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学校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县教育局党组202312号中共甲地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县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党总支研究决定,从2023年5月起到12月底,在全校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要求,聚焦学校办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广大学生、家长反映多、意见大的突
2、出问题,严肃排查整治,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整治重点和措施(一)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整治措施:加强日常检查,在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开展多轮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一对一”、“住家教师”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二)违规举办复读班问题整治措施:学校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坚决不向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租用校舍、借用学校声誉招生,严禁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他学校的复读班教学和管理,严禁借用学校的社会声誉招生。(三)教师校外有偿补课问题整治措施:1.对照“十项准则”等
3、制度要求,深入开展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自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问题台账,限时对账销号。2.学期末组织全体学生无记名填写甲地县城关九年制学校教师师德师风问题学生问卷调查表。(四)征订教辅资料的问题整治措施:1.修订完善阳光学校教辅资料选用办法,资料征订要求做到“一科一辅”,必须征订正版教辅资料。2.教辅资料的征订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在征订教辅资料时,年级组向各集备组发放征订教辅资料目录,通过家委会、年级组、教务处等部门召开议价会议,明确各种教辅资料的价格,由各集备组组织相关任课教师选择征订书目,最后由年级组汇总、教务处审查,统一征订,做到价格合理、公开透明。3.学校定期开展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班
4、主任及任课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资料、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等问题。同时要畅通师生和家长反映问题渠道,对反映的问题,由学校指定专人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五)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中以权谋私问题整治措施:L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纪律规范全县干部职工调配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乡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的流动按照县教育局党组提出公开遴选方案,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联合发文调配。2.学校不得擅自借调教师,不得在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中违规调整、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六)在教师职称晋升推荐中以权谋私问题整治措施:1.在教师职称晋升推荐
5、工作中,对照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制度,坚持严格按照程序、严肃评选纪律,坚决杜绝优亲厚友。2.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按照学校职称晋升推荐办法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查、量化计分等工作,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对象。3.不随意提高或降低申报职称的准入门槛,不随意改变评选积分计算办法。4.在与教师职称晋升有关的课题立项、评优选先、年终考核、教学成果评比等工作环节中,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办法开展相关工作。5.在教师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七)后勤服务管理以权谋私问题整治措施: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制度,严
6、格落实“三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2.严格落实物品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相关招投标制度。3.坚持教代会制度。(八)教师师风失范、师德违规问题整治措施:1.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双培养”工程,发挥共产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2.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阳光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3.每学期开学初召开“阳光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体教职工坚决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做一个“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好教师。4.要求全体教职工填写阳光学校师德师风民主测评表,签订阳光学校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三、时间安排专项整治工作至2023年12月结束,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分别是动员部署阶段(5月16日前)、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9月)、抽查检查阶段(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1月12月)、公布整治成果阶段(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