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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口腔科: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1、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自2005年5月1日施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2、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明确个人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
2、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传播。3、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4、医务人员应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黏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3)接触病人完整黏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
3、口镜、探针、牙科镶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5、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6、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7、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8、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进行控制。9、应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10、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以上条例望科室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科主任(签名):妇幼保健院年月日年月日