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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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巩固校外培训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着力破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建立健全发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

2、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坚持疏堵结合、问题导向、分工合作,协同联动、齐心协力做好学科类培训治理,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有效控制。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着力破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建立健全发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坚持疏堵结合、问题导向、分工合作,协同联动、齐心协力做好学科类培训治理,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有效控制。三、主要任务(一)健全违规培训预防体系1.充

3、分发挥社区的综合管理功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构建社区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委政法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2,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禁止家政服务

4、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提示和检查巡查。(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宣传部、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3 .综合研判分析可能开展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类型,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鼓励给予政策支持,帮助机构实现转型发展。帮扶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依托行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岗位筹集,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防范个人违规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社局)4 .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通过家长会、家访、告知书、致家长的一份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针对隐形变异突出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和预警提示,引导家长防范违规培训,避免群众利益受到损害。(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妇联)5 .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全覆盖。教育行政部门要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对违规培训的监督。(责任单位:县教科局)(二)完善违规培训发现机制6 .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查

6、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7 .加强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的管控排查,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开展普通高中阶段

7、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8 .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充分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信息,统筹信访、市民热线等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开发“随手拍”等功能程序。制定奖励办法,对重大问题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教科局)(三)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能力9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

8、摆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突出位置。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执法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会商案件查处工作,形成协同办案、闭环管理机制。强化调查取证,做好违规培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加强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核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10 .对线上培训机构开展巡查,及时处置违规问题,定期通报全省性违规线索。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宣传部)(四)加大违规培训查处力度IL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

9、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12 .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定期通报发布典型案例。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抓住关键节点,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不断加强警示震慑。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提升违规培训查处的执法水平。将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纳入县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10、。(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五)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13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增强作业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统筹校内外资源,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校外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确保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妇联)14 .教育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责任单位:县教科局)15 .紧盯寒暑假、法定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对课堂内容课外

11、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设置完成时限。(二)推进落实(2023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能,围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压实工作责任,开展集中整治,进行全面攻坚,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三)督促检查(2023年9月底前完成)。县教科局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检查,并向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报告

12、情况。(四)重点检查(2024年3月底前完成)。市教育局联合市直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治理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督促整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推广优秀的整治经验,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五)巩固提升(2024年6月底前完成)。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完善

13、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强化督导问责。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将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治理纳入政府履职督导范围,定期向县委和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情况强化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敷衍塞责、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等不作为问题,作为漠视轻视群众利益问题严肃问责。(三)明确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进行日常监管;党委政法委重点做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纳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宣传部门重点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线

14、上学科类培训的监管工作;发改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与失信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共享与发布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价格监管、广告监管,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工作;商务部门重点做好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做好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监管工作;人社部门重点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的受影响培训机构用工指导,规范裁员行为,为转岗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文体广电旅游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妇联组织重点做好家庭教育的协调指导工作。(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正面发声、持续发声、深度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进行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劝导家长和学生坚决抵制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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