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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5.020.01CCSB91DB3308浙江省衢州市地方标准DB3308/TXXXXX-20XX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操作规范(报批稿)20XX - XX - XX 发布20XX-XX-XX实施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标准按照GB/TLb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衢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衢州市帮农丰农资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衢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衢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李建忠、莫小荣、江建锋、冯泉刚、王宏航、蔡志军、金国明、邓立群、冯丹、张勇、李诚永、王亚茹、郑雪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用植保无人机安全作业的总体要求、作业前要求、作业中要求、作业后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农用植保无人机(以下简称:“植保无人机”)的安全作业操作。一般包括飞行控制系统、机载农药喷洒系统(或机载喷雾装置)和其他附件等。其它类型农用植保无人机的安作业操作可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农用植保无人机用于农用植保作业任务的旋翼无人机,一般包括飞行控制系统、机载农药喷洒系统(
3、或机载喷雾装置)和其他附件等。3.2操控员指实际操控植保无人机的作业人员。3.3辅助作业人员指协助操控员实施植保无人机飞行的人员。4总体要求植保无人机运行企业、施用人员要规范作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动植保无人机行业有序健康发展。5禁飞区域5.1 军事禁区及周边500m范围的上方。5.2 10万伏及以上的高压变电站、高压线100m范围内。5.3 省级以上公路两侧50m范围内、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30Om范围内、高铁两侧500m范围内。5.4 机场净空保护区周边100om范围内。5.5 发电厂、变电站、加油站和中大型车站、码头、港口、大型活动现场及周边IOom内。5.6 城镇、村庄、
4、繁忙道路或大型露天集会场所等人口稠密区域。6作业环境6.1 植保无人机适飞空域,净高不超过15m,且在农林牧区域的上方。6.2 作业区域必须空旷、视野开阔,附近有合适的起降平地,同时了解作业区域周围的设施及空管要求。6.3 雷雨、闪电、大风、沙尘等恶劣天气停止作业。7人员要求7.1 操控员应经过技能培训并能熟练操作,且具备使用农药的基础知识,持证上岗。7.2 辅助作业人员应具备使用农药的相应知识,且获得植保员证、农药培训56小时证。8作业前要求8.1 了解作业任务区域的气象因素、障碍物分布、周边存在的生物分布、网络信号的稳定性等情况,不符合作业条件时,应取消作业或采取规避风险措施,8.2 制订
5、详细的作业方案,确定作业时间,规划作业区域及航线,设置飞行高度、速度、喷幅宽度、喷雾流量等参数。8.3 制定出现突发情况的处置预案,包括植保无人机的故障、失控、坠落及农药泄露的应对措施,确定紧急备降地点。8.4 检查植保无人机各组件情况、燃油或电池储备情况、通信链路信号等满足运行要求。8.5 调试对讲机、检查辅助作业人员在作业区最远处通讯是否正常,确保操控员作业时沟通顺畅。8.6 清理田间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确保除操控员和辅助作业人员外的其他人员距离作业区域保持IOm以上的安全距离。在施药地块周围树立警示标记,警示标记应说明严禁人员、家畜等进入施药地块的时间和安全进入的时间。8.7 用药时期
6、应按照当地病虫防治信息,考虑作物生育进程,适期用药,达标防治。病虫害防治推荐施药参数见附录A。9作业中要求9.1 植保无人起飞前要进行地面动力怠速测试以及喷洒测试,观察遥控端是否有危险警告。9.2 作业过程中使用规定的喷药方法,做到不漏喷、不重喷,转弯处不超时间悬停,确保喷洒质量。9.3 作业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植保无人机的飞行位置和状态,以及喷幅、飞行高度、速度、断点等并做出相应处理。9.4 作业时应考虑风向对雾滴飘移的影响,保证顺风和逆风作业时的飞行速度应一致。9.5 在具有坡度的地面或田块作业时,应操控植保无人机沿等高线飞行,并按照由低向高的顺序进行作业。9.6 任何情况下,均应考虑风速对雾
7、滴漂移的影响,当自然风速23m/s时,应考虑风速对雾滴飘移的影响并采取必要措施;当自然风速25m/s时,应停止植保作业(参见附录B)o9.7 同一区域或田块有两架或两架以上植保无人机作业时,相邻植保无人机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作业距离(21011O。9.8 植保无人机需要更换电池、添加药剂等工作时,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9.9 当植保无人机发生故障时应马上降落至备降平台,严禁“带病”操作。若发生失控时,在确认植保无人机周围无人且周边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将操纵杆拉到最低位置,或直接关闭植保无人机引擎,使其迫降。9.10 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如人身伤亡事故,农药安全事故等)时,应及时通知公安、卫生、农业
8、等相关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善后工作把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做好事故记录。10作业后要求10.1 告知喷雾前预先警示的人员施药作业己经结束。10.2 操控员及辅助作业人员应及时更换工作服,清洗手、脸等外露皮肤部位,并用清水漱口。10.3 3植保无人机停止作业后的短时间内禁止操控员、辅助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等触摸发动机缸体、排气管等危险部位。10.4 做好对讲机、遥控器、充电器、电池等相关附件的整理与归类,对使用和未使用的电池应分开放置并注明。10.5 清洁植保无人机,清洗喷头、滤网和药箱等器具,保证无残留物附着。10.6 对剩余农药、清洗农药的废液、农药废弃包装物等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丢
9、弃,造成环境污染.10.7 每个地点作业后应及时记录作业情况(参见附录C),并归档保存2年以上。10.8 将植保无人机及辅助器件、设备等安全运回存放地,并按要求存放。10.9 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应对植保无人机进行例行检查和必要的维护,维护保养时,应切断动力电源,避免意外启动,防止发生事故。10.10 电池的充电与使用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附录A(资料性附录)植保无人机病虫害防治推荐施药参数表表A.1给出植保无人机病虫害防治施药推荐参数表A.1植保无人飞机病虫害防治推荐施药参数表.作物水稻小麦玉米薯类柑橘施药参数无人飞机载荷封垄前封垄后封行前封行后拔节前拔节后苗期后期幼苗成年树飞行速度(ms)I
10、OL2-42-42-42-42-42-42-414141030L353-53-53-53-53-5353-51-414N30L353-53535353-53535141-4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的高度,m)IOL1.5-21.5-21.5-21.5-21.5-21.5-21.5-21-1.51.5-21.5-210-30L2323232323232-31.5-22323N30L233.5-4233.5-4233.5-4232-33434施药液量(L667m8)/1-21.5-3121.5-3121.5-31-1.51.5-33448*茎基部病虫害防治在最佳飞行速度和飞行高度下适当提高施药液量,并
11、在最佳施药时期进行。附录B(资料性附录)风速及表征表表B.1给出不同风级及相对应参照物表B.1风束及表征表风级风速(ms)参考物00-0.2烟气直升10.3-1.5烟气开始能够提示风向21.5-3.3叶片扰动,人脸开始感觉到微风33.4-5.4枝叶开始持续扰动45.5-7.9树枝晃动,尘土飞扬58.0-10.7小树晃动附录C(资料性附录)植保无人机作业情况记录表表C.1给出植保无人机作业记录内容表C.1植保无人机作业情况记录表记录项目及内容作业地点作业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操控员及辅助人员姓名作物类别及生长阶段作物病虫害类型及程度(阶段)农药品种及用量(kg)助剂品种及用量(kg)作业区域临近生物情况环境温度环境湿度光照情况露水风速风向植保无人机型号作业速度作业高度喷雾幅宽亩用药量(kg667mj)植保无人机工作状况作业前正常口不正常,出现的问题:作业中口正常口不正常,出现的问题:作业后正常口不正常,出现的问题:作业面积亩作业结束时间时分作业轨迹编号其他情况记录(作业效果、药害、环境污染等)记录人:农户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