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1029 上传时间:2022-09-2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将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和支持社会公众监督和举报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决定从即日起建立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举报范围1、50人以上宴席未审批的,及时向属地镇、场、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举报。2、社会麻将馆擅自开门营业的,及时向属地派出所举报。3、重点地区来返开鲁未按规定向嘎查村(社区)、酒店宾馆报备的,及时向属地镇、场、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举报。4、应落实健康管理的人员却私自外出的,及时向属地镇、场、街道或行业主管部

2、门举报。5、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办线下培训活动的,及时向县教体局举报。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隐瞒不报的,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7、编造虚假核酸证明或使用他人健康码出行的,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8、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接诊发热患者的,及时向县卫健委举报。9、发现非法入境人员的,及时向县公安局举报。10、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其它情况。二、举报方式及渠道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附后);举报人应提供客观事实举报线索,不得恶意虚假举报;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如实记录、即刻交办处置。三、其他事项1、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事项,给予第一举报人200至2000元不等的人民币奖励;举报人按照规定程序领取举报奖励,受理单位需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2、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