在24小时内封闭。11、贯通巷道和恢复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及瓦斯排放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但必须有干部现场进行指挥,否则不得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