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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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通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设施以及公共人居环境、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为全面巩固和美乡村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先行先试工作,结合镇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

2、,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补齐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构建适应全镇实际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面建成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XX贡献打柴沟力量。(二)基本原则城乡融合、服务一体。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产权归属落实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

3、护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建管并重、协同推进。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谋划各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机制。(三)主要目标2023年先行先试、认真总结,探索形成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有效机制和典型经验。到年底,在摸清全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家底的基础上,制定各村乡村公共设施管护实施方案,编制镇村两级管护责任清单,完善乡村公共基

4、础设施管护机制。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基本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四)实施步骤1.2023年3月底,编制完成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试点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2.2023年4月底,全面摸清各村(社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底数、修订完善现有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初步建立起相关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基础台账资料。3.2023年5月底,各村(社区)围绕“公益性、问题突出、产权归属村集体

5、、老百姓最关心”等类别,建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并逐步修订完善本领域所有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明确设施产权归属、确定设施管理模式和管护主体,制定具体管护标准,落实相应管护经费保障,建立健全配套激励考核机制。5月底前,各村(社区)将制定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报镇政府。4.2023年7月底,各村(社区)按照已制定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持续推进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建立健全清晰明确的设施管护台账信息体制,确保全镇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并管护到位。5.2023年12月底,不断积累经验,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进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城乡公共基础设

6、施长效管理机制,在全县率先实现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二、建立管护责任体系(五)落实属地主导责任。镇人民政府是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设施类别、设施名称、管护内容和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度,具体履行乡村公共服务、水利、道路、绿化等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和监督责任。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教育辅导站、卫生院、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水保站、深沟变电所等部门(六)压实部门监管责任。镇属各单位对乡村公共基础

7、设施负有监管责任,分行业制定本领域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并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教育辅导站、卫生院、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水保站、深沟变电所等部门(七)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村级组织承担接受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以及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对于应由村级组织承担管护责任的公共基础设施,可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等代管,村

8、级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组织监督作用,带领农民群众协助和监督各类管护人员,做好设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八)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镇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学校、卫生院、村级综合服务、社会事业等乡村公共服务供给单位,以及供水、电力、通信、邮政等行业范围内所属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监督,确保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镇教育辅导站、卫生院、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水保站、深沟变电所等

9、部门(九)广泛调动村民主动参与。广大农民群众是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应增强主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探索建立村级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者管理协会,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文明户评选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做好房前屋后的保洁,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场所的管护。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办公室、镇市场监管所三、完善相关管护配套制度(十)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科学推动各类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形成以村为单位、清晰明确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台账,确权登记颁证

10、成果要纳入相关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由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产权归镇政府或村(社区);明确划归村级组织或由村级组织通过自主筹资筹劳以及接受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由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电力、通信、邮政等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投资主体所有。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教育辅导站、卫生院、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水保站、深沟变电所等部门(十一)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和建设乡村公共基础设施,通

11、盘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明确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教育辅导站、卫生院、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水保站、深沟变电所等部门(十二)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管护制度。制定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教育辅导站、卫生院、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

12、会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水保站、深沟变电所等部门四、优化资金保障机制(十三)建立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镇财政要依据管护责任、规模和标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制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对集体经济薄弱、筹措资金困难的行政村,适当予以补助。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十四)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根据国家省市县光伏收益资金分配相关规定,结合全镇各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加大对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

13、位:各村(社区)(十五)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正确处理好使用者合理付费与增加农民支出的关系,逐步完善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制度。逐步理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考虑成本变化、农户承受能力、政府财政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价格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质同价。具备条件的,促进价格由市场形成。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五、保障措施(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深化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把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导小

14、组,加强工作协调督导,创新管护体制机制,积极构建既适应本地发展需求,又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镇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动态跟踪评估,开展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教育辅导站、卫生院、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水保站、深沟变电所等部门(十七)强化监督考核。要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绩效管理,将建设管护

15、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对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要按照管护清单所列事项适时开展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效落地落实,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教育辅导站、卫生院、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水保站、深沟变电所等部门(十八)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让广大农民了解和接受“乡村公益事业需村民共同出力出费”“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设自己管护”等道理。同时,通过让农民群众说身边的事、讲自己美好家园的故事等形式,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引导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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