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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和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体人规字2023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升青少年运动技能水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现就吉林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
2、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通过在学校工作的体育教练员(以下简称学校体育教练员)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力量,提升青少年体育锻炼质量和水平,帮助青少年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助力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岗位设置范围与数量(一)在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业余体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高等院校增设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每个校区、公办普通高中、业余体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根据学校体育工作需要,原则上至少设置1名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3、学校、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院校可根据运动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增加岗位设置数量。三、岗位职责学校体育教练员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发挥专业特长,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主要承担学生体育运动专项技能、体能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选育工作,承担学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学校运动队训练竞赛管理、运动损伤防护康复等知识技能传授,以及学校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四、任职条件(一)学校体育教练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举止文明。2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徵口学生成
4、长规律。3 .热爱体育事业,了解相应运动项目的竞赛规程及裁判规则,熟悉相应年龄段学生的运动生理、心理特点。4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且经省级体育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合格。5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条件,严把入口关。(二)任职相应学校体育教练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 .任职高等学校的学校体育教练员,需获得过全国成年单项比赛前八名或全国青年(大学生)单项赛事前三名以上成绩,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技术等级称号。2 .任职小学、初中、高中、业余体校、中等职业等学校的学校体育教练员,需获得过全国青少年
5、(中学生)比赛(最高水平组)前八名或省级单项赛事(最高水平组)冠军以上成绩,或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五、岗位管理(一)高等院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中小学、业余体校、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统筹制定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设置方案,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将学校体育教练员纳入人事制度统一管理。各地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面向取得相应运动成绩或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退役运动员公开招聘。(二)体育部门负责做好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体育教练员培训工作,教育部门在学校体育教练员入职后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教学培训I,提升教育教
6、学能力水平。(三)符合学校体育教练员任职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对教师资格证不作硬性要求,可以聘任为学校体育教练员。学校体育教练员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可按规定转任体育教师,体育教师在取得教练员职称后可按规定转任学校体育教练员。六、职称体系学校体育教练员的职称层级、岗位等级和评价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76号)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体育教练员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初级教练(学校体育)、中级教练(学校体育)、高级教练(学校体育)、国家级教练(学校体育)。学校教练员执教期间,学生体质和运动能力提升情况、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情
7、况、学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情况、学校体育社团管理情况等,均可作为其职称评审有效业绩。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另行制定。七、保障措施(一)学校体育教练员人才队伍建设,事关全省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培养成效,各级机构编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联合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做好编制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方面给予支持,体育部门负责做好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体育教练员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学校体育教练员入职后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教学培养等工作,确保“十四五”期
8、间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逐步到位。(二)加大体育人才引进力度。各地要将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体育教练员纳入本地人才认定范围,并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三)加强学校教练员队伍建设1 .对愿意从事学校体育教练员工作的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到公办学校。积极探索建立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采取单位和个人双向选择方式的政策安置机制。2 .建立学校体育教练员培训体系,任职学校体育教练员的退役运动员,应参加省级体育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省级体育、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 .省、市、县(市、区)体校(体育训练单位)和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院校没有空余编制的,接收安置曾获得奥运会前六名,或获得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前三名,或获得亚运会、亚洲杯赛、亚洲锦标赛和全运会冠军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4 .支持鼓励学校从事体育教学、体育训练人员同时具备学校体育教练员和体育教师职称,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可聘任到学校体育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岗位工作。(四)各地可依据本办法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先行先试、统筹推进,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省体育局、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按照职责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