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30533 上传时间:2023-09-1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XX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XX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XX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XX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福利机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救助供养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根据XX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纪委全会要求,以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整改,从严从重查处一批案件,督促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福利机构建设,督促民政、财政等

2、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管监管责任,督促福利机构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坚持以案促改促治,推动福利机构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整治范围和重点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镇范围内的福利院。(一)重点查摆党委政府对福利机构关心研究不够,供养机构运转费用和救助供养资金投入不足,对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聘任把关不严,对救助供养资金管理使用监管不严,对安全生产安排部署不实等问题。(二)重点整治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缺位、失职失责,落实相关政策不到位、不及时足额拨付救助供养资金等问题;与福利机构相勾结,虚报供(抚)养对象人数,骗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3、、贪污受贿等问题;对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方面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等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三)重点整治农村福利院未尽到服务管理义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等流于形式,致使供(抚)养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财务、档案、人员管理等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私分、挪用、贪污救助供养资金、捐赠款物以及农副业生产经营收入等问题;不依法履行供养和收留抚养职责,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供(抚)养对象,以及降低供(抚)养对象生活标准,服务质量低下,克扣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等问题;动态调整不及时,虚报供(抚

4、)养对象人数,骗取救助供养资金等问题;利用供养对象全额医保政策,用“假病人”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违背意愿代管供(抚)养对象账户,侵占供(抚)养对象个人财产等问题。三、工作方法和步骤(一)学习动员部署(2023年3月)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迅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接镇民政办、财政所、市场监管所、人社中心等业务部门,摸排掌握相关情况,指导传达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二)自查自纠(2023年4月至9月)镇党政办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

5、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福利院工作,解决福利院重点和难点问题,推进福利院改革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福利院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镇民政办重点围绕对农村福利院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对2020年以来福利院相关财政资金接收、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福利院工作人员情况进行全覆盖摸底,全面掌握情况,摸清问题底数,不留盲区死角。督促农村福利院对2020年以来财政资金接收、使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聘用人员政治素质、资质能力等进行自查自纠。镇财政所重点围绕2020年以来对拨付给福利院资金使用的监管情况进

6、行自查自纠。镇安委办重点围绕福利院是否制定了应急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并制作上墙;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建立了防火巡查、消防设施设备检测保养及安全日志登录等各类台账;是否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和消防技能培训;是否加强消防设施改造和设施配备,按要求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配备各类消防设施,配齐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镇市场监管所重点围绕福利院是否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储备管理制度;直接接触食品人员是否有健康资质;餐具消毒、食品留样、设备维保等设备是否按照规范程序使用,登记台账是否健全;药品配备及过期药品的处置问题;加工食品方面,是否

7、做到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是否专人保管、专人领用添加剂;是否组织进行了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物资采购是否有检验报告,以及入库台账登记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镇城建办重点围绕福利院是否制定了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并制作上墙,是否落实相关评定鉴定工作,是否定期检查门窗设施、室内墙体、安全防护栏、楼梯扶手等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镇人社中心重点围绕福利院是否有利用供养对象全额医保政策,用“假病人”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将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到位,举一反So各部门自查自纠问题清单(附件1)请

8、于2023年4月7日前向镇纪委报送,5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从5月开始,每月20日前报送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三)问题线索起底(2023年4月至9月)镇纪委开展福利机构问题线索大起底,对2020年以来收到的反映本地区福利院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全面起底,建立问题线索起底台账。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逐件梳理分析,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事实调查不清楚、责任划分不明确、问题定性不准确、人员处置不到位等问题。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清除存量,对新发现的线索即收即办、动态处置。(四)问题线索查办(贯穿始终)采取领导包案、重点督办等方式,集中力量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上级纪

9、委监委部门交办督办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涉及重点人、重点事、重要岗位和重大资金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对线索反映具体、指向明确、核查条件成熟的立查立处;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彻查严处;对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镇纪委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办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形成强力威慑。(五)组织督导检查(2023年7月至8月)镇纪委联合民政办、财政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抽调干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督导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三个重点整治”和“七个重点围绕“方面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近年来与福利机构相关的巡察反馈、审

10、计监督反馈及专项整治自查问题整改情况。督导检查中对自查问题走过场、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问题不到位,自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单位开展工作约谈。(六)深化以案促改(贯穿始终)专项整治坚持把查处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治理贯通起来,对自查自纠、巡察审计、日常监督等发现的问题,明确时限、措施、目标等要求,督促全面整改、深入整改。扎实开展“一案一教育”活动,利用案件资源,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镇纪委通过结合案例、剖析情况,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办函、提醒函等,督促各部门深入对照检查,加强对福利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针

11、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福利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四、工作措施及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XX镇成立全镇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简称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主抓,镇纪委、民政办、财政所、安委办、市场监管所、城建办、人社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加强统筹调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质效。(二)密切协作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全镇整治工作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认真履行部门主管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各单位要确定专门科室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对照方案,做好工作落实。坚持办案、整改、治理统筹等衔接,对发现问题同步整改、即查即处,推动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建立健全福利机构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推动福利机构规范化运行,探索推进福利机构公共生活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守工作纪律和秘密纪律,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擅自上网发布有关信息。要注意方式方法,务必确保福利机构正常运营,不得影响供(抚)养对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审慎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