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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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采购人: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三年七月第一章征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 .总则131. 1适用范围131.2 资金来源131.3 采购范围、费用结算标准、框架协议服务期限及服务标准13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31.5 入围供应商数量141.6 入围费用141.7 分包151.8 响应和偏差152. 1征集文件的构成152.2 征集文件的澄清162.3 征集文件的修改163.响应文件163. 1响应文件的组成163.2 响应报价16

2、3.3 响应文件有效期173.4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73.5 供应商技术证明文件173.6 响应文件编制174.响应184.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4.2 响应文件的提交184.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5.开标、资格审查与评审185. 1开标185.2 资格审查工作195.3 评审工作195.4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06 .授予框架协议206.1 1入围结果公告206.2 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的情形216.3 入围通知书216.4 履约保证金216.5 签订框架协议216.6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选定226.7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227 .纪律和监督238 .需要补充的

3、其他内容24第三章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25一、资格审查前附表25二、符合性审查前附表25三、详细评审标准261.评审标准292.1符合性评审29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92.评审程序293. 1符合性审查293.2 详细评审293.3 响应文件的澄清293.4 评审结果30第四章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文本31第一阶段框架协议文本31附件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5附件2:政府采购廉政合同36第二阶段XXX服务委托合同38第五章采购需求43一、商务要求43二、技术要求4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一、响应函50二、响应一览表5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3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4五、供应商资

4、格证明材料55(一)基本情况表55(二)资格证明材料56六、技术部分57(一)技术要求偏离57(二)技术方案57七、商务部分58(一)商务要求偏离58(二)类似项目情况表59(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0(四)拟派其他人员一览表61八、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62第一章征集公告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CA锁下载征集文件。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1

5、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3T802、项目名称: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4、预算金额:3500000元最高限价:35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35000003500000否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彳除、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艮务要求等)5.1 采购范围: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6、住建部第37号令)、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对在郑州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管建设项目的工程,以及省、市专项检查中所涉及的危大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大工程实行全周期动态监督检查,对参建各方管控体系、管控流程、管控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论证、实施、验收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交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并跟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根据安全监督机构工作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开展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活动应急保障检查,以及

7、其他需要安排专家参与的技术服务或其他辅助性服务。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计划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定15家单位,开展相关工作。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5.4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5.5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市。5.6 费用结算标准:供应商每检查一个危大工程费用6000元(检查工作包括首检、复查)。5.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5.8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第二年合同。5.9入围供应商管

8、理及考核:执行郑州市危大工程第三服务机构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5.10包段划分:不分包段。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七项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 .1资质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项目业绩。4 .2信用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O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

9、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5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三、获取征集文件1.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

10、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6 .地点: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O”,凭企业CA锁下载征集文件。7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自行获取查阅采购(招标)文件。如有参与意向,可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报名、投标(响应)等相关线上操作。8 .售价:0元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其他有关事项: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

11、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Oo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征集公告期限本次征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征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合同履行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第二年合同。2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

12、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 .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选择意向银行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创新扶持企业发展。4 .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O,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O,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技

13、术支持咨询电话:,。5 .备注:(1)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第(一)条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征集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联系人:秦法广联系方式:0371-678865172

1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东风东路与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联系人:应晴晴联系方式: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应晴晴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联系人:秦法广联系方式:0371-67886517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东风东路与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联系人:应晴晴联系方式:1.1.4项目名称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1.1.5适用框

15、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1.2.1资金来源已落实,100%财政资金1.3.1采购范围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对在郑州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管建设项目的工程,以及省、市专项检查中所涉及的危大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大工程实行全周期动态监督检查,对参建各方管控体系、管控流程、管控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论证、实施、验收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

16、交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并跟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根据安全监督机构工作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开展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活动应急保障检查,以及其他需要安排专家参与的技术服务或其他辅助性服务。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计划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定15家单位,开展相关工作。1.3.2费用结算标准供应商每检查一个危大工程费用6000元(检查工作包括首检、复查)1.3.3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第二年合同。1.3.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L满足中华人

17、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项目业绩。3.2 信用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8、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5入围供应商数量15家单位1.6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供应商排序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15名的为入围供应商。如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足19家,则不得开标、不进入评审。1.7分包不允许1.8.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负偏离2.2.1供应商要求澄清征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2.2澄清或修改征集文件的时在郑州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征集文件澄清且同间、形式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注:若澄清或修改内容对

19、响应文件编制构成影响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响应截止时间,若澄清或修改内容对响应文件编制不构成影响的,采购人不再顺延响应截止时间。2.3.2供应商确认收到征集文件修改供应商自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3.2.1最高限价该项目年度预算金额共计为:3500000元,供应商每检查一个危大工程费用6000元。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4.1.1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署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应按征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电子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20、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ZggZ)电子交易平台O4.2.2响应文件提交及方式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5.1.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5.3.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类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人数不低于评委总数的2/3。6.4.1履约保证金无6.6.1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选定1、

21、确定方法:顺序轮候。2、确定方式:按照评审小组推荐入围供应商的顺序循环轮候检查项目8.1采购代理服务费每家入围单位按2000元收取。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郑州总部港支行739301058.2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二、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程序环节分为:征集公告、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入围结果)8.3征集文件解释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

22、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征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的规定,按征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负责解释。8.4其他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8.5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

23、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8.6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

24、律责任。1.总则1.l适用范围1.L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本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L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本采购项目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费用结算标准、框架协议服务期限及服务标准1.1. 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费用结算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3

25、框架协议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服务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围。1.3.3 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采购

26、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13)服务期内,与单项项目中的被检查单位或与单项检查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或在被检查单位或在单项检查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任职高管,未主动提出回避而承接该项目检查服务的;(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根

27、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28、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5入围供应商数量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19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具体入围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入围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入围活动发生的投标及响应文件制作费用自理。1.7分包不允许。1.8响应和偏差1.8.1供应商的服务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

29、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供应商应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征集文件作出响应。1.9语言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10货币结算货币为人民币。1.ll保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征集文件2.1 征集文件的构成征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第四章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文本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采购需求,按征集

30、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的风险。2 .1.2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充分完整理解征集文件的整体要求。2.1 .3根据本章第第2.2款和第2.3款对征集文件所做的澄清和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2.2 征集文件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征集文件予以澄清。2.2.2征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

31、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征集文件完全认可。2.3征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

32、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征集文件,在原公告媒介发布变更公告。修改征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自行在电子化交易系统查看。3.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3.2 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 响应报价3.2.1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33、3.2.4合同价包括完成采购人指定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3响应文件有效期1. 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2. 3.2响应文件应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未响应而予以拒绝。3. 3.3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3.4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34、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35供应商技术证明文件3.5.1供应商响应的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3.5.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5.3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3.6响应文件编制3.6. 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一览表在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征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服务标准、服

35、务对象范围、合同履约期限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 .6.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征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 .响应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化交易系统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盖章的响应

36、文件,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通过下载征集文件的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化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提交回执通知。提交时间以提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进行修改或撤回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37、修改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并标明“修改”字样。4.3.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4. 3.3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5.开标、资格审查与评审5.1 开标5.1.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不足19家的,不得开标。5. 1.2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采购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当准时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响应文件。解密完成

38、后,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征集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声明,在开标时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宣读,评审时有效。未宣读响应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6. 1.3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 资格审查工作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代表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合格供应商不足19家的,不得评审。5.3 评审工作5. 3.1评审小组(1)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评,并按评审方法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2

39、)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情形除外。(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5)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5.3.2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

40、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本章第5.3.2项第(1)至(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5.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3.4评审(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

41、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入围供应商名单。5.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5.4.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审小组内独立进行。5.4.2评审小组将遵照规定的评审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5.4.3 在开标、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5.4.4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框架协议,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5.4.5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

42、何人不得擅自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人员之外。6,授予框架协议6.1入围结果公告6.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征集文件应当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1.2入围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投标费率(若有)、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公告期限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6.1.3入围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入围结果,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入围。6.L4入围供应商为残疾

43、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入围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入围结果公开入围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 2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的情形6.2. 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

44、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项目管理部人员须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得受雇于工程各参建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或接受其利益,如乙方项目管理部人员出现重大廉洁问题,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因合同无法及时履行产生的费用;(七)与被检查单位之间以不正当形式交流、私下串通的;(八)有社会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九)存在泄密等问题,导致重大项目受到影响的;(+)其他情形。6.2.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入围,且对受影响

45、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6.3入围通知书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将作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6.4履约保证金不要求65签订框架协议6.5.1采购人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框架协议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所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5.2入围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或者不按本章第6.5.1项约定签订框架协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供应商。6.5.3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5.4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6.5.5采购人在框架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入围信息告知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6.5.6入围信息应当包括所有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产品信息和协议价格等内容。入围信息应当详细列明技术规格或者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能反映产品质量特点的内容。6.5.7征集文件和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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