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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家居服(睡衣、内衣、文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网抽)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抽取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款式(货/款号)、同一花型颜色及材料的睡衣、内衣样品1件/套/条作为检验样品、备用样品;文胸产品抽取4件/条,其中3件/条作为检验样品,1件/条作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甲醛含量GB18401-2010GB/T29I2.1-2009相应产品标准2PH值GB18401-2010GB/T7573-2009相应产品标准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GB18401-
2、2010GB/T17592-2011GB/T23344-2009相应产品标准4耐水色牢度GB18401-2010GB/T5713-2013相应产品标准5耐酸汗渍色牢度GB18401-2010GB/T3922-2013相应产品标准6耐碱汗渍色牢度GB18401-2010GB/T3922-2013相应产品标准7耐干摩擦色牢度GB18401-2010GB/T3920-2008相应产品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8耐湿摩擦色牢度GB/T3920-2008相应产品标准9起球GB/T4802.1-2008GB/T48023-2008相应产品标准10纤维含量FZ01057.1-4-2007FZJT01057.6
3、-2007GB/T2910.124-2009GBZT2910.101-2009GB/T2910.4-2022GB/T16988-2013GBZT32198-2015FZfTOl026-2017FZZTOl095-2002FZ/T01101-2008FZ/T01103-2009FZfTOl112-2012FZ/T0113I-2016F27T01132-2016FZZT30003-2009FZZT40005-2009GB/T29862-2013相应产品标准备注:A、纺织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检测采用GC/MS定性,出现阻性结果时用HPLC/DAD进一步确认和定量;白色产品不检测。B、若样品量不能满
4、足所有试验要求,按照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PH值、纤维含量、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起球的取样顺序进行检测。C、当样品形状、大小或重量等不能满足某个检测项目的样品需求时,该项目不予考核。D、当样品明示产品标准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明示产品标准不适用的情况除外),标准中未要求的检验项目不予考核。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原则3.1 依据标准3.1.1 基础标准GB1
5、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志3.1.2 相应产品标准IWT73017-2014针织家居服FZ/T73020-2019针织休闲服装FZTT81001-2016睡衣套GB/T8878-2014棉针织内衣FZ/T73012-2017文胸F27T73019.1-2017针织塑身内衣弹力型FZTT73019.2-2020针织塑身内衣调整型FZ/T73046-2020一体成型文胸FZTT81020-2014机织文胸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