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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城金矿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总则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单位、各生产单位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3、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生产单位及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
2、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单位和责任人。二、矿长、领导小组、生产单位、职能部门职责1、矿长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1.2设置本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状况,主动人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看法,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值要求。L4每年不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
3、范措施。L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相关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L6加入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1.7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分管矿长助理(副矿长)职责2.1把本矿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2组织对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2.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2.4定期组织本矿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
4、组,采取措施。2.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2.6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3、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矿内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3.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3.2根据本矿机构设置,明确各单位、人员职责。3.3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3.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3.5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
5、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3.6经常检查本矿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状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3.7经常听取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状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3.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3.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4、安全环保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4.1负责制订矿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4.2负责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看法。4
6、.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看法。4.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4.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4.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4.7根据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4.8进行职业健康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4.9建立健全全矿职业健康管理档案。5、各生产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5.1负责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5.2协同安全环保部完本金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5.3根据安全环保部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
7、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5.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视执行。5.5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使其加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5.6依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5.7严禁擅自拆除、中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6、人力资源部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6.1负责制定全矿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计划。6.2与员工定立劳动合同时,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从业人
8、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6.3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产生职业危害的及时如实向员工履行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6.4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7、运营管理部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7.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7.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阻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7.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8、鑫利医院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8.1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8.2完成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工作。8.3负责建立全矿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保管及管理工作。三、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