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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办法为全面落实省、市“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实现一年见成效、两年拓展延伸,三年巩固提高的整治目标,着力改善路容路貌,全力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制定本办法。一、目标要求通过检查考评,进一步加大国省干线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促进公路路容路貌全面改善。二、考评组织由市公路沿线(省际周边)环境整治督查组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在各督查组中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阶段性及年终治理工作检查。三、考评对象市公路局所属各公路分局。四、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具体考评内容、标准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五、考评办法1、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各督查组每月不少于2次对所负责的片区进行检查。对督办整改情况进行考核。2、按照评分细则,今年实施阶段性和年终两次检查考核,统一实施、统一评分。六、奖惩办法1、奖励:对公路局所属9个分局进行考评。设一等奖1名,奖12万元,二等奖1名,奖10万元,三等奖2名,奖8万元。2、惩处:因整治工作行动不力、整改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被县级政府第一次通报批评的,将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如再次被县级政府通报批评的,经调查核实属于履职不到位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一律先免职后处理。整治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