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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矿山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共8篇)目录篇一、2023年矿山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篇二、2023年开展水上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7篇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9篇四、全市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15篇五、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8篇六、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22篇七、学校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8篇八、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31篇一、2023年矿山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u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3、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为导向,深入排查全县生产、建设及停产矿山企业,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稳定环境。二、排查范围全县生产、建设及停产停建矿山企业。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一)共性排查整治重点1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做好
4、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企业是否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Io2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到位;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等非法违法行为。3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是否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管控责任清单;是否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
5、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是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实现隐患闭环管理。4 .企业生产建设合法化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违法从事生产。5 .特殊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查处动火作业前未进行动火审批的;检维修作业未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防坠落设施和登高器具设备,未正确系用安全带。6 .试生产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试产专项方案,是否进行全面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是否落实,应急措施是否部署到位,应急物资是否充分。(二)排查整治重点地下矿山1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2 .
6、防范采空区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3 .防范火灾事故措施落实情况;4 .防范透水事故措施落实情况;5 .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措施落实情况;6 .防范坠罐跑车事故措施落实情况;7 .淘汰落后设备与工艺情况;8 .安全监管风险分级复评情况。(2)露天矿山1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2 .防范边坡垮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3 .淘汰落后设备与工艺情况;4 .安全监管风险分级复评情况。(3)基建矿山1 .外包施工队伍资质、安全许可等情况;2 .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4)生产矿山采掘施工单位1 .“九统一”安全管理落实情况;2 .队伍资质、安全许可等情况。(5)停产停建矿山是否落实停产停建安全保障“五到位”(值
7、班值守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巡查检查实施到位、应急处置措施到位)措施。四、检查方式开展隐患自查和聘请专家检查的方式五、工作安排通过1个月的集中排查整治,真正整改一批长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对事故隐患安全立查立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对涉及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零容忍”上限处罚,坚决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关停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
8、“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并立即对企业主要负责责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督促企业及时行动。(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根据单位职责部署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大整治重点内容不留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账销号,实现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三)大排查大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12日)。专委会要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聘请行业专家,组成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组,对本行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排
9、查治理台账,并督促企业按照“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隐患整改闭环阶段(2023年12月20前)。此次排查出的问题隐患12月25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对搞拖延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搞变通整改打折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请专委会成员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报县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X,电话:X,邮箱:Xo六、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排,周密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各项工作措施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以本次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制度,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
10、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落实责任,严防排查整治走过场。一是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靠前指挥,具体抓、抓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力员部署,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二是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组织落实本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三是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
11、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四)抓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氛围。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线索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X进行举报,对举报的问题核实确认,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篇二、2023年开展水上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u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
12、去年河南安阳ttIl-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u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整治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梳理、整改和化解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重大隐患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面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天气、航行、巡逻等恶劣条件产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确保人、
13、物、财产安全。二、检查整治时间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3年5月X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实行即查即督即改,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三、行动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xX成员:X、X、X四、整治重点方式1 .组织力量加大对通航水域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改装采、运砂船舶非法盗采、滥采国家资源等问题2 .对采砂工程船有关安全管理措施、集中停靠等落实问题。3 .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就地制表等方式对全县采砂工程船进行检查。五、检查整治内容1 .设施设备方面: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2 .采、运砂船舶停靠水域方面:是否占用洪道、影响行洪安全。六、整治工作要求1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
14、关各股室、站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反复性,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几起事故的惨痛教训,居安思危,要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始终保持安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行动取得实效。2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要结合辖区水域监管职责和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行动目标任务,行动重点,责任分工和具体可操作的整治方法。按实化细化的要求迅速传导压实,到岗到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3 .凡是存在突出问题、严重缺陷或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交由相关部
15、门停业、停航整顿和离岗培训,绝不姑息。4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 .局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和督查,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股室、站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督查整改,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深入辖区水域内逐个排查,深挖隐患。对工作不力的,渎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责任。篇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
16、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按照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6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
17、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重点任务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1 .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制定企业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
18、、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经开区报告;及时汲取县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L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及时解决企业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要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根据企业、岗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
19、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制定个性清单,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3 .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4 .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对于严格履
20、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应当予以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严惩。5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违规动火作业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
21、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6 .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分包外包外租不得代替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22、,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7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健全完善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是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三、时间安排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园区各股室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8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
23、题会议动员部署。利用QQ、公众号、各类媒体集中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全覆盖通知到各行业(领域)企业和企事业单位。(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6月底前)。各企业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附件1)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治重点。(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至11月)。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研究隐患整改,明确时限、措施、人员、资金等要求。我区将联合县级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
24、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督导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企业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四、工作要求(一)强化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各企业于5月23日前,将本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县级相关部门备案,自6月起,每月28日前报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清单。(
25、二)组织专家服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督促指导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推动隐患闭环整改。帮助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状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织细织密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网,促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加强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园区各分管负责同志及网格员按照职责分工,指导联系片区和企业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帮助指导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四)坚守安全红线。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门
26、槛。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闭环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落实安全评价。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坚决防止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篇四、全市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根据市安委会和省住建厅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提升风险辨识管控、隐患自查自改的能力和主动性,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责意识与水平;各级各部门按照“三管
27、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管合法也要管非法”切实履行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主管监管责任,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力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一保持”任务目标,坚决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二、整治重点内容(一)深入开展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暗挖工程、各类起重机械和设备、各类脚手架、支模体系等危大工程和拆除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风险隐患。(二)狠抓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控
28、。各级各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重点排查宿舍、办公、食堂等临建设施彩钢夹芯板芯材燃烧性能等级是否不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规定的A级,宿舍是否有违章用电、用气、用火等现象;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设施配套是否齐全、消防水源是否到位、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违规动火作业现象。(三)切实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重点关注深基坑、高边坡、涉水工程市政隧道等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抢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安全巡查,提升事前防范、事发
29、应对、事中处置和事后处理各环节的应急处置能力。(四)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二各级各部门要狠抓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的处理,可证施工、“三包一挂,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使用未经审查图纸或不按图施工、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抗拒安全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等情形严格依程序进行执法处理。(五)全面开展作业环境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排查现场施工组织布置和工序安排是否合理,交叉作业的是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安排专人协调管理,现场交通组织和施工环境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六)严格规范人员履职。各级各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人员按要求履职,重点排查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证是否相符,
30、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企业是否开展危险源辨识,是否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并有效运行,负责人是否定期带班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监理单位是否将重大危险源列入监理规划,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和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旁站监理及巡视检查。三、实施步骤本次专项行动不分时间阶段,边部署、边检查,同时整治、同时督导,立查立改、立行立效、立竿见影,即日起至12月行动时间段内,全员下沉、紧盯牢守、确保实效。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全面深入排查阶段(2023年5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督导,在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将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和本次专项行动要求传达部署到企业、
31、到项目、到岗位,要督促本行业领域项目、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日周月”自查自纠自改,即:项目专职安全员日排查、项目经理周排查、企业主要(分管)负责人月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组织整改,层级上报自查自纠情况。二是全面建立台账阶段(2023年9月10日前)。各级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一般隐患7天内必须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2个月内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二做到“动态清零工重大事故隐患应按“一单四制”要求建立台账,并按层次上报和统计。三是全面消除隐患阶段(2023年9月中旬至12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按照“一患一策”要求,
32、对照整改标准,督办、销号程序,分类处置到位。对排查整治过程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坚持“管合法必须管非法”原则,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开展联合执法、联动管理,问题突出的提请安委办、政府提级督办。在存量重大隐患整改中,对于新生重大隐患,及时发现、及时纳入整改。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市质安站站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工程科,由工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开发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行业领域
33、细化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25日前上报市住建局工程科。(二)及时上报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联系人电话:,邮箱:)。工作情况要包括重点工作进展以及风险隐患清单、差别化管理台账、打非治违成果等。(三)严肃问效问责。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跟踪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决,违法违规建设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四)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
34、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篇五、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u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35、: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前开展的“再学习,再调研,再督导”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扭住防范较大事故及影响大的一般事故这个牛鼻子,用好三年行动这一有效的载体和抓手,着力在攻坚之年破解难题。二、工作内容(一)工地安全管理。检查施工单位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等。检查是否存在随意压缩工期、冒险蛮干、偷工减料等危及安全的现象;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行为和企业资质与承揽工程不相符等现象。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
36、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二)建筑模板。检查施工现场模板方案及搭设情况、钢管支架壁厚、顶托外径和支托板厚度等,进一步加大对结构性能和尺寸偏差等模板制作安装突出问题的抽查抽测力度,搭设过程中发现轴线位置、垂直度或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或框架梁、柱和剪力墙等主要受力构件缺失的,一律责令重新安装。及时治理模板支架材料及构配件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安全隐患,防止模板搭设不规范引起的坍塌事故发生。(三)外脚手架。检查外脚手架方案及搭设情况、钢管壁厚、扣件重量、爬升式脚手架安装单位资质、搭设方案、附着连接情况等,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外脚手架材料及构配件使用、规范搭设,
37、及时治理外脚手架材料及构配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隐患,防止外脚手架坍塌倾覆坠落事故发生。(四)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含设备搭设方案、检测资料、维修保养记录、设备实际状况和保险装置有效性、操作人员资质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智能开机系统、限载措施、出厂日期核实、人员持证上岗、机械备案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等规定,及时治理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大型起重机械倒塌和坠落事故发生。(五)深基坑工程。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分层开挖并设置支护,同时加大对比邻建筑物位移、沉降的定期抽测,防范基坑坍塌及事故发生。(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施工
38、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施工材料防火性能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治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足、材料防火性能不满足要求、乱拉电线、乙快瓶和氧气瓶未规范使用等消防安全隐患。三、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结合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细化行动方案,制定针对性措施,并做好动员部署,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好头、起好步。(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底)K各在建项目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并实施闭环管理。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总监带
39、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档备查;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企业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应由企业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承揽的每个在建项目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项目部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对本市全部在建工程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复查认定已消除隐患后,方可复Io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安全重
40、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防搞形式、走过场。(二)加大查处力度。要严格检查执法,对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必须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的规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给予施工、监理单位记分,同时对其开展约谈警示,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该停工的停工,该拆除的拆除,并予以立案查处。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公开曝光、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
41、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从重查处。(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既要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安全问题突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形成威慑力,也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做好典型示范引路。要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篇六、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42、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ttIl-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u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上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
43、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开展“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要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专项治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各方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2023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严防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决定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副组长:X成员: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应建立健全
4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按照工作进度安排,认真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三、工作范围本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重点是隧道、高边坡、高排架(支模)、高水位、深基坑、围堰等工程项目。四、整治重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情况;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情况。(二)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工
45、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及个人等情况。(三)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o重点检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
46、、应急管理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五)危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和安全管理重点环节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批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其中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隧道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地下暗挖、建筑幕墙、钢结构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指导情况。交通工程重点检查高边坡、隧道开挖及支护、深基坑、围堰、桥梁高墩、梁板架设、模板支架、起重设备、挂篮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水利
47、工程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特种设备检验与防护状况,深基坑、围堰、高边坡、高支模,洞室工程、拆除爆破、脚手架、排水系统、临时交通桥、临河低洼地段等高风险区域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的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及执行情况。铁路(轨道交通)工程重点检查新开工、地质复杂、技术标准高、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高墩、长隧、深基坑、高边坡、上跨结构等重点结构,地质勘察监理、安全措施备案、超前地质预报、变形监控量测、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实的制度建设情况;隐患排查台账记录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48、。五、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各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进一步研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并做好广泛宣传,发动有关企业、有关责任人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落实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二)重点整治阶段(11月30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59-2011)等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专人负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同时,要建立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台账,对风险点危险源实施动态监管,重点加强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监管。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督促检查,每季度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整改到位。(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20日前)各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对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检查,防止同类安全隐患再次出现,确保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