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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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推动电商新经济、新业态创新发展,深度赋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打造业态丰富、产业集聚、创新发展的电商产业,助推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化电子商务在传统产业、商贸流通、对外贸易等方面的赋能作用,按照“品牌引领、功能集聚、规范有序、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路,着力培育一批特色明显、带动性大、竞争力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示范企业,带动传统产业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让电子商务成为万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二、发展目

2、标到2025年,打造成为全省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县,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突破12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25%。成功创建省级以上示范企业5个以上、年交易额超亿元电子商务企业2个以上、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0家以上。三、工作重点(一)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1 .加快商贸流通应用。支持大型商超、批发市场、生鲜配送等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现有实体网点、货源渠道、物流配送等商业资源,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网订店取、预约上门、社区配送等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模式,促进传统商品流通方式向电子商务方式转变。2 .鼓励生产企业应用。支持生产企业深化

3、物联网、信息化等技术在生产销售管理环节的应用,从市场需求出发,通过电子渠道实现原料采购、寻找客户、销售产品和企业数字化管理,利用大数据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发展“个性化定制”和“数字化管理”生产方式,实现企业网络化、数字化管理。3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网络体系,畅通电子商务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打造“基地+合作社(农户)+电商”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拓宽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支持农家乐、生态采摘园等通过“线上订单,线下体验”的方式,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利用闲置厂房建设电商创业园,为农村创业群体提供低成本电商公共服务。4 .支

4、持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县内有条件的电商企业利用户外用品、日化五金等产品优势,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探索建立万载县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市场营销、对外贸易等一站式服务,加快转变外贸企业传统经营模式,支持企业运用跨境平台等渠道新增海外订单。5 .推进社区电子商务。建设社区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引导社区商业、物业、家庭服务等依托社区网点,提供社区便民服务,满足居民消费购物、缴费充值、订餐订票、养老护理等日常生活需求;鼓励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等机构和企业面向社区开展线上服务,积极推动网上培训、网上医院、网上家政等服务,提高社区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二)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1 .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利

5、用工业园区高标准厂房,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集平台运营、商品展示、仓储加工、办公培训、商务洽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万载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大力培植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吸引县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入驻,打造县域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2 .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万载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新建立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综合信息、业务咨询、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创业孵化和金融扶持等综合服务。3 .培育电商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加快电子商务应用,重点在特色农产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中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电子商务企业,引导企业积极争创国家和省、市电商示范企

6、业,壮大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队伍,进一步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大力引进XX等国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在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或开展业务。积极发挥“龙头”电商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4 .创办电商特色网店。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利用国内外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点,创建有特色的的网上销售品牌。支持品牌企业开设网上旗舰店、网上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集中展示、宣传、推广万载名优特产品。(三)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1 .建设电商配送物流体系。进一步完善快递集散中心功能建设,科学布局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整合商贸、交通、邮政、快递等相关资源,有效降低快递物流成本,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便利快捷的快递物流企业和物流

7、配送团队,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物流保障。2 .建设人才引进培育体系。鼓励职业学校开设相关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充分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加强电子商务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支持电商平台开设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班,培养一批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等创业带头人;加大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引进,鼓励企业引进一批高素质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3 .建设网络市场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网络市场部门监督管理作用,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促进网络主体守法经营。督促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进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实现“亮照、亮证、亮标准、亮规则”,促进网络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8、常态化。4 .建设金融扶持保障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加大信贷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程序,提供信用贷款、小额贷款、创业贷款、再就业贷款等多元化的贷款服务。通过“助保贷”、“财园通”、“中小企业信贷担保”等金融信贷支持重点扶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项目,探索设立针对电商企业的“电商贷”等金融产品。四、政策支持(一)企业运营补助1 .对在本县区域内租赁办公场所,当年销售额达500万至1000万、1000万至1500万、2000万(含)以上的电子商务销售主体,分别按租金支出的30%、50%、60%给予补助,年补助资金分别最高不超过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2 .电子商务企

9、业购买自用办公场所的,经认定后,按购房当年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补贴,逐年审核并分三年平均发放,补贴总金额不超过购房实际支出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 .对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入驻网商20家以上、实际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等电子商务集聚建设项目,年度营业收入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或者纳税超过100万、300万、500万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支持项目除外)。4 .对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电商物流费用凭发票给予20%补贴,同一经营主体可连续享受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年销售额在50

10、0万元以下企业,设置100万元专项物流补贴,根据出单量进行分级补贴,出单量超过5万单、10万单、20万单用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最高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物流补贴,用于降低企业快递物流支出。5 .对B2C、C2C电商模式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凭物流费发票按3%补贴,该政策可持续享受。6 .对使用快递、邮政小包等直邮方式出口的电商企业,按其实际产生的物流支出费用15%给予补助,年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7 .对采取B2B、B2C方式出口使用海外仓的,跨境电商出口额超20万美元、1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按其实际产生的海外仓储物流费用15%给予补助,年补助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2万元、5

11、万元、10万元。8 .对新成立的电商企业,经营面积100On12以上或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当年水电、物业、新租用光纤专线等支出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针对新成立的农产品电商企业租赁冷库等场所租赁费用依据发票按照30%比例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9 .对农户个体首次从事直播带货推动农副产品销售、实际运营时间超过一年的,给予电脑、录音录像等一次性设备补贴,最高不超过100o元。10 .对服务电商产业的本地数字企业,其年会员费收入突破100万元且收费注册用户首次突破100O个,5000个,100Oo个的B2B电商平台,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

12、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二)业绩突破奖励1.对通过B2B电商模式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 .对通过B2C电商模式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 .对通过C2C电商模式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o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B2C、C2C电商平台,或年会员费收入

13、突破100万元且收费注册用户首次突破1000个、5000个、10000个的B2B电商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5 .对通过任意电商模式年销售农产品收入首次突破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000元、100oo元、2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创新发展扶持1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园区、基地、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主体先后获得多个级别荣誉称号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补差计奖。2 .对在新登记、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网销额30万元以上的网店,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3 .对本地企业新开

14、设平台网点且当年线上交易额达到200万元、100O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对平台扣点费用给予20%补助,补助资金分别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4 .对开设“网上菜场”“网上超市”等社区网上门店,网上交易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网销额30万以上的生鲜菜场、商超连锁店等商贸主体,政府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5 .对在商务局报备的企业大型网络直播活动,经后台核实后的直播销售收入台账,年累计网络直播销售额达500万、100O万、2000万、5000万、1亿的分别给予5万、10万、15万、30万、50万的奖励。6 .对独家签约3名以上主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缴纳社保)且每名主播年带货

15、销售额100O万以上的MCN机构,或者独家签约20名以上主播且粉丝总量达到500万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缴纳社保)的MCN机构,给予每年20万元奖励,同一经营主体可连续享受3年。7 .对直播间数量10间(含)以上、签约本地品牌数量10个(含)以上、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且获得抖音、快手、淘宝等知名直播平台认定的百强机构或市级以上认定的直播电商孵化载体及MCN机构,给予每个运营单位每年30万元的奖励,同一经营主体可连续享受3年。8 .对县内各商贸主体联合各类网络平台开展发放优惠券促销活动,且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的

16、一次性奖励。9 .对网店线上推广服务费超过15万元的,凭国内大型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具的推广费用发票,按该费用的30%给予补贴,同一经营主体可连续享受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 .对企业在知名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新设店铺且网络交易额达到10万美元的,给予每个店铺开店费用5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店铺不超过2个。11 .对企业自建平台开展跨境电商和推广自主品牌(含技术开发服务等费用)给予5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12 .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移动端、大数据等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模式,对模式创新有显著进步,并具备一定示范带动

17、效应的企业,按其研发、推广等费用给予一定额度的支持。13 .支持县内电商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生产企业认定,通过认定并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即可享受国家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14 .鼓励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具体按照万载县招才引智政策执行。特别优秀的高端人才,可“一事一议”。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万载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商务局、发改委、财政主管部门、统计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新旅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商务局,具体负责电子商务产

18、业的规划落实、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等工作。奖扶资金仅限电子商务实体企业,由县商务局负责对扶持资金进行年度审核,并汇总形成专项报告报请县财政审批拨付(县财政按现财政体制筹集资金)。(二)规范行业发展。商务、公安、市场管理、税务等部门要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注重规范引导和品牌培植,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相关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尤其是县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辟电商宣传栏目,举办相关论坛、新闻专题等活动,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在上下营造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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