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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第二小学支教、晋级(职称)评聘办法(修订)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XX县教育系统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积分推荐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支教、晋级(职称)工作积分推荐办法。一、申请支教、晋级(职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依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2022年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晋升中小学高级或一级条件,方可申报,教师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支教、晋级(职称)积分推荐:(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处分者;(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2、有举报且查实);(三)、有有偿办班、乱购教辅行为者(被举报查实或被处分);(四)、各种证书弄虚作假者(被举报且查实);(五)、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六)、新调入我校任教且不满三年者;(七)、任课教师在上一学年中心校统一组织的学情评价中在同级中排名倒数二名以后者(含第二名);(八)、在上一学年内累计请假20个工作日(婚、丧及产假除外)以上者;(九)、已获得支教证书的教师不再参加支教积分推荐。三、积分细则:(一)、教龄:(二)、任现职年限:(三)、在本校任现职近2年来,在中心校组织的学情评价考试(包括六年级毕业会考)成绩排名中,每次获得第1-2名加3分,3-4名加2分,5-6名加1分。(四)、
3、在县教体局组织的学情评价考试(五)、近五年来在本校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六)、在我校任职近五年来颁发的校级荣誉证书。(七)、与学校量化考核挂钩:申请积分推荐的人员按近两学年的量化考核总分。(八)、出勤情况依据鲁教人(2004)1号、鲁教人(2011)196号文,查看上学年的考勤情况,若每学期累计请假(婚、丧及产假除外)在5天以内的计5分,每超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每学期旷工1天以内的,此项不得分,超过1天的取消参评资格。(九)、各类辅导证书或上级举行的各种比赛主要辅导教师,若还有其它证书由校委会或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加分。(十)、符合推荐条件的老师本次没有推荐上,下年度重新申请参加下年
4、度的积分排名。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年龄大的优先推荐。(十一)、晋中小学一级的老师必须进行区内交流,才能参评。(十二)、奖励情况:(一级教师奖励积分)(一)业绩第1条:(二)业绩第2条: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业绩第3条:在发展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高级教师奖励积分)1、在教育教学水平和实绩贡献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1)为必备条件:2、符合业绩第2条:在发展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十三)、本积分推荐办法如果与上级文件相冲突,要以上级文件为准。(十四)、本积分推荐办法自2022年8月24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