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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承包经营合同书(模板)甲方:南宁市南部壮锦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甲方受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委托,将所属万泰隆建材市场中的国有资产部分,通过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中心网上平台招标“万泰隆市场国有资产整体承包经营”项目,乙方为最终中标交易方,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经营资产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万泰隆市场国有资产整体承包经营(二)坐落: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槎路12号(南宁市万泰隆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南面区域)。(三)承包经营面积:归属于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的南面区域所有建筑(39栋4楼13880.5611f除外),总承包经营面积为94900.Ilml
2、承包经营范围详见附件。(四)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告知且乙方已清楚知晓承包经营资产的所有权情况。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承包经营资产的现状(包括面积大小、质量瑕疵等)、楼栋现状、周边情况作了全面的现场勘查,以及对物业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已充分了解,确认该物业符合乙方的用途。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不得以该物业不符合其用途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主张赔偿,乙方仍需按双方约定支付承包金等全部相关费用。二、承包经营方式及期限按现状承包,承包经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的下个月1日起至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前,承包经营资产中的部分物业已经出租,乙方需承接原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出租方已收取租户的预付租金,归原出租方
3、所有,乙方不得重复收取,并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义务。原租赁合同的租期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的,乙方享有和承担原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已出租建筑物(构筑物)详见附件。三、承包金及缴纳方式(一)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缴纳承包金:乙方应向甲方缴纳首年度承包金为人民币万元,承包金自签订之日起,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以此类推直至合同期满。(二)按照先缴纳承包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年度分两期缴纳承包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第一期(合同签订日的下个月1日起往后6个月)承包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U4Q万元;往后每6个月为一个承包期
4、支付承包金,支付期限分别为每年的1月15日和7月15日前(举例:如合同签订之日为2021年8月1日,第一期项目用地使用费支付期限为2021年8月7日前,第二期项支付期限为2022年1月15日前,第三期支付期限为2022年7月15日前,第四期支付期限为2023年1月15日前),以此类推至合同期满,具体详见列表。期数承包期承包金支付期限承包金金额(元)第1期合同签订日后6个月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11400000.00第2期第1期后6个月2021年1月15日11400000.00第3期第2期后6个月2021年7月15日11400000.00第4期第3期后6个月2022年1月15日11400000.
5、00第5期第4期后6个月2022年7月15日11970000.00第6期第5期后6个月2023年1月15日11970000.00第7期第6期后6个月2023年7月15日11970000.00第8期第7期后6个月2024年1月15日11970000.00第9期第8期后6个月2024年7月15日12568500.00第10期第9期后6个月2025年1月15日12568500.00第11期第10期后6个月2025年7月15日12568500.00第12期第11期后6个月2026年1月15日12568500.00第13期第12期后6个月2026年7月15日13196925.00第14期第13期后6个月
6、2027年1月15日13196925.00第15期第14期后6个月2027年7月15日13196925.00第16期第15期后6个月2028年1月15日13196925.00第17期第16期后6个月2028年7月15日13856771.25第18期第17期后6个月2029年1月15日13856771.25第19期第18期后6个月2029年7月15日13856771.25第20期第19期后6个月2030年1月15日13856771.25(根据实际成交价进行调整)(三)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承包金,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承包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合法发票。(四)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户名:开
7、户行:账号:四、承包押金的缴纳方式、退还条件和时间(一)缴纳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承包押金,承包押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二)退还条件: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承包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的,甲方应无息将承包押金退还给乙方。(三)退还时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退还承包标的物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返还。五、承包经营的资产担保批注闺:资产担保不明确,应写明乙方应提供担保的资产和担保方式。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不低于5000万元的资产作为担保(具体资产和担保方式
8、待上平台确认中标方后补充内容),担保范围如下:本合同项下乙方应付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所有依据本合同乙方应付的款项或费用。六、承包经营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一)办理标的物承包登记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水电费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缴纳:1.由乙方自行按水、电部门核准的水电费进行缴纳;2 .甲方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缴费通知单交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缴费通知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将水电费交至甲方或甲方指定账户。3 .承包标的物所产生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4 .承包标的物
9、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公共水电费等与使用物业相关的费用乙方按市场物业管理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人缴纳。七、甲方责任义务(一)甲方保证发包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遇资产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二)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八、乙方责任义务(一)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广告宣传费用的投入。(二)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自主进行招租和日常管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招租和日常管理权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三)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市场内的消防、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四)承包经营期内,乙方
10、负责涉及城管、市场监管、税务、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承担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五)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否则,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六)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标的物进行转租、抵押、变卖,否则甲方随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因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七)承包经营期间,乙方须按季度或半年向分租商户收取租金。(八)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分租给经营商户的租金每年递增幅度不得超过5%。(九)出租范围内综合楼万泰隆大厦的原租约,由乙方与大厦原承租方自行协调,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下个月起开始享有对综合楼万泰隆大
11、厦的收租权。本合同期满后,原承租方恢复向甲方直接交纳综合楼大厦的承租金,直至原租约期满。(十)出租范围内原股东承包经营合同书中属于分割后甲方的资产,为带租约资产。因未到期,由乙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调,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下个月起开始享有对上述资产的收租权,直至股东承包经营合同书2022年12月31日期满。九、标的物的交付乙方向甲方足额缴纳了首年承包金、承包押金,并凭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甲方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移交期限:自上述款项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十、标的物的修缮、装修、增设与使用(一)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并负责日常修缮,承担维修费用。对发现、报修
12、的项目,乙方必须在报修之日起3天内完成维修,维修难度大的项目,维修期限最迟不能超过10天。若超过维修期限或对报修项目未及时处理及反馈的,甲方有权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该维修项目所需费用三倍金额的罚款。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物及设施损坏的或怠于维护、维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二)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对承包标的物装饰、装修、增设设备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装修、扩建方案应符合有关规划、消防安全要求,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并不得改变和破坏主体结构装修,装修、增设和扩建等费用由乙方自理。承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
13、物、增设设备和扩建建筑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三)乙方不得利用标的物从事违法活动,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H一、标的物收回(一)乙方应保证标的物的消防系统工程、管理系统设备等安全技术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二)乙方应于标的物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将承包标的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并应负责清理房屋。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逾期不清走的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逾期交还标的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逾期期间,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承包金的标的物占用费。(三)乙方交还标的物时如有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主动修缮或承担修缮费用,修
14、缮费用可从乙方承包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予以补足。乙方违约拆除固定装修、装饰物的,应按装修、装饰物的市值向甲方赔偿。(四)乙方交还标的物时,乙方应付清承包金、水电费、违约金等一切因使用承包标的物所产生的费用。十二、合同终止与解除(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承包金以实际承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三)在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或房屋拆迁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四)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承包标的物超过30日的
15、;2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的;3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标的物因司法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等,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4 .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五)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发包标的物:1.未按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首期承包金、承包押金或办理承包标的移交手续的;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标的物或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借他人、抵押或调换I使用癖A2J:转租是否有必要经过甲方藁7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和破坏标的物主体结构,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7 .利用该标的物从事非法活动的
16、;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分租给经营商户的租金每年递增比例超过5%,或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的;9 .拖欠承包金及其他费用达30日以上(包括30日)或未付应付费用的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10 擅自改变标的物使用用途的;11 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十三、违约责任(一)合同期满前,甲方若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须向乙方赔偿两倍于经营收入的损失;(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标的物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一年承包金的万分之一的I违约金L-蝌依3.数太大,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过断请自行调整,律师修改为万分之一仅是参考。(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
17、支付承包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尚欠费用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五)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标的物的,应退还已收取但尚未经营期间的租金,同时应向乙方支付相当尚未经营期间的承包金数额的违约金。(六)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退租的,甲方已收取尚未经营期间的承包金和承包押金不再返还,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六个月承包金数额的违约金,固定装修物归甲方所有。(七)乙方擅自改变标的物使用用途、改变和破坏承包场地主体结构的,应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
18、赔偿。(八)如甲方有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违约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六个月承包金数额的违约金。(九)如乙方有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六个月承包金数额的违约金。(十)承包经营期间,一方与第三人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和债权债务均与对方无关,但如所发生的纠纷和债权债务影响到对方的,则应双倍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十一)本条第(八)、(九)款违约金的支付时间为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方支付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十四、通知的送达(一)甲方的任何通知以书面形式粘贴在该
19、标的物的入口处两边的外墙上或以邮寄下列地址视为已经送达给乙方。地址:收件人:(二)乙方的任何通知以邮寄下列地址视为已经送达给甲方。地址:收件人:;十五、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补充及份数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10页,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中心备案留存壹份。十七、合同附件(一)综合办公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二)股东承包经营合同书十八、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地: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